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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新作為新篇章|上海創新改革試驗:減少不合理行政干預
科技創新需要怎樣的體制機制?上海正在用行動給出答案。
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是黨中央、國務院圍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決策部署的一項重大改革,也是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內容。2016年4月,國務院批復印發了《上海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方案》,計劃通過3年努力,以推動科技創新為核心,以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為主攻方向,率先實施一批重大創新改革,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改革經驗。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近日走訪上海多地看到,伴隨著體制機制障礙的逐步破除,這座全國最大的經濟中心城市正持續釋放科創活力,為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
官方數據顯示,2017年,上海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占全市GDP的比例達3.8%;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41.5件,是五年前的2.4倍;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業總產值突破1萬億元大關,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例達30%;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同比增長8.7%,增速是三年前的近一倍;2018年1-5月,上海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業達兩位數增長,增速比規模以上工業高出3.4個百分點。
不合理干預減少
作為全國首個上報方案的試驗區,上海全面創新改革明確了十個方面的具體舉措。
截至目前,上海已完全落地實施6個方面,另有2個方面正在推進,已形成初步成果。此外,1個方面已在國家批復前開展了自主改革探索,還有1個方面正努力爭取落地。
已經落地的改革舉措,重在破除體制機制障礙,而隨著政府不合理干預的進一步減少,科研和產業創新活動開始釋放出全新的活力。
譬如,上海市食藥監部門牽頭推進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改革,不再強制“捆綁”藥品的研發和生產,讓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真正進入可以“外包”時代,讓研發者獲得了更多的利益。
而在之前,一些初創企業的研發團隊研究出新藥物,因為注冊與生產兩大環節的捆綁,無力自主生產的他們,只能忍痛把“青苗”賣給國內外研發機構、藥品生產企業等。
不僅如此,上海還制定了風險救濟賠償制度,為企業購買商業責任險提供保費補貼,并為試點品種注冊申請開辟綠色通道,鼓勵企業的創新活動。
新政激發了研發人員的創新積極性。目前,上海已有39家申請單位提交了102件(59個品種)試點的注冊申請,涉及具體品種59個,其中32個品種是尚未在國內外上市的“全球新”1類新藥,18個品種已獲國家食藥監總局批準成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試點品種,其中5個品種已經批準上市。
進一步減少不合理的行政干預同時,上海也在建立新的創新管理機制。
譬如,上海率先建立的市級財政科技投入聯動管理機制,將19項財政科技專項優化整合為基礎前沿類專項、技術創新引導類專項等4類,建立了統一平臺管理。
此舉解決了財政科技投入多頭管理、重復支持的問題,提高政府性資金的使用效率。而將科研基礎類項目勞務費資助比例由20%提高至50%,則讓科研單位有了更自主的探索權限。
科技成果轉化提速
上海匯聚了大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讓專業科技人員蘊藏的巨大力量,轉化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動力,是全面改革創新的應有之義。
然而,無論是國有資產流失之虞,還是利潤分配的限制,都讓實驗室的成果進入產業化的“最后一公里”,面臨著種種障礙。
2017年4月,上海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出臺《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條例》,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更多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下放到了高校和科研院所,一大批代表性的高價值專利,因而成功實現了技術成果的轉移轉化。
譬如,2017年5月,同濟大學將王占山教授團隊自主研發的“高性能激光薄膜器件及裝置”6件發明專利,以3800萬元的價格轉讓,其中85%收益歸于科研團隊。
又如,上海理工大學將太赫茲技術以2879萬元價格作價入股,其中80%獎勵給研發團隊成員,得利于新的規定,科技成果作價入股并獎勵給個人時,個人可以暫不納稅,遞延至股權轉讓時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尊重科研成果轉化規律,政府的資金投入亦在轉換思路。
位于嘉定區的上海微技術工業研究院(以下稱“微工院”),2017年9月正式啟動運營國內首條8英寸研發中試線,本土小公司的微機電系統產品,自此有了從實驗室走向產業化的關鍵助力。
微工院常務副總裁丁輝文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作為新型產業技術研發組織的試點,上海政府改變了傳統的科研經費管理模式,給予穩定支持和經費使用自主權。
在性質上微工院是企業,在人財管理上,上海創造性地采取了先“給錢”后“考核”的評價體系。固定撥款逐年減少,但隨著產業收入走高,配套資金也會跟上,這也是上海首家采用該評價機制的企業。
創新的管理下,重大創新成果正加快涌現。微工院的MEMS(微機電系統)、微流控和硅光技術平臺均達到了業界領先水平。
人才政策不斷更迭
人才是科創活動的關鍵。
在全面創新改革建設方案中,上海明確,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深入推進人才體制機制改革,向用人主體放權、為人才松綁,創造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政策環境。
圍繞科創中心人才政策,上海2015年出臺了“人才20條”,到2016年升級為“人才30條”,再到2018年出臺“人才高峰工程行動計劃”,過去三年,上海人才不斷更迭,努力構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
以微工院為例,對標世界頂尖的比利時IMEC,這家機構需要招徠世界各地的優秀研發人才,需要大量懂技術有經驗的“工匠”。
2017年9月從日本回國加入微工院的王詩男,現在已是這里的“頂梁柱”,他告訴澎湃新聞記者,正是多渠道人才引進計劃,讓他堅定了在嘉定安居樂業的想法。
成功入選國家和上海有關人才計劃,王詩男除了能得到國家及上海市財政補助資金,還將獲得由嘉定區財政給予的綜合資助,累計金額或達百萬元以上。
以海歸人才為例,可以看出上海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力度。
根據公安部授權,上海出入境管理部門實施了25條出入境便利政策,新政率先探索了海外人才永久居留的市場化認定標準和便利服務措施,允許外國留學生畢業后直接在滬創新創業,以破解海外高層次人才出入境的不便利難題。
目前,上海采取“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為”的柔性引才方式,面向海內外集聚了包括兩院院士、諾貝爾獎獲得者、美國科學院院士等在內的頂級科學家近500人。僅2017年,上海新增兩院院士13人,總數位居全國第二。
據上海市發改委、市科委等部門介紹,下一步圍繞加強科技人才激勵、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加快成果轉化等方面,上海有關部門將研究提出新一批改革舉措并爭取試點。
同時,上海也將推進實施國務院授權的先行先試改革舉措,鼓勵中央單位在滬開展體制機制先行先試,加強重點領域自主改革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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