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飲料中被非法添加管制精神藥品,檢察機關訴1.7億懲罰性賠償

最高檢 資料圖
飲料中被非法添加國家管制精神藥品流向市場,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讓生產者和銷售者共同承擔懲罰性賠償的連帶責任。
3月15日,最高檢發布“3.15”檢察機關食品藥品安全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檢察院訴段某某等人生產、銷售添加管制精神藥品飲料民事公益訴訟案》入選。
案情顯示,2017年2月起,段某某明知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γ-羥基丁酸可以由當時尚未被國家列管的化學品γ-丁內酯(2021年被列管為易制毒化學品)通過特定方法生成,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購進γ-丁內酯并制成添加劑后,以四川某公司名義委托佛山某飲品公司生產名為“咔哇潮飲”的飲料。該飲品公司在明知添加劑來源不明的情況下仍生產飲料,最終導致飲料流入市場。2022年4月,段某某因犯販賣、制造毒品罪,被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最高檢介紹,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佛山市檢察院”)在刑事案件審查起訴的同時,將本案作為民事公益訴訟立案辦理。經調查,γ-羥基丁酸屬于國家管制的一類精神藥物,會造成人暫時性記憶喪失,嚴重的會導致死亡。涉案飲料的γ-羥基丁酸添加量,足以對人體構成傷害。
檢察機關認為,段某某、四川某公司、佛山某飲料公司生產、銷售涉案飲料的行為構成共同侵權,侵害了眾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嚴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檢察官辦案組通過調取網絡平臺的銷售情況固定電子證據,并主動聯系公安機關等部門,查明涉案飲料流入市場的銷售數量、價格及范圍。
2019年9月,經履行訴前程序,佛山市檢察院向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段某某、四川某公司、佛山某飲料公司共同支付銷售價款的十倍懲罰性賠償金1.7億元并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2023年1月,經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檢察機關懲罰性賠償等訴訟請求全部獲法院判決支持。
最高檢表示,檢察機關通過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國家管制精神藥物的生產和銷售商進行全鏈條打擊,讓其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通過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加大其違法成本,對潛在的違法者起到警示震懾的作用。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