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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明確外賣配送員權益:涉及勞動合同、保險、報酬等
4月18日,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聯合舉行《杭州市網絡餐飲外賣配送監督管理辦法》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發布會上了解到,杭州是全國副省級及以上城市中首個頒布網絡餐飲外賣配送管理規定的城市,該《辦法》將于今年5月起實施。
澎湃新聞注意到,《辦法》共28條,其中約三分之一篇幅關于明確外賣配送員的權益保護,涉及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辦理、工作薪酬規則等。
“網約配送員作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在網絡餐飲外賣產業鏈中屬于弱勢群體,因此對網約配送員合法權益的保護是《辦法》的重點內容。”杭州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辦法》明確,平臺經營者、餐飲提供者與獨立網約配送員,送餐經營者與網約配送員,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應當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應當訂立書面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法保障網約配送員享有工作報酬、休息、工作安全等合法權益,積極引導和支持其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
如網約配送員通過網絡餐飲服務平臺送餐但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平臺經營者可以為其參加單險種工傷保險,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省、市有關規定予以辦理;鼓勵平臺經營者、餐飲提供者和送餐經營者向網約配送員提供與職業傷害有關的商業保險方案。
關于勞動報酬,《辦法》明確,平臺經營者、餐飲提供者和送餐經營者應當完善網約配送員工作報酬規則,制定合理的單筆配送報酬和工作量考核要求,明確工作報酬發放時間、方式,并按時足額發放。網約配送員在法定節假日、惡劣天氣、夜間等情形下送餐的,鼓勵平臺經營者、餐飲提供者、送餐經營者提高單筆配送報酬或者適當給予補貼。
杭州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在會上表示,《辦法》也規定了平臺經營者的管理責任,“比如針對獨立網約配送員,規定了平臺對其的信息登記、職業培訓管理等職責,要求平臺與其簽訂書面協議、為其參加保險等。同時平臺不得誘導、強迫獨立網絡配送員登記注冊為個體工商戶,以逃避上述義務。這是國內首次對獨立網約配送員管理作出較為具體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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