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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圓明園路拍照收費一小時2萬元?物業:收的是“服務費”
最近,上海圓明園路拍照收費被曝光,引發了網友熱議,然而,小新檢索發現,事情似乎并非如此簡單……

據《新聞晨報》報道,5月8日下午,準新娘李小姐一行人來到圓明園路拍攝婚紗照,卻被保安以“拍婚紗照必須到物業公司辦證”的理由阻攔。
圓明園路是外灘源物業管理處的管理范圍,記者隨后在探訪中了解到,在這里拍攝購物網站商品廣告和婚紗照,收費為兩小時300元;平面廣告拍攝則要收費20000元一小時。外灘源物業管理處的工作人員解釋說,他們收取的是“服務費”,市民和游客拍照不收費。
物業的回應引發了網絡熱議,有人認為這是強盜邏輯,有公共資源私用之嫌:
三夢帝王:可以給他,但前提是營業執照,收費許可拿出來,拿不出來就是瞎扯淡
我叫瞪哈攔:收費可以,拿發票。
甜甜的繭中美麗:這賺錢又快又多啊
跌落在草叢里的一朵云:打劫還有理
HughDevil: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
上海兔斯基:公共道路物業也有權收費?
KuuNiAr:有收費許可證嗎?開得出發票嗎?收的錢上稅嗎?
但也有網友對管控措施表示理解。
最不靠譜的多多:商用沒毛病啊
apo_007:確實拍婚紗照該收費,去炮臺灣和共青森林公園的時候也都是在拍結婚照的,太影響普通游客了
Keytoh:可以理解啊,不然誰都去拍照多影響景區啊
_聰吖Cong:有道理,畢竟拍廣告和商業照影響其他人,當然前提這路物業是物業管轄區域


那么,洛克外灘源為何要對商業攝影收費呢?
相關物業管理人員在2014年的媒體報道中,進行了較為詳盡的回復:“收費之前,商業攝影多得都要撲出來了,單是影樓來拍婚紗照的,一天至少有20對。”負責人稱拍照的人多了,勢必會對環境、秩序產生影響,也發生過拍攝公司阻礙圓明園路正常通行的情況。物業方還強調,洛克外灘源對商業拍攝進行收費并非肆意,而是上報后經過批準才執行的。
這個說法也得到了黃浦區外灘風景區管理辦公室的認同,在2014年澎湃新聞的報道中,相關負責人表示:上海洛克菲勒集團外灘源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專門從事于洛克外灘源內的房地產開發、經營、租售及物業管理。也就是說,圓明園路步行街的整體道路養護、市政建設等基礎設施的費用支出都是由相關專門從事外灘源開發的管理公司進行主導。“商家對涉及自己管轄區域內的其他商業行為進行收費管理,無可非議。權利和責任是相對應的,物業管理公司為了保護區域內的整體環境和公共秩序,制定必要的限制管理措施,合情合理。”
自主管理所以收費合情合理?
快評:“管理=收費”的套路也該換換了
管理權的歸屬為物業的收費行為提供了合法性,但這也不意味著收費管理的方式就獲得了合理性。
查詢可知,歷年來,因物業方管理不夠精細而誤判“商拍”的例子并不罕見,而因此帶來的爭論乃至沖突也時有發生。這在提倡精細化管理的大都市,似乎有些格格不入。
究其根源,粗放式的管理思維經年未變,恐是癥結所在。我們當然可以想象,在外灘源這種具備典型建筑的馬路上,若不加限制,商業拍攝的云集必然會給市民出行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但“管理就是收費”這樣的思路也未免簡單粗暴,管理的目的在于維持景區道路的良好運營形象,但收費方式的粗線條卻使景區形象受到了差評,這不得不說是違背了初衷。
據最新媒體報道,時至今日,物業方也未對具體的收費依據、辦法提供詳盡的執行細則,或者至少未能在執行中做到程序公開透明。給人的觀感就是:“保安覺得你是商拍,你就是商拍”。
從一個粗放的管理思維出發,演化出更為簡單的收費依據,不設相關標識、不做收費提醒,分明是合情合法的管理行為,卻給人以“路霸”強行收費的印象,這一點值得物業方深思。
而對于風景區管理部門來說,除了要保證景區秩序的平穩運行,更要對風景區的精神文明負責到底。自主管理的道路不是不受監管的道路,收費不僅要合法,更要與上海的城市文明形象相契合。
“以人為本,不違初心。”要不要收費,具體如何收費,這或許值得管理部門和物業方再細作斟酌。
(原標題為《上海一馬路拍照收費1小時20000元?這事沒那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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