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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者言|可降解地膜能讓高原免于塑料污染嗎?
4月23日,一篇地膜污染三江源保護區的文章在朋友圈刷屏。文章稱,今年3月在青海玉樹嘉塘草原發現大量綠色薄膜,配圖觸目驚心。這些薄膜大多破碎,散布在地面上,更多的則纏繞在圍欄之上。其間,還有猛禽駐留。
傳統地膜的原料是聚乙烯,跟我們日常使用的塑料袋為同一材質。如此大量的塑料散落在草原上,而且是在保護區、三江源國家公園里,也就可以想見,為何這次地膜污染問題在公眾層面受到這么大關注。
事發后,紅星新聞采訪了嘉塘草原所在地玉樹稱多縣的工作人員。他們表示,這是為了修復草場,在種草時覆蓋的保護膜,項目經過多方討論和專家論證,使用的是可降解塑料薄膜,并稱“降解率已經達到90%”,且已組織了生態管護員、鄉鎮干部和村民,對纏繞在圍欄上的薄膜做了全面清理。
在中國,地膜的使用量非常巨大,隨之而來的地膜污染問題也十分普遍。近年來,這個問題得到政府和學界越來越多的重視。那么,既然地膜存在污染問題,我們為什么要用地膜?可降解塑料地膜作為解決地膜污染替代方案之一,究竟靠譜嗎?
地膜的功與過
大家如果去過農村,尤其是北方農村,會發現地膜的使用非常普遍。地膜有非常顯著的增產作用,尤其是在干旱寒冷的北方。覆蓋地膜能夠增溫保水,保土保肥,還能抑制雜草生長、防蟲害,保護幼苗根系促進生長。因此,從保障糧食安全、提高生活水平的角度講,地膜的使用有其必要性。
但由于缺乏完善的收集和管理,地膜破碎后帶來的土壤污染問題也十分嚴峻。據專家提供的數據,我國使用了全球74%的地膜。
傳統的聚乙烯地膜,殘留在土壤中需要幾十上百年的時間才能降解,影響土壤生態系統,阻礙植物根系生長。一項黑龍江省的研究顯示,當一公頃玉米地投入45公斤地膜時,平均每年殘留的地膜達10.76公斤,可達到使用量的1/4。
傳統地膜使用還會帶來水污染的風險。殘留在農田的地膜可能隨著雨水沖刷進入江河湖海,分解成微塑料后還可能沉降到地下水當中。沈陽農業大學做了一項連續覆膜32年的定位試驗,試驗結果顯示,在1米深處,每公斤土壤中的微塑料超過4000個。殘留的地膜也容易被動物誤食,引發疾病甚至死亡。
可降解地膜應用需因地制宜
近年來,地膜污染的問題越來越得到重視,農業農村部和多地政府都有專門的項目治理地膜污染。
目前看來,主要有兩個解決方案。一是更好的收集回收,例如使用質量更好更結實的地膜讓回收更容易,使用更好的成套回收系統讓地膜可以得到回收再利用;另一個就是使用可降解地膜替代傳統地膜。
上海益科循環科技推廣中心的報告《可降解塑料應用效果評估綜述》對可降解地膜的效果做了梳理。綜合多項研究的結果來看,可降解地膜也能起到增產作用,而降解性能上則明顯優于傳統地膜。但“可降解”并不是高枕無憂的方案,因為可生物降解塑料同樣可能釋放微塑料,其中如果添加了有害的染料、增塑劑等成分也更容易釋放,仍然可能會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更重要的是,可降解地膜的使用需要考慮各地的氣候和作物品種。任何一種材料在不同溫度、濕度、微生物環境條件下,降解的速度都會有不同。因此,同一種可降解地膜產品,在江蘇的氣候、土壤條件下的降解速度,和在新疆的降解速度,會有明顯的差異。不同的作物,生長期也有差異,如果地膜過早發生降解破碎,增產效果也會大打折扣。因此,需要根據當地條件和作物生長期的特點,謹慎選擇合適的可降解地膜。
可降解地膜的使用還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只有進入土壤環境才能更快降解。有專人管理的農田,由于有翻耕的過程可以讓大部分可降解地膜以破碎的狀態埋入土壤,同時避免養殖或野生的動物誤食。
根據環保志愿者在嘉塘草原的調查,在青藏高原這樣干燥多風的氣候條件下,絕大多數地膜看起來很快破裂飛舞,而非進入土壤。
青海去年初發布了《青海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方案中對于可降解塑料十分倚重,尤其是在三江源地區,提出“到2025年三江源地區全面禁止銷售和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塑料制品,在各行業100%推廣使用可降解塑料替代產品”。
事實上,國家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發布后,各地的方案普遍對可降解塑料的使用變得更謹慎。比如,浙江提出開展可降解地膜等技術驗證和產品遴選,而非直接開始推廣。在溫濕度條件更好的地區尚且如此謹慎,在干旱寒冷的高原地區,又是許多珍稀野生動物的棲息地,如果推廣的是無法真正在高原的氣候條件下、露天環境中快速降解的替代品,昂貴的治理成本帶來的依然是沉重的環境代價。
不要讓可降解塑料成為“贖罪券”
以上關于可降解塑料應用的討論,都是基于所使用產品是貨真價實的、適用于農業生產的、可生物降解塑料的前提下。我國2022年開始實施的《生物降解塑料與制品降解性能及標識要求》要求可降解塑料要標名具體成分和降解條件,但這是一項推薦性標準而非強制性標準。現實是,市場上還存在虛標或成分標注不詳的情況。一些產品使用淀粉或可生物降解塑料與傳統塑料混合,在使用過程中,相對于純聚乙烯產品更容易破碎,但只是變成了更小的塑料,而不是真正發生降解。
目前市面上最常見的可降解塑料成分通常有兩種:PLA(聚乳酸)和PBAT(聚己二酸/對苯二甲酸丁二酯)。它們合適的降解條件是工業堆肥條件,而非露天環境或淡水、海水環境。研究顯示,PLA薄膜在25℃的恒溫人工淡水或海水環境下,一年降解率不到0.8%。還有研究測試了非轉基因淀粉制成的可生物降解塑料袋在海龜腸胃液中的降解率,結果顯示在 49 天后僅降解了 3%至 9%,也就是說,和傳統塑料一樣,它們在被海洋生物誤食后不能避免致病的風險。
這意味著,常見的可降解塑料如果泄漏到自然環境中,仍會對環境和野生動物產生威脅。如果得到很好的收集,進入焚燒廠或填埋場,那么使用可降解塑料與不可降解塑料并無差別,尤其是都在使用石油原料生產的情況下。更為尷尬的是,盡管回收率尚不算理想,傳統不可降解塑料已有較為成熟回收體系,而可降解塑料目前還沒有形成回收體系,如果不能加以篩分混入到其他塑料當中,還會影響其他塑料回收的質量。
我國發布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強調,應“科學穩妥推廣塑料替代產品”,“充分考慮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全生命周期資源環境影響”。現在很多企業出于滿足法規要求或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提升品牌形象等原因,用可降解塑料替代傳統塑料產品。決策者選擇塑料的替代材料時,應充分考慮從原料來源、生產方式、使用效果到最終處置整個流程,不要讓可降解塑料成了“贖罪券”。也期待市場監督方能夠加強對可降解塑料的管理和監督,杜絕虛標、偽標。
別讓企業和消費者花了錢,卻無法實現保護環境的良好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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