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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委辦開展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法制網北京7月6日訊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今天對外發布通知,部署7月至10月在全國開展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國務院安委辦將成立由應急管理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大型商業綜合體專項整治協調小組,指導各地大型商業綜合體專項整治工作,聯合開展督導檢查。
通知指出,近年來我國大型商業綜合體逐年增多,一旦發生火災,損失大、傷亡大、影響大,滅火救援困難。此次專項整治范圍是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購物、住宿、展覽、餐飲、文娛、交通樞紐等兩種或兩種以上功能于一體的城市商業綜合體(不包括住宅和寫字樓部分的建筑面積)。整治重點是大型商業綜合體的建筑使用功能、建筑消防設施、防火分隔設施、消防安全管理、滅火救援條件等。
通知要求,大型商業綜合體要實施嚴密防火分隔、加強設施維護、實施智能管控、壓實主體責任、建強消防隊伍、加強宣傳培訓、強化監督執法、實施綜合治理,不斷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大型商業綜合體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全員消防培訓和演練,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消防控制室人員須取得中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通知明確,各市(地、州、盟)政府是專項整治第一責任主體,各縣(市、區、旗)政府是直接責任主體,具體負責專項整治的組織實施。各地要高度重視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形成大型商業綜合體監管合力。
通知要求,各地要組成督導組,明查暗訪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對未按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顯的地區和單位,要嚴格督導問責,落實整治措施。對排查中發現的突出隱患,要在當地主流媒體曝光,特別是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大型商業綜合體隱患單位,和未依法執業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機構,要在全國范圍集中曝光。專項整治工作檢查驗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進行整治,并納入各級政府2018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內容。專項整治期間,要集中查處一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單位,集中掛牌督辦一批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分區域、分行業對大型商業綜合體及其連鎖集團消防安全責任人進行約談,督促落實防范責任措施。
(原題為《安委辦開展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對未按要求開展整治單位嚴格督導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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