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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老人自述》涉1919-1922年部分史實考訂
由齊白石口述、張次溪筆錄的《白石老人自述》,作為記錄齊白石生平經歷的第一手資料,其權威性一直得到極大認可。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白石老人自述》對齊白石在這四年期間部分經歷的記載,與實際情況有較大出入。2010年,北京畫院將所藏齊白石手稿公開出版,其中恰好就包括了齊白石1919—1922年期間比較完整的日記手稿。作為逐日記錄生活點滴的私人筆記,齊白石日記手稿在可信度方面高于《自述》,應該是沒有爭議的。

齊白石
1919——1922年是齊白石一生中非常關鍵的一個時間節點。由于家鄉連年兵亂、土匪橫行,齊白石非常無奈地認識到“家鄉雖好,不是安居之所”。1919年陰歷三月初,他生平第三次來到北京,這次他是要“往北京定居,到老死也不再回家鄉來住了”。
這四年間,齊白石的生活中發生了一系列非常重要的事件,對他后來的事業發展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他娶了胡寶珠為副室,并有了他們的第一個孩子良遲;他結識了梅蘭芳、胡南湖等眾多京城文化名流與政界達人,并得到他們的熱情賞識與鼎力支持;他的畫作赴日本參加展覽大獲成功,由此聲譽日隆,“海國都知老畫家”。
一方面,短短四年里,齊白石竟然在北京搬了九次家,還有數次帶著行李輾轉求租而不得入住的尷尬經歷;而他在北京、湘潭茹家沖老家之間往返奔波,更是多達十三次。用“居無定所”“顛沛流離”來形容他這期間的生活狀態毫不為過。另一方面,他毅然踐行“衰年變法”并開始見到明顯成效,為后來一躍成為世界藝術巨匠奠定了堅實基礎。齊白石在這四年里的人生大事“密度”之大,超過他一生中的其他任何時段。
由齊白石口述、張次溪筆錄的《白石老人自述》,作為記錄齊白石生平經歷的第一手資料,其權威性一直得到極大認可。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白石老人自述》對齊白石在這四年期間部分經歷的記載,與實際情況有較大出入。
《白石老人自述》目前有多個版本。其中,國內較早出版的是人民美術出版社1962年10月版,名為《白石老人自傳》。在此之前,香港上海書局曾于1961年9月推出《齊白石詩文篆刻集》,其中載有《白石老人自述》一文。香港版雖然面世較早,但內容有大量刪節,人民美術出版社版基本上接近原文(略有刪節)。20世紀80年代以來,有多家出版社先后出版此書,皆定名為《白石老人自述》,且均以1961年香港版為底本,除刪減部分外,所保留的內容與人民美術出版社版大體上沒有出入。近年,浙江人民美術出版社以人民美術出版社版為底本,重新推出此書,且將后者所刪文字補全,并將書名定為《白石老人自述》,這是目前所見最為接近原稿的本子。
有關齊白石的傳記,目前出版的也有多種,相關研究文章則難以計數。這些傳記和研究文章在涉及齊白石身世、經歷的敘述上,大抵以人民美術出版社版《白石老人自傳》或各種版本的《白石老人自述》為主要依據(為行文便利,本文以下統一簡稱《自述》)。
2010年,北京畫院將所藏齊白石手稿公開出版,其中恰好就包括了齊白石1919—1922年期間比較完整的日記手稿。由于《自述》是從1933年開始斷斷續續進行口述、筆錄的,整個過程跨越十多年,許多內容甚至記錄于20世紀40年代后期。一方面,齊白石年事已高,記憶難免失真;另一方面,《自述》從一開始就是為了公開出版而撰寫的,考慮到人情世故、社會變遷等諸多因素,口述時難免有所取舍,甚至“曲筆”。與之相比,作為逐日記錄生活點滴的私人筆記,齊白石日記手稿在可信度方面高于《自述》,應該是沒有爭議的。
一、齊白石1919—1922年在京居所
《自述》對齊白石1919—1922年期間在北京多次遷居的情況有比較詳細的敘述。其中提到的大部分地址,齊白石確實住過,但也有個別實際上并沒有住過;至于齊白石入住這些地點的先后時間順序,則被徹底打亂了。
