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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反殺案: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開欄的話 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回望過去方能更好地展望未來。即日起,《檢察日報》推出“回眸五年奮斗路——新時代新理念新作為”專欄,展現五年來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在司法理念更新、檢察改革、隊伍建設等方面取得的顯著成效。新征程上,檢察機關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創新能動履職,以檢察工作現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現代化、服務中國式現代化。
距離2018年8月27日案發已經4年多了,昆山反殺案當事人于海明的生活已歸于平靜。而每每提到這起被喻為正當防衛制度適用“分水嶺”的案件,江蘇省蘇州市檢察院有關部門負責人仍感慨:“那些日子的經歷,仍舊會像放電影一樣,一幕幕從眼前閃過。當時,我們并不知道,這起案件將會對正當防衛制度的適用以及司法理念的變革產生怎樣的影響?!?/p>
“我以為會被砍死”
昆山反殺案發生于一個初秋之夜,起于道路行車糾紛。2018年8月27日21時30分許,劉海龍駕駛車輛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順帆路路口時與同向騎自行車的于海明發生爭執,劉海龍從車中取出一把砍刀連續擊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搶砍刀并捅刺、砍擊數刀,劉海龍身受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在案發后的供述中,于海明表示:“我以為會被砍死,腦子一下就空白了……在撿起刀后,對著他胡亂揮了兩三下,砍在哪里不清楚?!彪S后,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于海明立案偵查。在江蘇省檢察院指導下,蘇州、昆山兩級檢察院迅速啟動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機制。
2018年8月28日晚,江蘇省檢察院向最高檢領導匯報了有關情況。案情緊急,最高檢領導以“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親自研究案件情況,指導辦案,并連夜作出批示,要求江蘇省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積極溝通,依法妥善處置。
“該案發生時,附近路面監控記錄了案發經過。為了復原案件事實,我們和偵查人員一幀一幀反復查看現場監控錄像。根據監控內容,辦案組確定,在奪刀過程中,雙方的力量形成對沖,兩方力量疊加導致劉海龍被捅刺的第一刀位于腹部?!碧K州市檢察院有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法醫鑒定,劉海龍因腹部大靜脈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這也意味著,其致命傷是在腹部。也就是說,于海明捅刺的第一刀就是劉海龍的致命傷。
29日上午,在與公安機關就事實、證據進行深入研究后,蘇州市檢察機關專案組書面列出詳細的偵查提綱,涉及與案情有關的16個方面問題。當天下午,蘇州、昆山兩級檢察院辦案組與蘇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刑警支隊、法制支隊干警再次到昆山市公安局會商研究案情。29日晚上,江蘇省檢察院再次向最高檢領導匯報了有關情況。最高檢領導親自指導,給出指導意見。
最終,司法機關在深入分析案件證據、準確適用相關法條的基礎上,認定于海明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
“起到了‘融冰解封’的作用”
“這起案件的通報結果,不僅警示了那些惡意滋事者,更重要的是向社會傳遞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價值理念,發出的鏗鏘之音激蕩人心。昆山反殺案的辦理,是司法機關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職、勇于擔當的鮮活例證?!比珖舜蟠?、河北省保定市副市長楊偉坤表示。
盡管我國刑法早有關于正當防衛制度的條文規定,但在較長時間內,正當防衛判例出現的頻率并不高。司法實踐中,對于如何把握正當防衛的防衛時間,尤其是如何準確界定“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是一個較為常見但又爭議較多的問題。
“在于海明的行為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后,有學者稱,該案喚醒了‘沉睡’的正當防衛條款。但如何使正當防衛條款在被激活后不再‘沉睡’,是我們在后續工作中一直思考的問題?!碧K州市檢察院有關部門負責人說。
2018年12月18日,昆山反殺案——這堂讓公平正義被人民群眾看見的“法治公開課”,被收入最高檢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中。
之后,一系列正當防衛案件出現在公眾視野:福建趙宇案、河北淶源反殺案、河北董民剛案、云南唐雪案……這些發生在老百姓身邊的個案的辦理,契合了社會公眾樸素的正義觀念。
正如最高檢檢察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張志杰所言,在以往辦案中,不敢認定正當防衛背后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不敢擔當。而昆山反殺案仿佛一聲“春雷”,對正當防衛制度的適用起到了“融冰解封”的作用,給正當防衛案件的辦理帶來了震撼性的啟示,打破了正當防衛司法實踐領域沉寂已久的靜默。
理念更新引發“漣漪”
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關注正當防衛案件背后的社會問題……近年來,最高檢致力于從個案辦理延伸至案件背后規律的總結、把握。為此,最高檢多次召開正當防衛專題座談會、專家論證會等。
令記者印象深刻的是,有次專題座談會最高檢邀請了來自9個省的14位正當防衛案件的承辦人。會議圍繞13起正當防衛典型案例的辦理情況,就正當防衛案件辦理中涉及的司法理念更新和公眾認識轉變等展開深入探討。
理念更新,仿若投入平靜水面的石子,引發一圈圈“漣漪”。正當防衛案件辦理遵循的“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價值理念,為司法實踐帶來了更多生機與活力。
“終于不是誰死傷誰有理、誰鬧誰有理了?!边@是2020年9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后,不少網民的最大感受。
毋庸置疑,公眾的關注及其樸素的正義觀,司法機關對案件質量的孜孜以求,都是“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逐漸深入人心的重要因素。在此過程中,天理、國法與人情的深度融合,為國家法治建設、公民權利保護奠定了堅實基礎,也為民間正義認知、公眾法治信仰開辟了廣闊空間。這樣的綜合效應,也正是多起正當防衛個案依法精準認定的意義所在。
(檢察日報 要聞版 史兆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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