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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一科級干部為謀求提拔,向省紀委原副書記送300萬港幣

說到紀檢系統影響惡劣的“內鬼”,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監察廳原廳長鐘世堅無疑是其中的典型。他不僅行賄買官,還受賄賣官,最終獲刑15年半。
此人賣官鬻爵有多猖狂?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發現,近日公開的一份判決書給出了例子:當地一名正科級干部想獲提拔,便送給鐘世堅300萬港幣。誰知事情還沒辦成,二人便雙雙落馬了。
現年62歲的鐘世堅從珠海起家,2007年起升任市長,4年半后轉赴省紀委任副書記、監察廳廳長,直至2015年4月被查。
需要提醒的是,對其進行立案審查的,并非廣東省紀委,而是中紀委。3個月后,對其作出開除黨籍處分的,也是中紀委;對其作出行政開除的,是監察部。
鐘世堅落馬后,很長一段時間里無公開的受審、宣判消息。直到日前知事從一份相關判決書中發現,此人因犯受賄罪、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已于2016年在廈門中院獲刑15年半。
雖然該案的全文判決尚未發布,但部分案情已經陸續得到披露。比如廣東肇慶市端州區法院于去年底作出的一份判決顯示,一名正科級干部欲獲提升,給了鐘世堅300萬港幣。拿了錢的他,鐘世堅隨即給當地市委書記打電話打招呼。
具體來說,四會市(肇慶代管縣級市)住建局局長吳耀先(正科級),于2014年12月某一天,為了謀取本人的職務提拔,跑到珠海某菜館停車場,向鐘世堅行賄。事后,鐘世堅就吳耀先提拔一事,向肇慶市委書記打招呼。
誰知僅僅過了4個月,鐘世堅就被宣布接受調查,買官一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當然,這個吳耀先也不是“只吐不吃”的人物。除了行賄,他還收受老板們賄送的人民幣24萬元、港幣53萬元。因有自首情節,且檢舉揭發了集資案、販毒案,構成立功與重大立功,吳耀先被“判3緩4”,罰金20萬元。
向鐘世堅行賄的,不止吳耀先一個人。其中最為出名的莫過于化州市原紀委書記陳重光,此人曾在中紀委反腐專題片《打鐵還需自身硬》中露臉。
早在2012年,鐘世堅在珠海任市長時,風傳要赴省紀委任副書記,為以后鋪路的陳重光就通過關系上門結識了他。果不其然,兩年后,茂名市紀委空缺出一個副書記崗位,陳重光希望晉升,便請求鐘世堅幫忙。
在鐘世堅幫助下,陳重光獲得了候選人提名,卻也遭到實名舉報。拿人錢財的鐘世堅便打電話求情,誰知被茂名紀委書記告到省紀委書記那兒,一查到底的結果便是上述“爛樹”被悉數鏟除。
(原題為《正科升副處,省紀委副書記竟開價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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