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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風濕免疫病患者感染新冠之后如何用藥?
風濕免疫性疾病具有多樣復雜的發病機制和疾病特征,同時,由于遺傳學差異和治療藥物不同,患者感染新冠病毒后臨床表現也存在差異。“新冠陽性”患者在藥物使用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1月20日,上海市醫師協會內科分會副會長、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風濕科主任、主任醫師葉霜,副主任醫師李佳予以解答。
根據仁濟醫院風濕科的調查結果顯示,感染新冠病毒后,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報告了乏力、發熱、咳嗽咳痰、咽痛、口干、腹瀉、惡心、頭痛、肌肉痛等癥狀,和健康人群類似。
國外的一項研究表明大多數風濕病患者在感染后第15天COVID-19癥狀完全消失,25%的患者癥狀超過28天,10%的患者癥狀可能持續90天以上。同時,感染可誘發免疫異常或造成原發疾病的活動;部分風濕病患者本身基礎疾病較多、年齡較大、存在臟器功能不全,新冠重癥風險增高;此外,炎癥性肌病患者尤其是抗合成酶綜合征的患者感染后,需要警惕出現嚴重的肺部病變。
因此,風濕免疫病患者感染后的藥物調整,需要綜合考慮患者原發病病種病情以及新冠病毒感染后的階段和嚴重程度,對患者進行風險-獲益評估后進行臨床決策,最大限度減少COVID-19進展和原發病活動的風險,并促進機體保護性免疫的產生。因此,上述兩位醫生鼓勵患者和風濕科醫生討論后決定藥物的使用。
對于無法和醫生實時溝通的新冠輕型和普通型患者,上述兩名醫生建議可以參照以下說明調整藥物:
非甾體抗炎藥:比如依托考昔、洛索洛芬、尼美舒利、塞來昔布、艾瑞昔布、雙氯芬酸等可以繼續使用,有解熱鎮痛效果,不要和感冒藥以及其他退熱藥物合用。
糖皮質激素:繼續使用。
羥氯喹:繼續使用。
抗細胞因子藥物:IL-6拮抗劑可繼續使用。其余細胞因子拮抗劑如IL-17拮抗劑、IL-12/23拮抗劑、腫瘤壞死因子拮抗劑等如原發病穩定短期停用。
傳統免疫抑制劑:選擇性調整。如果原發病病情穩定,建議短期停用或減量免疫抑制劑,比如環磷酰胺、嗎替麥考酚酯、他克莫司、甲氨蝶呤等等。待新冠感染癥狀基本好轉,抗原轉陰后2周左右可以續用。病情不穩定的患者請咨詢醫生。
抗T細胞和B細胞藥物:建議短期停用,治療重啟時間可咨詢醫生。
小分子靶向藥物JAKi抑制劑:比如巴瑞替尼和托法替布。炎癥性肌病合并間質性肺炎的患者建議繼續使用。其余患者如原發病穩定可以短期停藥。
痛風治療藥物:秋水仙堿、本溴馬隆、非布司他、別嘌呤醇等藥物可繼續使用。
解聚抗凝藥物:如華法林、小劑量阿司匹林、直接口服抗凝藥物等建議繼續使用。小劑量阿司匹林和解熱鎮痛藥聯合使用時注意胃腸道保護,如出現瘀點瘀斑或其他出血傾向及時就診。
抗病毒藥物:在感染早期或病毒持續復制時,建議使用抗病毒藥物Paxlovid。Paxlovid的成分之一利托那韋是肝藥酶CYP3A4的強抑制劑,可能影響其他藥物的代謝,請咨詢醫生后用藥。
葉霜表示,我們鼓勵患者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同時,基于疫苗對重癥保護的益處,沒有接種新冠疫苗或者未完成疫苗加強接種的患者,在感染康復的6個月后可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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