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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下午,馬蓉上訴王寶強離婚糾紛、名譽權糾紛兩案分別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兩案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上訴人馬蓉的上訴理由均不能成立,故兩案均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原題為《 馬蓉上訴王寶強離婚、名譽權兩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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