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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銀行卡試出密碼后取走七千元,老太因信用卡詐騙罪獲刑
喬阿姨在馬路上撿到一個錢包,發(fā)現(xiàn)里面有多張銀行卡和身份證,竟起了貪念,“想著試試看能不能取點錢自己花”,多次嘗試密碼取款后竟成功取走7000元。近日,經(jīng)虹口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對喬阿姨作出判決。

監(jiān)控截圖 “虹口檢察”微信公號 圖
“是的,這個戴帽子的是我。”面對監(jiān)控中的鐵證,喬阿姨承認自己就是那個ATM機前取款的人。
“錢包里有身份證,還有很多張銀行卡,我心想這個人肯定很有錢。”2022年10月的一天,喬阿姨在馬路上撿到一個錢包,她左看右看發(fā)現(xiàn)沒人注意到,“我想應(yīng)該是老天爺不想讓我還給他,就想著去銀行看看能不能取點錢自己花。”
喬阿姨來到銀行ATM機上,將銀行卡全部拿出來,一張一張用錢包主人的身份證號試密碼。“剛開始好幾張都不對,后面一張銀行卡試到第二次,就試對了。”喬阿姨碰巧試中一張信用卡,隨后便取走了7000元現(xiàn)金。
與此同時,正在一家店吃飯的失主收到了一條取款短信,才驚覺知道自己的錢包丟了,遂報警。等警方找到喬阿姨,取走的錢款已經(jīng)被她揮霍一空。
虹口檢察院審查認為,喬阿姨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應(yīng)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由于喬阿姨已向失主道歉及退賠,近日,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喬阿姨拘役,適用緩刑,并處罰金2萬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guān)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撿到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屬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認定為信用卡詐騙罪。如果是竊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認定為盜竊罪。檢察官提醒,銀行卡設(shè)密碼不要簡單使用身份證信息,以免被輕易試出密碼,遭受財產(chǎn)損失。而像喬阿姨這種為貪小便宜取走他人卡中錢款,最終不僅要退贓退賠,還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原標題為《撿到銀行卡后,阿姨竟試出了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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