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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匯”兩傳銷成員一審獲刑:發現遲早崩盤仍不斷發展會員
誤入傳銷組織,本是值得同情的受害者,卻為了所謂高額回報誘惑他人入局,變成了令人憎惡的施害者。
近日,經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東港區人民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人秦學明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處被告人秦學東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秦學明、秦學東加入的傳銷組織“善心匯”,全稱“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這個組織自成立以來打著“扶貧濟困、均富共生”的幌子對外進行虛假宣傳,借助互聯網平臺,以高額返利為誘餌,大肆發展會員從事傳銷活動。“善心匯”要求參加者繳納300元購買“善種子”來獲得會員資格,再購買“善心幣”進行投資,以發展新會員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下線。
2017年,該組織被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其組織策劃者張天明等人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本案中,秦學明、秦學東開始時與其他受害人一樣,不了解“善心匯”非法傳銷的性質,就加入了該組織。后來他們盡管發現善心匯組織的盈利模式存在問題,遲早會有崩盤的那一天,但被高額回報蒙蔽了雙眼,仍然不斷發展會員。
截至案發,秦學明共發展會員5層90人,秦學東共發展會員4層37人,最終兩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近年來,不法分子利用網絡科技,變換傳銷犯罪手法,將傳銷窩點轉移到互聯網平臺,利用“金融互助”“愛心慈善”“微信營銷”等各種名目,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社會秩序。
在此提醒廣大群眾,面對形態各樣的傳銷組織,一定要擦亮眼睛,增強防范意識,不被高額返利誘惑,不上當受騙,自覺抵制傳銷違法犯罪行為。
(原題為《第一線報道|誤入傳銷,卻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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