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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之后,會有更多地方調整生育登記政策嗎?
近日,四川一條新政取消對生育登記的結婚限制,引發網絡熱議。各種觀點輪番上陣,最具爭議的疑問是這里取消結婚限制,是否意味著鼓勵非婚生育?
回答這個問題前,視角先回到這條新政上:
四川省衛健委發布通知,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將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該辦法是對2019年3月20日出臺的《四川省生育登記服務辦法》進行的修訂,主要的修訂內容有四點:一是取消了是否結婚的限制,二是取消了生育數量的限制,三是簡化了生育登記的要求,四是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
實際上,生育登記政策的調整,并非只在四川。2022年起,福建、廣東、陜西、安徽(處于征求意見階段)等省份已放寬生育登記的結婚限制,也曾受到過類似質疑。
為何多地接連調整生育登記政策?如何理解包括此次四川在內的調整?
澎湃研究所研究員認為,當下生育政策優化的大趨勢已至,生育登記政策的調整正是對“增強生育政策包容性”的一種回應。可能將有更多地區進行類似調整。
那么,什么叫生育政策包容性? 這個詞從哪里來的?
2020年十九屆五中全會首次提出“增強生育政策包容性”。學界多認為,這意味著對生育從管控、管理轉向以人為本的治理,開啟了中國生育政策的新起點。
包容就是要尊重多元選擇,讓政策對排他性有積極回應,讓更多公民享有社會發展的成果。
從這個角度出發,盡管傳統價值觀更認可婚內生育、當下絕大多數生育行為也發生在婚內,但一股腦將非婚生育排斥在社會保障體系之外,也并不合情合理。
實際上,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這從法律上肯定了非婚生子女的平等地位。
當然,此類調整并不意味著“鼓勵”非婚生育。擔憂政策鼓勵所謂“不道德”的非婚生育,正是網絡討論的核心爭議點。
這方面,中國人口學會會長翟振武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到,新的生育登記將生育和婚姻脫鉤,并不意味著承認例如婚外生育是合法的,也不是承認這是道德正確等。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人口學系主任楊凡也認為 “它是一種基于結果的托底政策,而不是引導性政策”。
近日四川衛健委人口家庭處接線工作人員回應,據其了解,辦理生育登記是為了保證婦幼服務更好地開展,保障相關部門對當地人口的有效監測。
“未婚先孕”進行生育登記后可享有一些婦幼保健的服務,一些地方生育登記與醫院建檔產檢、醫保報銷是相關的。而保障未婚先孕人群的基本權益,并非鼓勵非婚生子。
實際上,“增強生育政策包容性”,是未來生育政策的大勢所趨。廣東、四川等地之后,大概率將有更多地區發布類似生育登記政策調整。也可能,未來將有更進一步的、更為包容的生育新政策推出。
接下來怎樣將“生育政策包容性”合情合理地落到實處?近兩年學界對此討論不少。
在華中科技大學人口研究所所長石人炳看來,包容性生育政策解決的主要有想生不讓生、想生不能生、想生不敢生的問題,尊重不同的生育意愿,廢止各種排他性的制度,從制度和思想上接納多元思想和行為。
在尊重之后,如何實實在在地支持不同生育意愿,解決想生不敢生的難題,應該是生育政策優化的后續發力點。
從廣義上說,生育包含著從孕育、分娩、養育、教育的全過程。生育登記是生育早期需要的行政手續。生育登記政策調整是聚焦在“生”,如此受惠群體也囊括了非婚孕婦。
而生育不僅要重“生”,也要重“育”。
中央民族大學人口與民族發展研究中心教授楊菊華認為,需從廣義上理解生育,關照從孕育、分娩、養育、教育四大階段,并從婚育假期(時間)、育兒津貼(金錢)、照料服務(服務)、生育主體(工作)的勞動權益等多個維度入手。
以婚育假期為例,2021年以來,全國多地已推出延長育兒假、產假、婚假的新政策。比如2021年,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明確,“子女三周歲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別享受累計10天的育兒假,育兒假視為出勤。”
此類政策是否落實、如何落實值得關注。同時,此類政策是否可能像生育登記政策一樣,取消結婚限制,將育兒假、產假惠及非婚生子人群,也值得審慎討論。
只有完善與生育相關的體制機制和各類環境氛圍,才能形成生育放心型、安全型、友好型社會。
參考文獻
石人炳. 包容性生育政策:開啟中國生育政策的新篇章[J]. 華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35(3):92-98.
楊菊華. 生育政策包容性:理論基礎、基本意涵與行動策略[J]. 華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35(3):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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