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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副總理:將對普吉島沉船“鳳凰號”船長船主采取法律行動
澎湃新聞記者 李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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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7月5日下午發生的兩起泰國普吉島沉船事件已造成40人死亡,對剩余失蹤者的救援工作仍在進行。
6日,泰國英文報紙《民族報》(The Nation)報道稱,泰國副總理巴逸(Prawit Wongsuwan)稱,將對造成此次人員傷亡的主要船只——“鳳凰號”船長和船只所有者采取法律行動。
事發時,“鳳凰號”船上據悉載有93名乘客和12名導游與船員。乘客大多來自中國。5日下午,“鳳凰號”在返回普吉島途中突遇特大暴風雨,發生傾覆。
7月5日,普吉島風高浪急,當局已發出惡劣天氣警告,有效期直至7月10日,并考慮禁止船只在大浪情況下出海。
“我問他們為什么(無視警告)堅持出海,他們稱,出海時并沒有強風。”巴逸表示, “但是,氣象部門已經發出預警,不要在7月4日至6日間離岸出海,他們沒有聽。”
“船長和船主未能留心當局的預警,貿然出海,因此他們將承擔責任。”巴逸說。
責任編輯:湯宇兵
校對: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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