先將《自述》里的相關內容引述如下。由于《自述》是以齊白石向張次溪口述的形式進行的,文中偶爾會出現齊白石與張次溪對話的口吻,以及張次溪的按語。
民國八年(己未?一九一九),我五十七歲。三月初,我第三次來到北京。……到了中秋節邊,春君來信說:她為了我在京成家之事,即將來京布置,囑我預備住宅。我托人在右安門內,陶然亭附近,龍泉寺隔壁,租到幾間房,搬了進去,這是我在北京正式租房的第一次。……
民國九年(庚申?一九二〇)我五十八歲。春二月,我帶著三子良琨、長孫秉靈,來京就學。……到北京后,因龍泉寺僻處城南,交通很不方便,又搬到宣武門內石燈庵去住。我從法源寺搬到龍泉寺,又從龍泉寺搬到石燈庵,連搬三處,都是住的廟產,可謂與佛有緣了。戲題一詩:
法源寺徙龍泉寺,佛號鐘聲寄一龕。
誰識畫師成活佛,槐花風雨石燈庵。
剛搬去不久,直皖戰事突起,北京城內,人心惶惶,郭葆生在帥府園六號租到幾間房子,邀我同去避難……我當時作了一首詩:
石燈庵里膽惶惶,帥府園間竹葉香。
不有郭家同患難,亂離誰念寄萍堂。
戰事沒有幾天就停了,我搬回西城。只因石燈庵的老和尚,養著許多雞犬,從早到晚,雞啼犬吠之聲,不絕于耳,我早想另遷他處。恰好寶珠托人找到了新址,戰事停止后,我們全家,就搬到象坊橋觀音寺內。不料觀音寺的佛事很忙,佛號鐘聲,晝夜不斷,比石燈庵更加嘈雜得多。住了不到一個月,又遷到西四牌樓迤南三道柵欄六號……記得你我相識,是我住在石燈庵的時候。(次溪按:那年初夏,我隨先君同到石燈庵去的,時年十二歲。)
先看1919年的部分。經筆者考證,1919年秋,齊白石并未“托人在右安門內,陶然亭附近,龍泉寺隔壁,租到幾間房,搬了進去”。查對齊白石《己未日記》手稿,證實齊白石從1919年陰歷三月四日到京后,直到陰歷九月十三日起程返回湖南,其間一直住在法源寺,從未提及搬遷,也無租賃住房之事。關于這一年齊白石在京住所,《己未日記》有多處明確記載。
(三月)初四日早到京。見楊潛庵,伊代佃法源寺羯磨寮寮房三間居焉,當付佃金八元,立有折據。
題公園圖記:……己未七月九日,白石老人居法源寺,時槐花正開。
(七月廿二日至閏七月初二期間記)……昔趙無悶嘗居京華,喜刻印。……己未七月十有七日,湘潭齊璜時寄萍法源寺。
關于齊白石在《己未日記》里記錄日期用的是陰歷還是陽歷,這里簡單補充幾句。齊白石在《己未日記》里多處記錄了他將現洋交與楊度(日記中多稱作“虎公”)存款生息的情況,每次交銀,楊度打收條(日記中稱“批折”),收條上注明日期。比如:
(七月)廿二日得家書,借山平安,甚喜。……是夜之虎公處,又交去現洋壹百元。伊批折云:八月十七收瀕生交來洋壹百元。
(閏七月)補前十七日,交洋一百元與虎公。伊批云:九月十一日收瀕生交來洋一百元。
八月初五……交虎(公)洋一百,批云:九(月)廿二收瀕生交來洋一百元。
查萬年歷,1919年陰歷七月廿二日正是陽歷8月17日,由此可知,齊白石在《己未日記》中記錄日期用的是陰歷,而楊度在存款收條上使用的是陽歷。后兩則記錄中,陰歷閏七月十七日應是陽歷9月10日,陰歷八月初五應是陽歷9月28日,齊白石所記均小有出入,應該是筆誤所致。本文所敘及日期,如非特別說明,均為陰歷。
由前述引文可知,截至1919年陰歷七月十七日,齊白石一直住在法源寺,這是毫無疑問的。那么,七月十七日之后,齊白石有沒有可能另外租房呢?答案是否定的。首先,齊白石對于搬家之事非常在意,查閱他的《庚申日記并雜作》可以發現,甚至連暫時住一兩天的地方,他都不厭其煩地予以記錄,而《己未日記》中卻完全沒有七月十七日之后租房的任何記錄。
其次,齊白石對于銀錢往來一向都非常在意,在日記和各種雜記中記載十分詳細。《己未日記》中除上述法源寺佃房費用外,尚有大量關于銀錢往來的記錄,有的僅涉及兩塊銀圓,也記錄無遺,但卻沒有一條涉及“龍泉寺租房”費用支出的。
如果真有“托人在右安門內,陶然亭附近,龍泉寺隔壁,租到幾間房”之事,因其必然涉及銀錢,齊白石不可能不在日記中記下此事。
更為重要的是,自八月中旬起,齊白石就在籌劃回湘潭的事,而直到齊白石離京返湘的九月十三日當日,齊白石到了火車站以后,胡寶珠才由胡南湖送到齊白石身邊(后文將要述及),與其一起乘火車去湖南老家。那么,在離京之前的這段時間,獨居,且素來非常節儉的齊白石有什么必要另租新居呢?
