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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胡塞爾文集》的翻譯和出版關鍵問題梳理 | 科技創新倫理問題前瞻研究(62)

圖:Springer胡塞爾文集(1973)版權聲明
2022年12月14日,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生物與科學倫理工作委員會(簡稱綠會BASE)小編注意到,一則關于中國社會科學基金的重大項目《胡塞爾文集》的翻譯和出版案例的消息。據瑞士資訊《一位瑞士哲學家的著作遭中國得意門生侵權出版(視頻)》報道,本案例的一些關鍵問題梳理如下。本文僅代表梳理,不代表平臺觀點。供讀者參考。
首先梳理這里面的stakeholders:
三組相關方:
· 施普林格(Springer)出版社;瑞士教授耿寧(Iso Kern);
· 商務出版社;主編倪梁康;譯者王炳文;
·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胡塞爾文集》中譯”的立項所涉人員。
從上面的文中可以梳理出以下基本事實:
1、瑞士教授耿寧(Iso Kern)花了大量的時間、經歷去整理德國哲學家埃德蒙德·胡塞爾(Edmund Husserl) 非常深奧的思想并結集,整理、出版了3卷現代德語的胡塞爾文集,題目為Zur Ph?nomenologie der Intersubjektivit?t。由施普林格(Springer)出版社出版。
中國社會科學報2013年的一篇報道曾經指出:“胡塞爾在其長期研究中始終以筆思維,以速記稿記下其畢生所思,因此他去世后留下了大量手稿。自1950年開始,設在比利時盧萬大學的胡塞爾文庫總館陸續整理出版考證過的《胡塞爾全集》,現(截至2013年)已出版至第四十一卷?!?/p>
2、胡塞爾的整套文集由包括耿寧在內的11位來自德國和瑞士的哲學家共同整理完成,其中3位已經去世。(筆者查到這套書的出版,是1970s年代。也就是說,40多年前就出版了。)
3、在沒有獲得版權和授權的前提下,耿寧的一名學生——倪梁康——主編出版了其中文版-《共主觀性的現象學》, 2018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封頁上印刷著主編的名字)。
4、中國商務印書館于2022年10月給耿寧發送了致歉信,信中寫道:“《胡塞爾全集》未經授權而出版,是因為編輯部門誤以為這部書已經進入公共領域而造成的重大失誤,我們為此深表抱歉,并向Iso Kern(耿寧)先生真誠致歉?!毙胖羞€表示,商務印書館已經撤回耿寧所著《共主觀性的現象學》所有未經授權的副本;同意支付律師費并為非法使用耿寧的知識產權而對他予以賠償。
5、倪梁康與耿寧有著40年的師生情誼。耿寧說:“我現在想請倪梁康道歉,而且要公開道歉”。但:倪梁康(我國著名哲學學者、浙大教授)拒絕道歉。

圖片來源:微信號“瑞小編電報”

圖片來源:Springer Book版權1973作品

內容來源:Springer介紹書籍作者胡塞爾
焦點:
1、【社科重點項目的版權審核和倫理問題】
首先爆光此事的微信號“瑞小編電報”介紹:“中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是一項國家基金,由中央財政直接撥款,評審工作非常嚴格?!逗麪栁募分凶g項目,不應該出現這樣的版權和知識產權問題。為此瑞士資訊swissinfo.ch聯系了中國社科基金詢問,但未得到答復。”
浙江大學官網的一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胡塞爾文集》中譯”結項會順利舉行》報道顯示:“《胡塞爾文集》中譯”項目2012年10月立項,2016年通過中期考核,2022年10月結項。該項目將胡塞爾一生的現象學思想的發展劃分為“1890-1907年”、“1907-1913年”、“1913-1920年”、“1920-1928年”、“1928-1937年”五個時期。歷經十年的努力,項目組將現已出版《胡塞爾全集·著作集》中的34卷、《胡塞爾全集·資料集》中的1卷著作譯為中文,共計35卷,約1250萬字,出版項目相關的譯著1部、專著1部,另有3部專著已交出版社出版,總計約340萬字。此外,項目組成員在《中國社會科學》、《哲學研究》、《世界哲學》等國內外高水平學術期刊上發表與課題相關的研究論文66篇、譯文6篇。在項目實施期間,項目組與港、臺地區、德國等國的胡塞爾研究專家、研究機構進行了深入交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并先后創建了“中山大學現象學文獻與研究中心”、“浙江大學心性現象學文獻館”兩個資料中心,為國內學界培養了一批青年現象學研究者。

