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將翻新蘋果手機當原裝正品銷售金額過億元,5人被判刑
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字號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2月10日從嘉興南湖法院獲悉,該院日前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陳某等5人有期徒刑3年3個月至1年2個月,部分適用緩刑,并處罰金計37萬元。
2021年,周某在淘寶網店購買一臺“已拆封但未激活的原裝正品蘋果手機”,使用沒多久就出現掉電快、屏幕接觸不靈敏等,又發現買的是“蘋果X”,包裝盒卻顯示是“蘋果XS”,懷疑有假,向嘉興南湖區警方報警。
經查,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林某(另案處理)在深圳租賃多處辦公室為經營場所,在未取得蘋果公司授權的情況下,從他人處大量收購換過后蓋、屏幕、電池等的翻新蘋果手機,雇傭陳某、潘某、江某等查驗、填裝充電器等,用假冒的帶“蘋果”商標的包裝盒重新包裝,以“正品、全新蘋果手機”通過多家淘寶網店低價銷售。其中,陳某任主管,負責店鋪運營、人員管理等,潘某從事聯系配件供應、包裝等,江某、韓某從事客服、買家維權處理,黃某從事包裝、售后。至案發,陳某、潘某、江某等人售賣的假冒蘋果XR、X、XS等手機銷售額計1.16億余元。法院審理認為,五人受人雇傭,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而予以銷售,情節特別嚴重,均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責任編輯:張軍
圖片編輯:張同澤
校對:欒夢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