筆者根據北京畫院藏齊白石日記手稿,整理出齊白石1919—1922年在北京居所情況如下:
齊白石1919—1922年在北京居所

由此可知,齊白石1920年先后住了五個地方,其中涉及廟產的只有一處,即當年七月初九日遷入的順治門內象坊橋觀音寺。可見,《自述》在1920年條目下所寫的由龍泉寺遷石燈庵之事,并不存在。龍泉寺從來就沒住過,入住石燈庵不是在1920年,而是在1921年陰歷十月廿七日以后。不是從石燈庵搬到觀音寺,而是從觀音寺搬到西四牌大院胡同二道柵欄,再搬到石燈庵。在觀音寺住的時間不是“不到一個月”,而是有一年零三個多月。住到觀音寺這個新址,也不是胡寶珠托人找的,因為此時胡寶珠并不在北京,而是在湖南湘潭(后文將要述及)。
《自述》在1920年條目下寫道:“到北京后,因龍泉寺僻處城南,交通很不方便,又搬到宣武門內石燈庵去住。”給人一種印象:齊白石1920年再次來京后,所謂“龍泉寺的住房”仍保留著,只是因為“僻處城南,交通很不方便”才搬遷的。實際上,齊白石1920年年初來京時根本沒有地方可住,他當時下了火車就隨身帶著行李,輾轉求租住處,連續奔波八九天都沒有一個安穩落腳的地方,簡直是其苦萬狀,在日記中都有詳細記載:
(二月)廿二辰刻到京。至法源寺無房可居,即移南湖春雪樓,亦無處置榻兩宿。再遷米市胡同四十四號門牌。余先不知此處屬公事所,即將遷出。
廿三日,之法源寺相調房間未得。
廿四日,偕馬吉皆去象坊橋觀音寺佃房間,未妥。午后將行李暫移米市胡同。
廿五日,會朋友及問佃房間事及兒輩入學堂事。
……
三月初一日,余遷于前青廠順德館夾道二號郭五爺家居焉。此處余可過暑月,初來似清靜。熙寶臣欲聘余往,郭五代為暫謝,約以少遲可矣。
如果齊白石此前租過所謂“龍泉寺的住房”,且此時仍可居住,那么齊白石大可以從容不迫地搬遷,而不至于這般狼狽。
《自述》在1920年條目下提到齊白石寫的與石燈庵有關的兩首詩,實際上都不是寫于這一年,而是寫于1922年閏五月廿七日。在這一天的日記中,齊白石寫道:
又得石燈庵題壁詩二首:
心出家時癡且頑,燕脂鋪地作蒲團。
即空即色終身誤,一笑天花著阿難。
法源寺徙龍泉寺,佛號鐘聲寄一龕。
誰識畫師成活佛,槐花風雨石燈庵。
值得注意的是,齊白石在這里寫到“法源寺徙龍泉寺”,實際上他并沒有在龍泉寺住過,前文已述。這里的“龍泉寺”應是“觀音寺”之誤。
齊白石在法源寺之后住過的第二個廟宇是觀音寺,而不是所謂龍泉寺,不僅有他關于遷居的日記為證,還有他的詩作為證,這首詩作于1920年陰歷八月十六日:
答心佛先生贈葡萄干(二首之二)
木偶泥人學老翁,法源寺里感君逢。
此翁合是枯僧未,又聽觀音寺里鐘。
至于齊白石在《自述》1920年條目下提到的另一首涉及石燈庵的詩—“石燈庵里膽惶惶,帥府園間竹葉香。不有郭家同患難,亂離誰念寄萍堂。”—將石燈庵與帥府園并提,給人一種暗示:他去帥府園避難之前確實是住石燈庵的。實際上,此詩最早記錄在齊白石1920年陰歷六月十八日的日記中(確實是在避難帥府園期間),但原文與石燈庵沒有任何關系:
十八日,題畫竹
紫荊山下竹米熟,(己未余避兵,嘗食竹米飯。其米堅固,炊成飯,必須細嚼。)帥府園間竹葉香。(庚申,余父子祖孫三人避兵友人郭憨廣家,帥府園為外人保衛界也)。我感此君同患難,亂離誰念寄萍堂。
不難看出,《自述》中1920年條目下的“石燈庵里膽惶惶”一詩,是從日記里的“紫荊山下竹米熟”一詩移花接木而來的。目前,各種齊白石傳記、研究文章多以《自述》為依據,甚或運用文學化的筆法,對相關當事人進行繪聲繪色的描述,客觀上對人們正確認識這段史實造成誤導,亟待加以糾正。這里舉一篇出自學術刊物,相對而言還算比較嚴謹的文章為例:
