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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鳳雅之死”為公益圈敲警鐘:“兒童受虐救援需更謹慎”
今天是六一國際兒童節,兒童安全的話題再一次引發了社會的關注。
“不管是誰,以什么樣的身份,在介入某件事情時都要找到證據,核實事實。比如,認為募集的資金未給到女兒治病而是給了兒子,就沒有核實清楚。”5月29日,在中國民間受虐兒童服務研討會會后,兒童希望救助基金會創始人張雯向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談及“王鳳雅之死”事件時表示,“如果(該事件)能推動做公益的人用更謹慎更認真的態度展開救援行動” ,從某種程度上對公益圈和公益人是“一件好事”。

在談到民間救援過程中為何會產生把好事辦壞的現象,張雯坦言,因為沒有辦法掌握全部事實,也無法評價,但她注意到,目前中國慈善公益行業的規范較為欠缺,雖然有《慈善法》規范行業行為,但是大多較為籠統,對于救援過程公開并未有很系統詳細的要求。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升,但專業的救助“比較少”
兒童虐待,包括暴力傷害、精神虐待和性虐待等。近年來頻頻曝出的“12歲小媽媽”、“南京女童遭猥褻”、“江蘇劉老師,媲美欣”等兒童遭受性侵和傷害的事情,刺痛大眾神經,這些受害者也成為張雯著重關注的群體。
據最高檢5月29日發布的數據顯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趨勢,其中在提起公訴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性侵害和傷害案件占據較大比例。在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強奸、猥褻兒童、強制猥褻、組織賣淫等性侵害案件比例較大,不少地方達60%多。
雖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在上升,未成年人性侵害比例大,但張雯在5月29日召開的研討會卻指出,在網上搜索兒童虐待時能看到一些觸目驚心的個案,或者一些團隊做的倡導工作,“但是真正專業的救助、輔導、關懷當事人或者提供庇護等切實服務的(組織機構)是比較少的”。
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務所副主任,首都師范大學北京青少年社會工作研究院服務部主任李涵在工作中也看到,當前在性犯罪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服務中有缺少全面系統的政策,缺少兒童友好的硬件設施,從業人員理念、方法不一致,專門人才嚴重缺乏等問題。
“比如去醫院,誰考慮隱私?帶未成年到醫院檢查,醫院是開放的,(穿)警服(的警察帶著)一個女孩到婦科檢驗,還得排隊。沒有綠色通道,就得公開暴露自己,這實際上沒有對她(受害者)友好。”李涵舉例。
然而,專業的救助服務對于受到性侵的兒童來講卻可能是一根“救命稻草”。從受虐兒童救助項目啟動,張雯和基金會5年時間接待救助了30余名遭受過性侵或傷害的兒童,她看到:“一個未成年人,他(她)在遭受性侵犯的時候和之后的后果是超出常人想象的。孩子對世界、對自己、對身體、對情感的感受完全被扭曲、被破壞,修復起來是一生的事情。”這也呼吁一個更完善、系統、周到、友好的救助服務系統的完善和建立。
專家建議建立和完善責任通報制度
如今,青少年性侵或傷害成為一個世界性的話題。此前,疑因年幼時遭補習班名師誘奸,臺灣地區27歲女作家林奕含的自殺事件引發各界熱議;而多年前大洋彼岸的美國則發生了震驚全球的“色魔醫生數年間性侵犯103名兒童471次”的駭聞。
研討會現場,現任社團法人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CCSA)秘書長洪錦芳指出,建立責任通報制度比較重要,保育人員、學校老師、警察、司法人員、村干事及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等,都有責任和義務進行通報。
美國司法部駐北京大使館的法律顧問胡倚婷介紹,美國強制性報告相關法律也適用于所有和兒童一起工作的工作人員,包括社區中心、在家里實施服務的提供商等。
另外,在兒童性虐待調查中,胡倚婷強調進行兒童法證詢問也相當重要。詢問不僅要求由需要專業的、接受過培訓的人士進行,甚至對詢問環境也有考慮,細節到一個軟沙發的布置,一面雙向鏡的擺放。
“鏡子一面面向法證詢問實施的房間,另外一面面向的是可以觀察法證詢問過程的房間,由觀察員坐在房間觀察。觀察員可以看到孩子,孩子看不到觀察員。法證詢問的內容要進行錄音、錄像。還要給兒童提供零食、水、果汁。”胡倚婷在介紹的同時也提醒,詢問過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對兒童誠實,所以在進行法證詢問之前需要告知兒童將被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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