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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六千萬電視劇尚未發行就被視頻網站全劇播出,一審判賠百萬
一部歷史電視劇,投資方還在準備洽談首播時,視頻網站已經播出了。4·26 世界知識產權日即將來臨之際,四十二集電視劇《瀛寰之志》的著作權人永信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信公司”)向澎湃新聞反映,這部投資6000余萬元的電視劇,在還未首播時,就被咪咕視頻全劇播出。

涉案電視劇 受訪者供圖
2022年12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定咪咕視頻侵犯著作權,應賠償永信公司100萬元。永信公司不認可賠償金額,提出上訴,目前該案正處于二審中。
版權方準備發行期間,視頻平臺已播出全劇
《瀛寰之志》是一部42集歷史電視劇,是經廣電總局立項的重點劇目。該劇以晚清名臣、福建巡撫、啟蒙名著《瀛寰志略》作者徐繼畬的一生為故事主線,由導演陳家林執導,影星吳鎮宇、姜武、劉威等主演,總投資6000萬元攝制,于2013年完成。
2012年,原投資制作單位中視星娛國際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視星娛”)因拍攝資金困難,引進了永信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信公司”)出資2000多萬元與之合作。2013年11月7日,因中視星娛負責人姚博文無力歸還此前欠款,便與永信公司簽訂了《著作權轉讓協議》。永信公司取得了《瀛寰之志》電視劇的完整著作權,并于同年11月22日取得國家版權局頒發的《作品登記證書》。中視星娛也向永信公司出具了轉讓著作權的《承諾函》,承諾“我公司特向貴公司做出如下承諾:我公司轉讓給貴公司的電視劇《瀛寰之志》的著作權不僅包括版權,還包括發行權等著作收益權”。
永信公司總裁辦副主任班勝男介紹,其公司老板是福建人,對徐繼畬這個人物有感情,投資取得了這部影片的著作權。

涉案電視劇 受訪者供圖
2019年12月的一天,這部歷史劇尚處于準備發行期間,永信公司工作人員瀏覽手機發現,《瀛寰之志》整部劇已被放在咪咕視頻平臺供用戶點播。咪咕視頻是咪咕視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咪咕視訊”)旗下網站,而咪咕視訊是中國移動的下屬公司。
“我們當時驚呆了。《瀛寰之志》的母帶一直封存在公司保險柜里,從未打開過。公司也從未和任何一家播出單位簽訂完整播出協議,也未授權任何一家播出平臺播放。怎么這部電視劇就上了網呢?”班勝男說。
2020年1月2日,永信公司向咪咕視訊發出了第一封要求停播的《律師函》,咪咕方面轉來一封天津聚視創盟傳媒科技有限公司的《承諾書》,內容是:此劇咪咕公司有網絡播出的權利,授權內容的版權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權及其他合法權利。