民國八年(1919),齊白石第三次進京……再次寄居法源寺后不久,齊白石在北京有了一個新的家庭。為了安頓這個新家,首先是要覓得一所與副室胡寶珠舉辦婚事的新房。……但沒想到胡寶珠在城南找到的新住處位于龍泉寺附近,仍沒能離開寺院。九月,新婚夫婦還鄉。翌年春回北京時,這個新組建的家庭增加了三子良琨和長孫秉靈(移孫)……為此,齊白石將家搬到了宣武門內的石燈庵。
這里提到了齊白石于1919年在北京與胡寶珠“舉辦婚事”,在龍泉寺租房居住,以及于次年即1920年年初搬到石燈庵居住。這些敘述都是以《自述》為依據,而實際上這三件事均不符合史實。
后世研究者以《自述》為依據撰文,被誤導而致失實,尚可理解。最令人不解的是,張次溪與齊白石有過長達數十年的密切交往,在他的回憶文章中竟然也出現了同樣的問題。比如他在《回憶白石老人》一文的開篇寫道:
我認識白石老人,是在一九二〇年(民國九年庚申)的四月,那時我才十二歲,老人已是五十八歲了。我是隨同先父篁溪公到宣武門內石燈庵去拜訪他的。老人剛從湖南湘潭原籍回到北京,從城南龍泉寺搬到城內。……他摸了摸我的頭頂,對先父說:“世兄相貌很聰明,念書一定是很不錯的。”他還從柜里取出幾樣點心給我吃……
張次溪說他于1920年陰歷四月“到宣武門內石燈庵”去拜訪齊白石,并強調說“老人剛從湖南湘潭原籍回到北京,從城南龍泉寺搬到城內”,這是與史實不符的。據表1“齊白石1919—1922年在北京居所”可知,齊白石1920年陰歷三月初一日至五月廿八日期間住在“前青廠順德館夾道二號郭葆蓀家”。前文已經說過,齊白石1919年秋根本沒有在龍泉寺租過房,所以當然也就不存在1920年四月“從城南龍泉寺搬到城內”這回事了。
張次溪作為當事人,為什么也會在回憶中出現如此錯誤?筆者認為,張次溪第一次與齊白石見面時年僅十二歲,尚處于少年懵懂年紀,他對于齊白石“摸了摸我的頭頂”“從柜里取出幾樣點心給我吃”這類比較感性的事,記憶相對比較深刻,而對于齊白石的住址與過往經歷,則難以有清晰認知。他在回憶文章里所寫的這方面情況,更多是依據后來的了解而補錄的。齊白石向他口述這段時間的經歷時說了這樣一句話:“記得你我相識,是我住在石燈庵的時候。”隨后張次溪還加了一句按語:“次溪按:那年初夏,我隨先君同到石燈庵去的,時年十二歲。”張次溪對于齊白石住址的“回憶”,完全是以齊白石自己的口述為依據,這是非常明顯的。
二、齊白石及親人1919——1922年往返京湘行程
《自述》多次提到陳春君1919—1922年期間往返京湘的行程,可惜均不屬實。先將《自述》涉及這部分的文字摘錄如下:
民國八年(己未?一九一九),我五十七歲。三月初,我第三次來到北京。……到了中秋節邊,春君來信說……不久,春君來京……冬間,聽說湖南又有戰事,春君掛念家園,急欲回去,我遂陪她同行。
民國十年(辛酉?一九二一),我五十九歲。……九月二十五日得良琨從北京發來電報,說秉靈病重,我同春君立刻動身北行。
民國十一年(壬戌?一九二二),我六十歲。……師曾行后,我送春君回到家鄉,住了幾天,我到長沙,已是四月初夏之時了。
由于《自述》關于齊白石1919—1922年間相關經歷的失實表述,多年來出版的各種齊白石傳記幾乎無一例外地受到了影響,從而對廣大讀者不斷強化誤導。比如有一本齊白石傳記中這樣寫道:
1919年春天,57歲的齊白石孤身一人來到北京……轉眼快到中秋節了,妻子春君來到北京,她帶來一個人,這個人是誰呢?這個人就是給齊白石聘的副室胡寶珠。……齊白石特意在陶然亭附近龍泉寺租了幾間房,迎接新人的到來。……1919年冬天,齊白石陪妻子陳春君回了湖南老家。
