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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沭陽一街道辦寫錯門牌號,拆遷戶的安置房成了別人的
現代快報7月14日消息,江蘇宿遷市沭陽縣七雄街道的王先生遇上了一件蹊蹺事:之前他在拆遷中分到了一套安置房,因為在外忙一直沒來得及去看過,最近當他忙完了想把這套房裝修一下時卻發現,房子竟然已經有了別的主人。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之所以發生這樣的事,是因為該街道工作人員的一個筆誤,將房子的門牌號寫錯了,結果鬧出來這個大烏龍。
"發現我們的房子 401 都被人裝修了,將問題反映給鎮里,到現在都沒解決好,我以后產權這個怎么辦理啊?"王先生說,房屋于 2016 年 3 月份拆遷,安置期為 18 個月,2017 年 9 月份如期交房。在當時的這份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中寫明: 王先生的房屋被安置到徐圩小區 25 號樓一單元 401 室。
可王先生還沒有入住,這房子怎么就被別人給裝修了呢?對此,七雄街道黨政辦工作人員經過查詢發現,25 號樓一單元 401 室,并不是安置給了王先生,而是另外一戶村民。工作人員查詢后表示:"王先生實際應該被安置到了隔壁的 402 室。"
既然安置的是 402 室,為何在拆遷安置協議上寫的卻是 401 呢?當時負責拆遷安置工作的經辦人鄭迎年對此做出了解答。
"可能是誰填寫的時候筆誤了。"鄭迎年說,我們查詢過了,查了底單和最初的選房單,發現王先生確實安置的是 402 室,當時他在選房單上也進行過確認的。
對此,鄭迎年表示,雖然拆遷協議上出現了筆誤,但是原始底單和選房單上都沒有問題,因此不影響王先生辦理產權證。
據了解,徐圩小區共有近一千名安置戶,當初在進行安置時是先選房、先拿號,王先生的單號是 1600911 號,已經裝修的業主的選房單號則是 1600333 號。不僅如此,401 室和 402 室的戶型面積也有區別,402 室較小,面積相差近 20 個平方。
對此,鄭迎年表示,如果王先生對 402 室不滿意,當地也會考慮他的特殊情況,在現有房源中,為王先生申請調整同等面積的其他房子。
(原題為《街道辦一個筆誤,拆遷戶的安置房成了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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