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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首破解“執行難”:法院與36家單位建立執行聯動機制
為最終奪取“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戰略部署勝利,近日,湖南省吉首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了《吉首市進一步完善法院執行聯動機制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規定吉首市人民法院與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36家單位建立執行聯動機制,深入推動形成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政協參與、政法委協調、法院主辦、各界配合的執行新格局,強強聯手力破執行難。
執行難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難點問題,作為影響司法運行成效的最大“攔路虎”,執行聯動機制便是攻克執行難問題中不可或缺的一把利刃。吉首法院在市委統一領導下,成立了“決勝執行難戰役”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市委副書記任組長,市委政法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建立健全了解決執行難問題的長效機制,告別了以往在執行工作中法院一家單打獨斗、單槍匹馬所帶來的窘境,整合了相關職能部門的力量,轉變為以法院為主、各部門協作聯動的執行模式,加大了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力度,增強了執行工作的震懾力。
《方案》提出了“決勝執行難戰役”專項活動的工作目標、組織機構、工作職責、工作程序,對36家聯動單位和法院的具體職責任務進行了細化分解,明確各級黨委、法院及相關部門在“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中的責任,加強督導檢查,形成解決執行難的工作合力。
根據《方案》,市紀委監委對黨員、監察對象妨害、非法干預法院執行工作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單位及個人,經調查屬實的,應當依法依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市委組織部將公職人員有失信情況作為其評先、評優、晉職晉級資格時的參考,不得推薦其為各級黨代會代表、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市委宣傳部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單位及個人,相應單位在文明單位考核評比中予以扣分,情節嚴重的取消單位文明獎。市委政法委充分發揮網格員基層組織作用,協助法院做好執行工作,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單位及個人,在綜治考評時予以扣分,情節嚴重的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方案》明確市人大、市政協按法定職責、法定權限,協調處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執行,依法監督、參與、見證法院現場執行。市檢察院對重大、敏感的執行案件派員到執行現場依法監督,對法院移送的拒不執行案件構成犯罪的立案線索,公安局不予立案的,要求說明不予立案理由,理由不成立的檢察院應當通知公安立案。市公安局協助法院查詢被執行人身份信息、車輛登記信息、旅店住所等信息,協助限制被執行人出境,協助查找、控制被拘留人員,嚴厲打擊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行為。市司法局積極開展對執行中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工作,協助查詢被執行人的律師身份信息、律師事務所登記信息。
《方案》指出市財政局對協助查詢政府采購項目信息,依法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作為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參與政府投資項目或主要使用財政性資金項目,協助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申請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方案》還指出了與銀行、房屋管理、稅務等職能部門建立起聯動機制,查詢、凍結、查封、扣押被執行人財產,包括現金、存款、車輛、房子、股票等各類動產、不動產和有價證券。
解決執行難是人民法院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維護人民權益的必然要求。吉首法院在市委統一領導下,堅持問題導向,聚合各職能部門力量,通過完善法院執行聯動機制,努力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藩籬。
(原題為《吉首市“兩辦”聯合發文完善執行聯動機制 三十六家單位強強聯手力破執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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