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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稱龍眼干缺斤少兩要三倍索賠,淘特:下架商品,可退訂單款

林女士購買的5袋龍眼干只有1610g。受訪者供圖
近日,消費者林女士向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她在淘特App上購買桂圓干后發現,商家涉嫌欺詐消費者、缺斤少兩。她以“商品成分描述不符”為由申請售后退款,遭到商家拒絕,拒絕理由為“將商品退回后才能退款”。
林女士稱,她申請平臺介入,退款申請被平臺駁回。
2月16日,澎湃新聞聯系淘特App客服人員,對方表示24小時內給回復。2月17日傍晚,淘特表示可以給林女士進行退款處理,并且下架商品,已與林女士達成一致。但林女士稱,她對處理結果并不滿意,她將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繼續維權。
消費者投訴:
林女士介紹,1月25日她在淘特App上購買了5袋標稱500g(共計2500g)的龍眼干,商品詳情顯示,除去包裝等重量,龍眼干凈含量為450g。她收到貨之后,發現5袋龍眼干算上包裝僅有1610g,其中還摻有300g脫氧劑。
林女士認為商家存在欺詐消費者、缺斤少兩等問題,于是在淘特App上以商品成分描述不符為由,申請“僅退款”,但遭到商家拒絕。林女士稱,她隨后申請淘特客服介入,客服駁回了她申請的售后服務,該筆訂單在消費者端的維權入口被迫關閉。
林女士說,淘特App客服在駁回申請前未與她核實,她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商家應當以商品價格的三倍進行賠償,賠償金額不足五百元的,應該按照五百元賠償。淘特App作為為消費者提供服務的網絡交易平臺也應該承擔責任。
企業回應:
2月15日,澎湃新聞就此事聯系涉事商家。商家表示,已經給林女士提供了補償方案,同意補差價12元,或補發貨品,店鋪可以承擔郵費。該商家認為,要求三倍賠償是“惡意敲詐勒索”。
2月16日上午,澎湃新聞就此事聯系淘特App官方客服,對方表示將在24小時內對林女士的訂單進行反饋。
2月17日傍晚,淘特App客服回電澎湃新聞稱,可以為林女士全額退款,并且下架商品,處罰商家。但對于商家具體的處罰結果,淘特App表示不方便對外公布。
上述客服人員稱,這一處理結果已經與林女士協商一致。但林女士隨后對澎湃新聞表示,這個結果只是淘特的單方面說辭,她對處理結果并不滿意,目前已將這件事情反映給市場監督管理局和12315等相關部門,要求平臺和商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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