這里涉及1919年秋天的四件事:陳春君從湖南來到北京,她帶來了胡寶珠,齊白石特意在龍泉寺附近租房,齊白石陪陳春君回湖南,都不符合史實。其中三件事是以《自述》為依據,而“陳春君把胡寶珠帶到北京”則屬作者臆造。
關于齊白石住處問題,已見前述。這里主要討論齊白石及親人1919—1922年間往返京湘行程問題,以論證齊白石妻子陳春君1919年秋天并沒有到過北京、1921年陰歷九月也并沒有同齊白石一起赴京這兩件史實。隨之,《自述》所寫的陳春君1919年冬間、1922年春末返回湖南之事,自然也就并不存在了。
筆者根據齊白石日記手稿,整理出齊白石及親人1919—1922年間往返北京與湖南湘潭茹家沖老家之間的行程情況。
齊白石及親人1919—1922年往返京湘情況

由此可見,齊白石大部分時候是獨自旅行的。這與他在《自述》里的“我是出門慣的,向來不覺旅行之苦,此次帶了兒孫,不免有些累贅了”的表述倒也十分吻合。
齊白石在日記中除了詳細記錄他自己的行程,對于家人往返京湘的行程也無一遺漏。比如其長子子貞于1921年陰歷二月廿七日獨自由北京返回湖南,齊白石甚至在日記中用大段篇幅記錄了他和子如、移孫去車站為子貞送行時,“車行,吾淚潸潸,貞兒淚亦如雨。余望車不見方歸”等情形。
首先,1919年陰歷九月十三日齊白石自京返湘,同行的不是陳春君,而是胡寶珠,有齊白石當天的日記為證(后文將述及)。如果陳春君確實于1919年秋到過北京,則齊白石是不可能將她獨自留下的。既然齊白石已于1919年陰歷九月由北京返回湖南(次年二月才再赴京),則所謂“(1919年)冬間,聽說湖南又有戰事,春君掛念家園,急欲回去,我遂陪她同行”之事,也就隨之消解了。
其次,1921年陰歷九月接到良琨電報后,齊白石是獨自上路趕赴北京,而不是與春君同行。這次行程十分驚險,《白石雜作(辛酉并壬戌)》中有十分詳細的記錄:
(九月)廿六,天未明,強食飯少許,起程。至長林鋪遇兵,再前四里,祝家亭子遇一暴兵,擄去轎夫一人。余吞聲草莽之中約半日。此半日肝腸欲斷,時臥地上,時起坐松柴中……至日夕,始另得一人。轎到茶園鋪客棧,又大兵至。余又竊竄出街,繞道宿于皋山……
廿七日,天未明,繞道由包爺殿經過至易俗河。獨小火輪今日二次,來得甚遲,為兵過湘潭大碼頭攔截河路故也。立候數時之久,……不得已又宿于湘潭……
廿八日,雞二唱即出邑城。上早班小火輪到長沙……
廿九日,天未明,昌和船開行……
卅日,平明到漢口。……是日十一點鐘,上京漢火車。
十月初二日辰刻到京,呼如兒開門。移孫見祖父至,忙起坐床上……
首先,這段文字詳細記錄了旅途六天的經歷,卻從頭至尾沒有提到陳春君。前文已說過,齊白石對于家人出行(不管是否與他同行)必有詳細記錄,如果陳春君此次確實同行,齊白石不可能在日記中對她只字不提。其次,對于當時湘潭一帶亂兵橫行、治安極差的情形,齊白石不可能毫無耳聞。齊白石自己是慣于旅行的,獨自一人更有利于應對不測。如果他帶上陳春君一起出行,兩個六旬老人在路上的風險顯然要遠遠大于一個人。再者,十月初二日到京后,只言“移孫見祖父至”,而不說“移孫見祖父母至”,亦可見陳春君并未同行。既然陳春君1921年陰歷九月并未赴京,則她不可能于1922年春末隨齊白石一起回湖南。
實際上,陳春君在這四年期間的唯一一次北京之行是在1922年陰歷六月,隨同齊白石,同行的還有胡寶珠和她那剛剛半歲的第一個孩子良遲。為了把“眷屬”接來北京居住,齊白石于當年六月初二日特意租下了“西四牌大院胡同三道柵欄十號程姓房屋”。陳春君這次來京就是住在這里。她在京只待了兩個月。當年八月,因為掛念長孫秉靈的病情,齊白石帶著她一起回了湘潭,八月廿二日啟程,廿六日到達。這次,胡寶珠和良遲沒有同行,而是留在了北京。
三、胡寶珠由“婢”成為“姬”
