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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遭盜用,個人網絡虛擬賬號被運營方循環投放,怎么辦?
在互聯網發展日新月異的今天,人們注冊的網絡虛擬賬號越來越多,附加到虛擬賬號中的各種權益也越來越多,對于網絡虛擬賬號和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始終是人們關注的焦點話題。
不久前,江蘇省溧陽市的劉先生從公證處拿到兩份公證書,這意味著其父親生前使用的兩個手機號碼已可以過戶到劉先生名下。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對于各種類型的虛擬賬戶而言,其權屬問題以及身份不明確引發的爭議一直是關注的焦點。
身份證被盜產生不良記錄
對于網絡虛擬賬號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問題,目前諸多網絡運營商提供的服務協議顯示,網絡虛擬賬號的所有權一般歸網絡運營商所有,而注冊者所擁有的只是使用權,一般情況下使用者不得對賬號進行轉讓或贈與等操作。比如《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規定,手機號碼屬于國家所有,號碼申請者只有使用權。
但是,如果用戶的網絡虛擬賬號并不是本人注冊,由此產生的不良結果又該由誰來承擔呢?
2018年5月中旬,在北京工作的藍新(化名)在得知親友因身份證丟失而“背”上不良記錄的經歷后,想起她的身份證曾在武漢上學時被盜過,于是,出于安全考慮,藍新來到北京各大通訊公司的營業廳查詢相關記錄。
“因為我聽過很多用身份證注冊手機號的事情,而我以前也丟過身份證,就想著也去查查。”藍新說。
營業廳工作人員告訴藍新,如果是以前的黑名單,目前通訊公司是每個地區分別管轄該地區的情況,彼此之間并不互通。
“他們是各管各的,就是北京只管北京,湖北只管湖北。”藍新說。
在北京,藍女士查詢了她在北京當地注冊號碼的情況,并沒有查出不良記錄。5月21日,藍新又來到武漢各大通訊公司的營業廳查詢,最終在當地營業廳查到其名下有一條不良記錄:2016年注冊的一個手機號因欠費80多元于2018年初被通訊公司收回。而且該手機號是在武漢當地實名制注冊的。
“可是我2016年全年都在北京,根本沒去過武漢。”藍新說。
由此,藍新推測,該手機號就是在她的身份證被盜后注冊的。不久前,當地營業廳通知藍新,該通訊公司已針對其事情建立了特殊通道,并將相關情況提交給了上級部門;6月7日,該通訊公司通知藍新不良記錄已經消除。
雖然80多元欠款尚不能構成刑事犯罪,但是相關的民事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認為,從法律上來講,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尚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從功能上來看,身份證的作用就是通過比對持證人本人和身份證上的七項信息來防止身份冒用,通訊公司等機構是有比對義務的。所以,在本案中,通訊公司有重大過失,應該由通訊公司和假冒身份者負連帶責任,被假冒的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孟強認為,“如果是在被盜的情況下,應該是辦理手機號的通訊公司的工作人員和利用當事人身份證辦理手機號的人來承擔責任,因為現在手機號都是實名制,通訊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審核時沒有認真審核,當事人本身是沒有責任的”。
“身份證是我國公民身份識別的重要物品,每個人都有義務對其進行妥善保管,如果出現本案中的經歷,也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掛失,目前,我國的身份證信息已經能實現聯網核查,掛失的身份證信息能夠實時查詢。”劉德良說。
新注冊賬號信息不是自己的
不久前,北京白領趙萍(化名)購買了一個新手機號,隨后她用新手機號注冊一個App賬號。
趙萍發現,原本用新手機注冊的賬號應該是全新的,但是這個賬號里卻存著大量訂單信息和評價信息。
“這些訂單信息和評價信息應該是上一個使用該手機號的用戶的信息。我通過發微博給App官方微博的方式向其反映了這一情況,對方回復說是正常現象。”趙萍說。
根據《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相關規定,通過“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原則,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使用者通過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后注冊賬號。
針對上述情況,劉德良認為,“這種情況相對來講比較正常,因為我們現在所謂的實名制更多是綁定手機號碼,因為手機號碼是實名的,但是沒有考慮到手機號碼在不同的時候是有不同的主體來使用的情況”。
“以前通訊公司是一個號碼用完就拋棄了,后來因為用手機的人越來越多,號碼不夠用了,為了節約資源,就產生了號碼循環使用。也就是說,就一個手機號而言,一個人不用了、注銷了,通訊公司又把這個號碼重新投入到市場,其他人可以繼續用,而第一次投入使用和再次投入使用的間隔時間如果太短,上一個人使用這個號碼的影響在短時間內沒有消除,就會產生這種情況。”孟強說。
目前,許多網站或者App在用戶注冊時都會以手機號作為注冊號碼,而且網絡實名制所綁定的大部分也都是手機號而非身份信息,由此產生的一些負面影響該怎么避免和消除?
孟強認為,對于通訊公司而言,其采取這個方式的用意是好的,就跟廢舊物品一樣循環利用,但是在技術處理上,可能目前的技術還無法達到號碼在重新投入流通時,號碼上所有的信息都處于歸零狀態。目前,通訊公司還不能像銀行卡掛失、身份證掛失那樣在手機號碼注銷之后讓所有的過往信息都失效。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技術上做不到,我個人建議號碼在循環使用時,時間間隔要長一點,號碼收回來之后,隔幾年再投入循環利用可能會更好,否則短期之內投入使用,造成的負面影響就多一些。
對于App而言,孟強說,“這種情況很難說他們有意去違法,可能就是技術上怎么讓網站上存儲的一些信息及時更新,跟得上真實的用戶狀態,才能保持真正的實名制”。
有些機構沒有嚴格核查身份證
對于虛擬賬號而言,身份信息與權屬問題存在緊密聯系,身份的不明確直接影響到了虛擬賬號所有者的相關權益。
“現在身份被假冒的情況之所以出現,一是身份證主要靠人眼識別;二是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沒有強制要求銀行、通訊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在使用身份證過程中嚴格比對持證人和身份證信息來防止假冒,從而導致有些機構憑著身份證復印件就能辦理業務。”劉德良說。
“造成一些身份不明情況出現的原因有三個,第一是有些人的身份證可能不是被盜,而是借給別人用,有的甚至可能是明知別人借去辦理電話號碼,還借給別人用,以為沒有什么后果,這種情況就屬于法律意識淡薄,對可能給自己帶來的負面影響沒有清醒認識;第二個原因就是有的通訊公司在辦理手機號碼時沒有嚴格遵循實名制,沒有認真進行核對;第三個原因是技術方面的,通訊公司在刷客戶身份證時,是否能與有關部門的身份證信息聯網,方便比對信息。”孟強說。
“我們以后可以考慮出具電子身份證,如果有電子身份證的話,使用者是終身使用的,就不會出現手機號這種一段時間使用、一段時間不使用的情況。”劉德良說。(原標題《身份證遭盜用引發賬號違約問題 賬號循環投放影響用戶使用 網絡虛擬賬號權屬糾紛如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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