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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院院長楊萬明出任最高法副院長,沈德詠卸任

6月22日17時許,中國人大網公布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其中,任命楊萬明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免去沈德詠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公開簡歷顯示,楊萬明出生于1961年1月,198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
1979年至1983年,楊萬明曾在吉林大學法律系學習,此后他歷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書記員、助理審判員,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報社總編輯助理、副社長,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審判員、刑二庭審判員、刑二庭副庭長、辦公廳副主任、刑四庭庭長、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6年1月,楊萬明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院長),后于當月底當選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稍早前,微信公號“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消息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今天通過任免名單,免去沈德詠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這意味著,這位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常務副院長的一級大法官離開供職20年的最高法,他也是我國首批大法官中最后一位離開法官崗位的。在今年3月的全國兩會上,沈德詠已經擔任全國政協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他目前還是十九屆中央委員。
公開簡歷顯示,沈德詠,漢族,1954年3月出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參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刑事訴訟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
1988年6月,沈德詠從江西省委政法委調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正式進入法院從事司法審判工作,后又擔任副院長。在江西高院工作10年后,1997年3月調任江西省紀委常委、副書記。一年多后,即1998年10月,他進京擔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同年12月被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為副院長,2001年被授予二級大法官,成為我國首批大法官之一。2006年下半年,他調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2008年4月,回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任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正部長級),同時被授予一級大法官,直到卸任,2012年、2017年先后當選為十八屆、十九屆中央委員。
從讀研究生算起,沈德詠大法官30多年的時間都在從事法律工作,任職最高人民法院也近20年,他自稱:“將自己最好的年華奉獻給了自己最熱愛的事業。”2014年3月,時滿60歲的沈德詠撰寫了一篇帶有自傳色彩的小文《身為法律人 ——六十周歲述懷》,將自己的法律職業生涯歸納為一句話:“沒有說過多少違心的話,做了一些應該做的事情,辦了一些有意義的案件,三十余年初衷不改,此生已無遺憾。”
微信公號“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這當然是一位資深大法官的自謙之詞,記者注意到,盡管在生活、工作中一向低調務實,但是身為最高人民法院重要負責人和資深大法官,在重大法治建設關口、大要案件審理中,臺前幕后都少不了沈德詠的身影,他多次成為輿論焦點。
比如,2013年5月6日,他在人民法院報發表《我們應當如何防范冤假錯案》一文,態度鮮明地指出:“一段時期以來,相繼出現的刑事冤假錯案給人民法院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如不妥為應對,將嚴重制約刑事審判工作的發展,已經到了必須下決心的時候。”這是黨的十八大以后,政法領域高級領導干部第一次公開在媒體上提出糾正冤假錯案,在當時一石激起千層浪,“像防范洪水猛獸一樣來防范冤假錯案”“寧可錯放,也不可錯判”等表述一時成為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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