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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奔馳”車主律師:交警將此事泄露,車主是最大受害者
5月26日,“失控奔馳車”檢測結果出爐。據第三方機構——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檢測,事發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目前,車主薛先生已收到該中心快遞來的司法鑒定意見書。網友對此認為“車主在說謊被坐實”的同時,律師丁光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車主已違反交通法規,并涉嫌對奔馳公司造成聲譽損害。據刑法規定,損害他人聲譽罪行,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5月27日,車主薛先生通過個人微博稱,對這個結果表示疑惑。5月28日,其代理律師付建對此回應稱,該事件中,薛先生撥打110報警求助,哪知高速交警竟將此事泄露出去,讓薛先生莫名卷入輿論漩渦。因此,薛先生其實也是一個受害者。

奔馳方面隨即表示認同鑒定意見。
車主薛先生則表示尊重該意見。不過,也對結果表示疑惑。
薛先生的代理律師付建稱:薛先生表示,尊重司法鑒定結果,但3月14日晚上確實經歷了車輛失控的狀況。對這份《鑒定意見書》,薛先生也有一些疑惑,《鑒定意見書》使用專用設備讀取被鑒定車輛存儲的事件存儲器記錄數據,發現一條關于“定速巡航控制關閉”的記錄數據信息。數據顯示,被鑒車輛在出廠后的使用過程中僅出現過一次“定速巡航控制關閉”,這條故障代碼發生的路段不是事發路段,而是在在事發后從華陰到成都這段路上,這個故障代碼,從購車后是唯一的一次,事發前沒有出現過,事發時沒有出現,偏偏在事發后出現了,這很奇怪,而且在事發后從華陰到成都這段路上,并沒有使用過定速巡航,為什么會有這個故障代碼?薛先生很疑惑。

根據刑法規定,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聲譽)、給他人的權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刑法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原題為《"失控奔馳"車主代理律師:交警將此事泄露,他是最大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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