目前市面上有些齊白石傳記有關胡寶珠的部分表述嚴重失實,但是與《自述》無關,這是特別需要注意的問題。比如林浩基在《彩色的生命?藝術大師齊白石傳》中寫道:“一天下午,陳春君帶著一位年輕女子趕到北京了。女子叫胡寶珠……”又如周迅在《齊白石全傳》中寫道:“不久,陳春君專程來到北京……經過反復挑選,陳春君給齊白石聘到側室胡寶珠。”
其實,《自述》里的原話是:“不久,春君來京,給我聘到副室胡寶珠。”《自述》說陳春君1919年去北京,固然失實,但是《自述》從來沒有說過胡寶珠是由陳春君“反復挑選”出來的,更沒有說過“陳春君把胡寶珠帶到北京”這類話。這些“傳記”脫離《自述》的敘事框架而憑空臆造,其責任與《自述》無關。
已有研究者考證發現,胡寶珠其實就是胡南湖贈給齊白石的“婢”。關于齊白石與胡南湖的相識,以及胡南湖“贈婢”之舉,齊白石在日記中都有詳細記載:
(1919年七月)初七日:胡南湖,最慕余,一見如故,請余游城南游藝園……
(七月)廿二日:廬江呂大贈余高麗陳年紙,裁下破爛六小條,燈下一揮成六屏。令廠肆清秘閣主人代為裱褙,裱成為南湖見之,喜。清秘主人不問余,代余售之。余以為不值一錢,南湖以為一幅百金,時流何人能畫。余感南湖知畫,補記之。
(閏七月)十八:胡南湖見余畫籬豆一幅,喜極,正色曰:“君能贈我,當報公以婢。”余即贈之,并作詩以紀其事,詩云:菟絲情短此情長,萬事何如為口忙。采擷不思紅豆子,加餐嘗坐紫丁香(原注:南湖有紫丁香館)。良朋如此皆為累,愛我雖衰未減狂。蟋蟀聲中歸萬里(原注:一作十月家山滿籬架),老饞親口教廚娘。
為什么胡南湖要主動跟齊白石提出“贈婢”話題?筆者認為,這是因為齊白石對于父母年邁、照顧乏人之事一直縈懷,而且很可能向剛結識不久的胡南湖主動提到過。《己未日記》中有這樣一則記錄,可以作為證據:
(閏七月)十六日,夜作第十一號家書,明日即發。言請人侍奉父母及子如叔侄明年來京讀書,今冬延師事。
這條記錄寫在閏七月十八日胡南湖提出“報公以婢”之前,據此可得出以下結論:正是在齊白石想要找個婢女在湘潭老家侍奉年邁父母的關口,胡南湖得知此事,遂提出將一個婢女送到齊家,以滿足齊白石照料父母之心愿。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何在閏七月十八日胡南湖已明確提出“贈婢”之后,過了將近兩個月,直到九月十三日,在齊白石即將乘火車返回湖南老家時,胡南湖才將胡寶珠送到齊白石身邊,而且是直接送到火車站:
(九月)十三日:八鐘買車南返。至車站,胡南湖送寶珠來,姚石青、馬吉皆亦來為別。
值得注意的是,在《己未日記》手稿本頁本條上方的天頭位置,齊白石用濃墨豎寫了一行字:“寶珠來時。”此四字不僅墨色與正文有異,且字體也很不一樣,明顯是后來補筆。齊白石有在日記頁的天頭位置寫提示性摘要、做標注的習慣。本頁天頭,除“寶珠來時”四字外,從右往左,還有“書”“確己未年”“藥”“詩”等文字、符號。“寶珠來時”四字豎著擠在“藥”與“詩”兩字之間的狹小空隙里,“來時”二字甚至寫到了下面正文的行間,充分證明這四個字是后來補寫的。

齊白石 己未日記 1919年 北京畫院藏
合理推測,這四個字應該是在胡寶珠的身份發生變化(由“婢”而變為“副室”)之后,齊白石憶及胡寶珠最初進入齊家的情形,特意加以標注的。這個標注反過來也說明,1919年陰歷九月十三日之前,齊白石并沒有與胡寶珠在北京同居,因而也就根本不存在所謂為成家而特地租房之事。
從閏七月十八日胡南湖明確提出“贈婢”,到九月十三日胡南湖將胡寶珠送到火車站交給齊白石,中間有近兩個月時間。其間有四則日記值得注意:
(八月)十五日去天津,宿李直繩家。
十六日還京,聞湖南南北又戰于朱(株)州(洲)。湖南再戰,民何以堪?