涉案電視劇的母帶一直封存在永信公司 受訪者供圖
2020年5月,永信公司再次發出《律師函》。此時,咪咕視頻上該電視劇的點擊量已經高達7500萬次。2020年7月10日,永信公司向法院起訴咪咕視訊。2020年8月底,咪咕視頻才停止播放全劇,此時點擊量已達8000多萬次。
被告稱經多層授權,卻未取得過真正權利人的許可
2022年10月19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該案進行了線上開庭。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和第三人中視星娛悉數到庭,三方對簿公堂。
永信公司出具的證據證明,其合法擁有《瀛寰之志》的唯一著作權,法院對此表示認可。
被告咪咕視頻稱,其發行涉案電視劇系經過永信公司的許可,且咪咕經層層授權獲得了涉案電視劇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授權,已盡到了合理審查義務,并支付了相應的購買成本。
咪咕視頻提供了中視星娛與永信公司的微信聊天記錄,聊天發生的時間為2019年8月至9月,內容主要是關于樣片及標準版的制作、優酷平臺等播放分賬和采購、宣傳等事宜,但未體現雙方溝通的影片名稱。永信公司也表示,雙方沒有簽署過任何正式發行協議,不能作為永信公司許可授權的證據。
咪咕視頻的“層層授權”是:2019年11月25日,中視星娛將涉案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以獨占專有的形式許可東陽影尚,許可期限二十年。2019年11月20日,東陽影尚將該權利獨占專有許可新疆聚秀,許可期限十年,2019年11月,新疆聚秀將該權利許可天津聚視,許可期限一年。2019年9月25日,天津聚視與咪咕視訊簽署《內容合作協議》,授權咪咕視訊使用,期限自2019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9日止。同時,新疆聚秀也將涉案權利許可捷成華視,2020年 5月,捷成華視將涉案權利授權咪咕視訊使用,期限自2020年5月 8日至2021年8月7日止。
“這些所謂層層授權,且不說可能存在‘倒簽授權’的情況,只說說你的原始權利到底有沒有?中視星娛早在2013年11月份簽訂完《著作權轉讓協議》后,就沒有涉案電視劇的著作權了,何來授權他人使用?”參與庭審的永信公司律師婁允說。涉案作品于2012年12月28日獲得《國產電視劇發行許可證》,當時申報機構及出品單位、攝制單位確為中視星娛。“但是行政機關的發行許可,與民事法律關系中的著作權使用許可性質完全不同。隨著著作權的轉讓,發行不僅要有發行許可,還必須得到新的著作權人的正式授權。”
庭審中,第三人中視星娛稱,自己一直享有涉案電視劇的發行權。該觀點未被法院采納。
永信公司認為,咪咕視訊“作為一個以專門從事視頻播放為業的平臺企業,未盡到審查作品著作權歸屬這一基本職責”。
2022年12月3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定,咪咕視訊侵犯了永信公司涉案作品的發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判令咪咕視訊賠償永信公司損失100萬元、合理開支106240元,同時在咪咕網站首頁顯著位置連續30日公開發布致歉聲明,向永信公司賠禮道歉。
澎湃新聞注意到,多名法律專家曾關注該案,并指出,如此規模的大型電視劇完整地被公然侵權播放,前所未見。
判賠金額引爭議,作品發表權被侵犯該如何賠償?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雖然對該案的性質進行了認定,但永信公司認為,判賠金額過低,遂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
永信公司認為,咪咕公司侵權播出證據確鑿,主張依據其損失確定賠償數額,有三種計算方法:一、該劇請專業評估部門評估的市場價值為8314萬元。二是根據電視劇投資內部審計結果,庭審中雙方都認可實際投資額為6000多萬元 。三是永信公司實際購買投資總計2150萬元,以及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十年來的利息,共計3670萬元。
澎湃新聞注意到,一審法院認為,評估報告系永信公司單方委托作出,且評估人系自然人,該證據不足以證明永信公司的實際損失。因雙方均未能提交其他充足證據證明永信公司所受損失和咪咕公司非法獲利的數額,故該院綜合考慮涉案電視劇的傳播情況、侵權人的過錯程度等因素予以酌定為100萬元。
咪咕公司答辯認為,《瀛寰之志》網絡端發行的市場價格為1.2萬元/集(10年的獨占信息網絡傳播權)。類似制作時間較早的國產積壓劇,其網絡發行的市場銷售價格一般在1萬/集至3萬/集之間。而咪咕視訊傳播涉案作品不到1年時間。
“同時,目前市場上與涉案作品類似的積壓劇較多,其出路往往是主動降價并在網絡端發行播出,但近年來視頻網站的購劇成本不斷縮緊、導致積壓劇價值嚴重下降。涉案作品制作于2012年、總投資6000多萬,而2013年永信國際即以1500萬的價格購買了涉案作品的全部著作權,也可以佐證涉案作品價值跳水之快。現在時間又過去8年,加上熱度一般,即使現在投放市場其價格也必然較低。”咪咕公司還稱,其結算給天津聚視的費用僅2.5萬元,其就該劇的收益也僅為8萬余元,獲益極少。
對此,永信公司律師婁允不認可,“咪咕公司掙不掙錢與我無關,你的真實收益我們也不掌握。互聯網時代影視劇的帶流作用明顯,而不僅僅是考慮直接收益。你認為是積壓劇,可以不播啊,為什么要侵權播放人家的東西?”
婁允介紹,2022年11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抖音侵權《云南蟲谷》做出一審判決,判抖音賠償騰訊3200余萬。“本案確實沒有像《云南蟲谷》案一樣,有平臺提供完整的數據來確定損失對應的賠償金額,但是本案有一個比《云南蟲谷》案更惡劣的情形是:不僅僅是信息網絡傳播權被侵犯,而且是著作權人的發表權也被直接剝奪。”
《瀛寰之志》案一審判決書寫明: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公之于眾,是指著作權人自行或者經著作權人許可將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開,但不以公眾知曉為構成條件,且發表權只能行使一次。
永信集團總裁辦副主任班勝男介紹,在被咪咕侵權播放之前,“深圳電視臺曾表示可以每集40萬元的價格購買該電視劇的二輪播放權,總價1600多萬元。可想而知,如果是一輪在一些更大的平臺播出,其價格會更可觀。”
她介紹,視聽作品的首次公映往往由權利人精心策劃,進行市場培育。發行團隊會慎重考慮發行時間、方式,以及通過各類媒體廣告預熱、首發儀式策劃宣傳等。“現在咪咕視訊如此草率地將涉案電視劇公之于眾,我們喪失了利用首發擴大市場和影響的商業機會,這個損失怎么計算?”班勝男表示,公司將在二審中尋求公正的賠償。
澎湃新聞獲悉,目前該案二審尚未開庭。在咪咕視頻App及網站中,仍然可以搜到《瀛寰之志》的部分片段。

咪咕視頻網站中至今仍有涉案電視劇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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