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男子購萬元松茸,兩年過期后發現含農藥起訴賣家,法院判了
男子高價購入凍干松茸,在超過食品保質期后,通過檢測發現了食品安全問題,遂將賣家告上法庭。這些松茸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法院將如何認定以過期食品為檢材的檢測報告?
12月16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鐵路運輸法院獲悉,該院審理了這起案件,最終駁回了該男子的訴訟請求。
上海鐵路運輸法院介紹,劉某某分三次在某超市購買了由第三方公司生產的凍干松茸,共花費12000余元。購買時外包裝標示顯示該產品適用于食用菌及其制品標準,保質期為18個月。
2年后劉某某對產品質量心存疑惑,將其交給專業機構檢測,發現產品中含有“稻腳青”及“福美胂”(“稻腳青”和“福美胂”為兩種農藥名稱),且總砷含量嚴重超標。劉某某認為松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遂將賣家某超市起訴至法院,請求判定退一賠十。
被告某超市辯稱,原告提供的部分檢測報告曾在案外人的他案訴訟中作為證據提供,就原告的檢測報告而言,檢測機構沒有檢測資質,樣品送檢時已過產品保質期,檢測方法沒有法律依據,檢測報告沒有公信力。
被告作為經營者在銷售涉案產品前對生產企業的資質、合格證等證明進行了審查,已經盡到了合理的審查義務,不存在明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仍進行銷售的情況,不應承擔十倍賠償責任。
第三方公司述稱:原告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其身體受到了傷害,也沒有證據證明涉案產品是在被告處買走的,無法確定原告的購買途徑。
原告提供的檢測報告的檢測機構沒有檢測資質,報告沒有法律效力。
食品中的總砷指標包括無機砷和有機砷,應當檢測有機砷,總砷中的有機砷比較多,比如海鮮中有機砷的含量較高,但對身體無害,所以國家規定都是檢測海鮮的無機砷含量。
經審理,法院認為,根據原告提供的購物小票、發票等證據,及雙方的陳述,可以確定原、被告雙方的買賣合同關系成立有效。
本案中,據查明的事實表明,原告提供的多份檢測報告在送檢前、送檢時均過產品保質期,不具有公正價值,原告提供的產品含“福美胂”“稻腳青”的檢測報告,因相關成分無國家檢測標準,檢測機構無資質認證,檢測方法為實驗室方法,報告的比對樣品為檢測機構境外購買,所以該報告缺乏參考價值,法院對原告的主張不予支持。
另法院認為,被告已經盡到了銷售者的審慎查驗義務,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法院依法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原告劉某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以維持,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