十八日,與楚俊生郵片書,問湖南此時可歸否。
廿三日,朱悟園(名羲胄)來,贈送《齊白石山人南歸序》:“……白石行且舍我南歸……”
很明顯,齊白石自八月十八日起就開始籌劃回湘潭之行,至八月廿三日,行程已大致確定下來,故而才有朱悟園贈送《齊白石山人南歸序》,為齊白石餞行之事。由此也可以推定:齊白石此次“南歸”的主要目的就是將胡寶珠送回湘潭以照料父母,而不是省親(省親只是順帶)——理由很明白,如果僅僅是齊白石本人要回鄉省親,那么他完全可以從容等待時局更為平靜之后再動身,而不必在“湖南再戰”的節骨眼兒上冒著風險急急忙忙趕回。
從閏七月十八日胡南湖明確提出“贈婢”,到齊白石八月十八日左右開始籌劃回湘潭,正好有一個月時間。在胡南湖已經答應“贈婢”之后,齊白石為什么沒有立即將胡寶珠送到湖南,而是有這一個月耽擱呢?合理推測,一方面,胡南湖需要確定“婢”的人選,并做好相關安排;另一方面,齊白石也要將此事與湖南湘潭家里進行溝通,當時只能通過書信往來。這都需要時間,尤其在當時“湖南南北又戰于株洲”的戰亂背景下,郵路難保通暢。這樣大致到八月中旬,相關事項均安排妥當,齊白石便開始落實既定計劃—將“婢”送回湘潭。
前文通過對齊白石1919—1922年期間在京居所以及往返京湘行程的考證,已經證明,所謂“1919年秋,齊白石與胡寶珠在北京成家”并不屬實。事實上,齊白石不但沒有在北京與胡寶珠“成家”,而且在齊白石將胡寶珠帶回湖南老家后較長一段時間內,胡寶珠的身份仍然是“婢”,即女傭。
齊白石有一通1930年致姚石倩的書信,證明胡寶珠到齊家以后,先是為“婢”,后才成為“姬”(即側室、姨太太):
友人贈來之婢,今已為姬,生有男女五人矣。贈婢之友人不通音問,未知平安否?殊念念。
“贈來之婢,今已為姬”這句話的意思十分明確:胡寶珠到齊家時,并不是以“姬”的身份“嫁”進齊家,而是到齊家來作“婢”即女傭的。

齊白石致姚石倩書信 1930年 北京畫院藏
胡寶珠由“婢”而“姬”,有一個身份轉換的過程,筆者考證發現,這個身份轉換的完成時間大致在1920年陰歷九月到1921年正月之間。齊白石手稿《庚申日記并雜作》里有大量線索可以佐證這一點。
(1920年)三月初四日,發家書第二號。(與內人及子貞及寶珠……)
(四月)十三日,得子貞書……復子一函(四號),并寶珠一箋。
齊白石于庚申年(1920)的二月廿二日到京,十一天后,第二次寫家書,就有專門寫給胡寶珠的話,后來更是單紙另寫。這可以說明兩點:其一,胡寶珠毫無疑問是在湘潭齊白石老家,而不是在北京;其二,胡寶珠在齊白石心目中的角色已發生微妙變化。因為如果僅僅是交代胡寶珠如何侍奉好年邁的齊白石父母,完全可以由陳春君或者長子子貞代勞,沒有單獨給胡寶珠寫信的必要。
齊白石剛到北京,就迫不及待地給家里的婢女接連寫信,已屬不同尋常。《庚申日記并雜作》中還有一些涉及胡南湖的記錄,值得引起格外關注:
(1920年九月)初九日……又與胡南湖書,寄上海山海關路森益里。晚間又與郵片。十七日……夜深有打門者,南湖快信到。
十九(日),答南湖書,并寄畫大小四幀。

齊白石 庚申日記并雜作 1920年 北京畫院藏
胡南湖非常喜歡齊白石的畫,前文所引《己未日記》相關記載已經證實。為了齊白石的一幅藤豆畫,胡南湖可以“報之以婢”,那么齊白石“寄畫大小四幀”,胡南湖又將何以為報呢?或者說,齊白石這是為了感謝胡南湖為自己做的什么呢?也許緊接著的另外兩則日記可以提供一些思路。
(1920年九月)廿日,得子貞家書,言寶珠事。
廿一日,發家書,言寶珠事。
