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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一起組織賣淫案庭審:“老板”當庭翻供,稱不是負責人

“我是老板,不要為難他們?!?017年5月5日,當公安機關查處一家從事賣淫活動的會所時,李某擔下了所有責任。
2018年5月21日上午,李某涉嫌組織賣淫罪一案由長沙天心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后,在天心區法院開庭審理。除了李某外,還有9名為會所工作的人因涉嫌協助組織賣淫罪成為被告人。在庭上,李某卻狠狠“打了自己的臉”。“會所的管理者不是我,他說只要我全部攬下來,就請深圳的律師把我保出來。”
按照李某的說法,會所管理人是他女友謝某的姐姐。但李某的說法卻遭到謝某否認,“公司老板就是李某”。
具體事實如何?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10名嫌疑人涉罪受審
2017年5月5日,公安機關對天心區一賣淫窩點進行查處,當場抓獲被告人李某等人及8名賣淫女和6名嫖娼人員。
此后,自稱會所老板的李某供述稱,他在天心區經營了安尊養生會所,經營足浴項目。2017年2月底以來,因經營不善,經總經理馬某提議,李某決定在該會所二樓開展賣淫活動。
經偵查,另幾名被告人在賣淫活動中的“工作”也被一一厘清。
被告人舒某負責賣淫女的管理和調配,被告人曾某、穆某負責外圍招嫖,被告人王某、伍某、尹某、蔡某負責接待嫖娼人員,被告人謝某、金某負責制作、核對賬目,發放工資和提成。庭審過程中幾人多次表示均無異議。
“我主要是每天中午在會所統計當天有多少賣淫女上班,然后有顧客來了,就帶著她們去試房,一次提成15元。”舒某稱,自己工作一個多月,拿到4000多元的提成。舒某也不清楚會所里共有多少賣淫女子,“每天的人都不同,平均每天八九個人”。
與舒某一樣,曾某、穆某也屬于會所的“外圍人員”,但他們的提成是舒某的十余倍。曾某、穆某通過在外發放小卡片攬客,再將客人帶至會所。
記者了解到,管理會所賬目的一名女子謝某正是李某相戀6年的女友。
“老板”翻供稱不是負責人
此前,李某曾承認自己就是該會所的老板,21日庭審現場李某卻說,“我只是一個小股東,不負責會所的任何經營和管理”。
“我之前是為了我的女朋友,才把一切都擔下來?!崩钅撤Q,會所真正的管理者是女友的姐姐常某?!拔冶涣b押期間,常某找了個律師跟我說,要我把所有責任都攬下來,她會幫我在深圳找個律師把我保出來,最多被關幾個月我就能出來了?!?/p>
“我80多歲的母親住院了,我怕再不說出實情,連她最后一面都見不到了。”李某說。
按李某的說法,該會所2016年開業,共5個股東,常某占股20%,李某占股20%。常某負責會所的管理工作,而會所也有明確規定,李某不負責公司的任何管理。
李某稱,到2017年2月會所共虧損了近一百萬元。為扭轉盈虧,常某外聘了馬某來當總經理,之后會所開始從事組織賣淫活動?!拔抑肋@事,還因這件事發過脾氣。”
“我只是負責幫會所買菜,每個月拿7000塊錢的工資?!崩钅潮硎?,之所以他常常在會所出現是在麻將房里打牌。
女友稱“他是老板”
常在會所出現的李某究竟是什么職務,不少被告人均表示不清楚,平時和他們對接的都是馬經理。馬經理2017年4月就已辭職。
李某身份成謎,李某的女友謝某打破了僵局。
“我是2016年10月被李某叫來的,他是會所老板?!敝x某稱,最初經營這家會所的人是李某,場地也是李某租的,會所的決策如沐足等也是李某決定的?!昂笃跁洜I不下去,新增的項目李某也是同意的?!?/p>
謝某的工作是每天核對錢和賬目及發放工資和提成。“平時沒什么變動的地方就不需要經過會所負責人同意,出現偏差的則需要上面的人簽字?!卑粗x某的說法,這個簽字的人有時就是李某。
“有時候一些賬務上的東西,會拿給經理看,經理看過給李某看一下,他同意了就可以了?!敝x某說。
組織賣淫還是協助組織賣淫
關于李某“身份”的認定可能會導致該案定罪出現差異。
協助組織賣淫罪,是指協助他人組織婦女包括男性賣淫,即為他人實施組織賣淫的犯罪活動提供方便、創造條件、排除障礙的行為。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組織賣淫罪,是指以招募、雇傭、引誘、容留等手段,糾集、控制多人從事賣淫的行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原題為《組織賣淫案庭審“老板”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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