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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女在校攀巖意外跌落致傷殘誰之過?上海檢察機關支持起訴
“我們終于收到了學校和攀巖公司的賠償款,孩子的身體經過治療也在慢慢康復,非常感謝檢察機關這段時間的關心和幫助!”4月19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金山區檢察院”)獲悉,日前,該院“金港灣”未成年人檢察辦案團隊辦理了一起民事支持起訴案,申請人的母親陳女士向檢察官發來了這段表示感謝的微信。
金山區檢察院介紹,2021年12月,某中學15歲的學生小萱(化名)作為校攀巖隊隊員,在校園內的攀巖場地接受訓練教學。在訓練過程中,教練要求學員采用自掛自鎖、學生間互相監督的方式佩戴安全扣,隨后攀巖教練并未就學員安全扣佩戴情況進行檢查,履行訓練現場指導監督職責,小萱自己也一時疏忽,未對佩戴的安全扣進行檢查。
爬上4米多的高度后,小萱按照操作要求拍板從巖壁上跳下,此時,她才發現自己并沒有系上安全扣。然而為時已晚,從高處徑直跌落,小萱的腿部、身上多處嚴重骨折,后立即被送醫治療。經鑒定,小萱的傷勢構成傷殘9級、10級。
小萱受傷后,學校為其支付了全額醫藥費,但雙方就護理費、傷殘等級賠償費等問題一直無法達成一致,小萱的母親陳女士遂前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根據金山區檢察院、區法院、區司法局共同簽訂的《關于支持起訴案件協作意見》,法律援助中心將該案線索移送金山區檢察院。
接到線索后,金山區檢察院“金港灣”未成年人檢察辦案團隊前往學校進行了實地走訪調研。經調查發現,事發當日,攀巖教練和學校老師均未在訓練場地對現場進行有效管理,且涉事校園內的攀巖場所未設置警示標示及安全警示。
事故發生后,小萱的身體和心靈都受到了較大傷害,而雙方就賠償事宜多番協商未果。無奈之下,小萱一家選擇了起訴學校和承包攀巖場所的公司,而由于在調取合同、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方面存在障礙,小萱作為申請人向檢察機關申請支持起訴。
“攀巖是一項高危運動,小萱作為一名未成年人,在從事該項運動時,學校和攀巖教練應當盡到合理的照顧及安全保障義務,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降低損害發生,但兩方在攀巖訓練過程中均未進行有效管理,導致小萱從高處跌落,學校和承辦攀巖場所的公司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金山區檢察院“金港灣”未成年人檢察辦案團隊負責人施翀說道。
經調查核實,金山區檢察院最終決定支持小萱起訴,并于2022年7月向人民法院送達支持起訴書。2023年3月7日,雙方經過調解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日前,學校和攀巖公司向小萱支付了賠償金26萬元。
針對在辦案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金山區檢察院“金港灣”未成年人檢察辦案團隊主動延伸履職,就安全意識不足、缺乏監管措施等問題分別向學校和涉案攀巖公司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推動校園安全管理機制不斷健全。
檢察建議發出后,金山區檢察院還推動區體育局對全區50多處校內、校外體育場所開展安全“大排查”行動,并會同教育部門組織開展面對轄區培訓機構的安全教育“法治課堂”,進一步筑牢校園安全“防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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