接連兩封來信、去函,不說別事,專門“言寶珠事”,可見此事非同小可。言寶珠何事?從后來的結果來看,大概率是與胡寶珠身份轉換有關。將其跟此前齊白石與胡南湖之間的“快信”聯系,以及“寄畫大小四幀”的不尋常舉動聯系起來看,大體可以做如下合理推測:經過1920年以來齊白石與胡寶珠之間多次通信聯系之后,到這年九月,胡寶珠由“婢”而“姬”的身份轉換之事正式提上日程,齊白石一方面向胡寶珠的舊主人胡南湖征求意見(從通信地址來看,胡南湖此時已離開北京,人在上海),另一方面,湘潭老家這邊的意見也需要統一。顯然,對胡南湖來說,婢已歸人,人家要怎么改變其身份,他并沒有阻攔的權利,于是順水推舟;而湘潭這邊,陳春君等人也最終做出了妥協讓步。
有鑒于此,齊白石不由得心情大好。正巧好友夏午詒派人接他去保定游玩,齊白石遂欣然上路,并直接由保定回湘潭。
十月初一日,夏君使人來接余去保定游玩。
廿五,午刻由保定搭京漢車。
(十一月)……初五日到家。
正是在這次齊白石回鄉省親期間,胡寶珠懷上了齊白石的孩子,這就是后來生下來的齊良遲,齊白石第四個兒子。齊白石在日記手稿中留下了相關信息。
(1921年五月)廿六日……得家書,知父母平安。寶珠將欲真累我耶,憑春姊所報,可喜可愁。

齊白石 白石雜作 1921年 北京畫院藏
“寶珠將欲真累我耶”,即胡寶珠已有身孕的消息。齊白石關于“兒孫之累”有多處敘及。比如《自述》里提道:“我是出門慣的,向來不覺旅行之苦,此次帶了兒孫,不免有些累贅了”,又如《白石雜作(辛酉并壬戌)》所記:“(1921年)六月初一日,由宣武門郵務局寄銀一十五元與梅兒……老翁往返覺難,兒女之累人,翁將逝不可已也”,都是一樣的意思。
由于有了寶珠這個副室在家鄉,1921年齊白石往返京湘的頻率大為增加。他于這年正月廿一日離鄉赴京后,又于當年九月初九日再次返湘;僅住了十幾天,九月廿五日得良琨電報,長孫秉靈病重,他即于次日啟程返京,路上遭遇亂兵,十分驚險。十月初二日到京。這次在北京待了僅一個多月,齊白石又回了一趟湘潭,原因是胡寶珠產子,且產后身體狀況欠佳。
(1921年)十一月初一日得貞兒書……寶珠得子,老年人有孫長過于我又生雛兒,將來累及貞、如二兒也,可喜可慮。即名曰良遲,字曰翁子,號曰子長。
十七日……又得家書,寶珠之病危急。余且愁且收拾行篋。
這里記錄的良遲出生時間是在“十一月初一日”之前,而《自述》則說“臘月二十日,寶珠生了個男孩”。良遲的出生時間應以齊白石日記中所記為準。因胡寶珠只能是在齊白石正月廿一日(陽歷1921年2月28日)離家之前有孕,如果“臘月二十日(陽歷1922年1月17日)”才生子,則孕期達320天以上,顯然違背常識。齊白石后來與胡寶珠育有五名子女。以齊白石旺盛的生命力來說,如果胡寶珠1919年秋天就已“嫁入齊家”,她不會遲至1921年年初才懷上孩子。這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胡寶珠進入齊家之后,一開始只是“婢”,一年后才成為“姬”。
1921年陰歷十一月這一次返鄉,齊白石一直住到了1922年陰歷五月十三日才又回到北京的住處,而且仍然是獨自旅行。胡寶珠自從1919年陰歷九月由齊白石帶到湖南湘潭老家后,截至1922年陰歷五月也沒有離開過。
(文章選自《齊白石研究(第十輯)》,轉刊自北京畫院公眾號,原文有注釋,此處并未予以收錄。 作者系新華社《中國證券報》高級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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