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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信托原總裁陳祥盛被終身禁業:涉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等

新時代信托
3月31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內蒙古銀保監局對陳祥盛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公告(下稱“公告”)顯示,因陳祥盛在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時代信托”)工作期間,是該公司經營層存在未按授權管理開展業務、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等違規事項的直接責任人,內蒙古銀保監局決定禁止陳祥盛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公告提及,因采取直接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法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現依法向陳祥盛公告送達《中國銀保監會內蒙古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年報顯示,陳祥盛自2015年3月出任新時代信托總裁,曾在北京林業大學外語學院任職。
新時代信托去年因11項違規被罰700萬元,多位高管被終身禁業
2022年8月3日,內蒙古銀保監局披露的罰單顯示,新時代信托因11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被罰款700萬元,多位高管同步領罰。
具體來看,新時代信托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董事會履職盡責不到位,未開展關聯交易審查;監事會履職盡責不到位,未有效發揮監督制約作用;經營層未按授權管理開展業務;通過固有業務和劃撥財務費用向關聯企業融資;用信托資金向關聯企業融資;印章管理不規范,用印監督失控;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用固有資金進行實業投資;未對信托業務單獨核算;將不同信托計劃投資于同一項目;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抵質押擔保。
與此同時,新時代信托原董事長趙利民是董事會履職盡責不到位,未開展關聯交易審查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原監事長胡宇峰是監事會履職盡責不到位,未有效發揮監督制約作用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原副總裁閆鋒是通過固有業務和劃撥財務費用向關聯企業融資、用信托資金向關聯企業融資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罰款50萬元;原總裁助理崔延輝是違規通過信托項目向關聯企業融資、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用固有資金進行實業投資、將不同信托計劃投資于同一項目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罰款30萬元;原副總裁邊風杰是違規通過信托項目向關聯企業融資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罰款20萬元;原總裁助理李永豐是未對信托業務單獨核算違規事項責任人,被罰款10萬元。
此外,內蒙古銀保監局還披露了一份對馬寬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公告和一份對陳祥盛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送達公告。公告顯示,馬寬在新時代信托工作期間,是該公司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抵質押擔保違規事項的直接責任人,內蒙古銀保監局決定禁止其從事銀行業工作1年;陳祥盛在新時代信托工作期間,是該公司經營層未按授權管理開展業務、違規開展賬外經營等違規事項的直接責任人,內蒙古銀保監局擬禁止其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
2022年7月15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內蒙古銀保監局核準王非新時代信托總裁任職資格。同年7月28日,新時代信托官網發布公告稱,經內蒙古銀保監局備案通過,自2022年7月16日起,由蔡成維代為履行公司董事長職責;經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準,自2022年7月25日起,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蔡成維,相關工商變更手續已辦理完畢。
新時代信托此前被銀保監會接管,曾多次掛牌轉讓未果
2020年7月17日,銀保監會網站披露,鑒于新時代信托等六家機構觸發了規定的接管條件,中國銀保監會決定對新時代信托等實施接管,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適當延長。2021年7月,銀保監會決定延長接管期限一年,至2022年7月16日止。
2022年8月底,新時代信托60億股股份(100%股權)在北京產權交易所掛牌轉讓,轉讓底價為23.14億元。
2023年2月底,新時代信托再次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將100%股權掛牌轉讓,轉讓底價為18.512億元,掛牌截止日期為4月10日。
官網顯示,新時代信托成立于1987年1月,前身為包頭市信托投資公司,2003年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重新登記并更名為新時代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6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更名為新時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并換領新的金融許可證。2016年8月,公司注冊資本增至6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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