圖片來源:國家社科基金官網

圖片來源:浙江大學哲學學院官網
2、【法律責任】誰該為此事負責?(如果一本圖書侵權,作者(主編)、出版單位甚至印制單位都屬于侵權主體,構成連帶侵權責任。——版權律師何磊觀點)
同時,另外一點(讀者留言指出來的):倪梁康是漢譯本主編而非譯者,王炳文先生是譯者(已經離世了)。

圖片來源:豆瓣讀書

圖片來源:商務印書館??梢娭骶幟帧?/p>
3、【道德責任】誰該道歉?耿寧要求倪梁康公開道歉;耿寧拒絕。瑞士資訊也給倪梁康打了電話,倪梁康在電話中說:“版權問題是出版社之間的問題,與我無關。所以出版社會出面道歉,我不會向耿寧道歉,我覺得耿寧應該向我道歉?!?/p>
浙江大學的官網顯示:2022年10月21-23日,浙江大學文科資深教授、浙江大學現象學與心性思想研究中心主任倪梁康教授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胡塞爾文集》中譯”通過會議鑒定。
如果反觀這個時間節點(2022年10月下旬):該事情,已經發生在耿寧要求倪梁康道歉之后(耿寧本不知道他的書已經被翻譯成中文;他知道這個事情,是因為香港insight studios攝影組為拍攝《漢學家》系列紀錄片2022年7月來到瑞士采訪他之后。紀錄片制片人劉怡問他有沒有中文譯本,他本覺得沒有。但是劉怡在網上找到了這套書的中文版并告知原作者,于是有了后來的事情。也就是說,2022年8月份,倪梁康教授已經知道了原作者在詢問版權問題)。而在看,商務印書館給耿寧的道歉信,也是2022年10月。此事,距離最初原作者詢問版權問題,已經過去了至少2個月。那么,發生在2022年10月底這個“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結項會議”,國家社科基金那邊,是否知情?

圖片來源:浙大。主編談為何譯此書
4、【版權歸屬vs公域產品問題】翻譯再出版、以及再再版的版權,歸誰所有?本書思想主人公——胡塞爾(Edmund Gustav Albrecht Husserl,1859年4月8日—1938年4月27日),男,20世紀奧地利著名作家、哲學家,現象學的創始人,同時也被譽為近代最偉大的哲學家之一。他已經去世八十多年。胡塞爾的整套文集(springer出版)由包括耿寧在內的11位來自德國和瑞士的哲學家共同整理完成(其中3位已經去世)。
但是,小編也留意到,在Springer的官網的敘述中,其實也說明了:胡塞爾本人(1938年去世)是沒有出版打算的。那么,小編也好奇問問:胡塞爾的手稿的整理,第一次在整理、交付給出版社的時候,是否征得了其本人或繼承人的同意?換而言之:如何定義公域作品、人類共同的思想財富?

圖:amazon在售的該書德文版
5、【譯著署名倫理問題】大家看下面的圖片對此。商務印書館,盡管明知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出版,可為什么連原作者的名字也不寫上去?

上圖中可見,Amazon在售的胡塞爾該書的德文版(圖片版權:Springer),是標注了瑞士教授耿寧(Iso Kern)的名字的。

而上圖,商務印書館出版翻譯過來的Springer版權書籍的中譯版本,只標了“倪梁康 主編”一個人的名字。(弱問:這是出版業的行規嗎?)
最后,再截張圖,2022年12月14日中文媒體關于此事的報道。以上幾個問題,期待有讀者解惑。


科技創新倫理問題前沿資訊
(本文根據網絡公開資料整理。僅代表資訊;不代表平臺觀點。)
整理/Littlejane 審/綠葉 編/angel
【本文主要參考資料】
1、瑞士資訊:一位瑞士哲學家的著作遭中國得意門生侵權出版(視頻)(2022-12-12)
https://mp.weixin.qq.com/s/yJWRReYLDZVUdkZJhBsYEQ
2、浙江大學: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胡塞爾文集》中譯”結項會順利舉行(2022-10-25)
http://www.philosophy.zju.edu.cn/2022/1025/c64673a2659179/page.htm
3、中國社會科學報:《胡塞爾文集》中譯”有望打開現象學研究新思路(2013-02-05)
http://www.nopss.gov.cn/n/2013/0205/c219507-20433279.html
4、Spring官網關于該書籍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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