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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離世女兒被準岳父送人,四川男子贏了官司卻5年討不回娃
“明明是我的女兒,卻被女友父母抱走送給了別人,如今改名換姓在人家手里養了5年多,我多次去南充討要,結果連面都見不了。”5月7日上午,在四川南充街頭,來自瀘州古藺縣椒園鄉的秦瓊柱,說起5年來討要女兒的艱辛,一臉絕望,“法院都判我享有撫養權,但人家就是不給我。”

女友中毒身亡
11個月大女兒被帶走
2011年,南充嘉陵區龍嶺鎮的小青(化名)與秦瓊柱在江蘇打工時相戀。2012年2月,女兒小英(化名)出生,小青回到秦瓊柱的老家。當年12月,小青帶著女兒與秦瓊柱母親前往貴州仁懷打工,因煤氣中毒,小青意外身亡,秦母和小英經搶救生還。
秦瓊柱說,在他為女友小青料理喪事期間,小青父母及其親屬偷偷將11個月大的女兒小英帶走,并拒絕他探視。他多次報警并索要女兒,但都無果,對方稱必須支付8萬元費用才能將孩子帶走,少一分錢都不行。
2018年1月,走投無路的秦瓊柱將小青父親及其二爸等人訴至南充嘉陵區法院。3月15日,法院一審判決,原告秦瓊柱對小英撫養權的訴訟請求,理由和證據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判我享有撫養權也沒作用,我還是要不到孩子。”秦瓊柱說,審理時,被告承認將小英帶走,但不交代去向。面對法官的協調,小青二爸承認將孩子給了高坪區的謝某。但,協調最終失敗。

一年往返三次
連女兒的面都沒見到
拿著判決書,秦瓊柱說自己很迷茫,也曾經崩潰在南充街頭。“我明曉得孩子在哪里,但要不回來,又不可能去搶,只希望司法機關能幫我實現帶回孩子并撫養她的愿望。但我一次次地失敗。”
5月6日,在母親陪伴下,秦瓊柱輾轉找到位于南充高坪區的謝某家,雙方說了很久但沒進展,也沒有看到如今6歲多并已改名換姓的女兒。
7日上午,秦瓊柱再次來到南充高坪區,向公安機關報案希望能通知謝某和小青父母等人參與協調。“刑警大隊表示愿意調解,希望這次有一個好的結果。”
7日中午,等待了一個上午的秦瓊柱再次失望,“他們(謝家和小青父母等)都不愿意來協調,公安和他們說也沒辦法。”從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區分局出來,7日下午,秦瓊柱又來到嘉陵區人民法院,希望法院能根據一審判決強制執行。“法院告訴我,現在孩子在謝家,不在案件被告王家,不具備強制執行條件。”
下午4點過,秦瓊柱又返回高坪公安分局,“但公安局還是說沒辦法。”
下午5點30分,再次從公安分局走出來的秦瓊柱告訴記者,這是他今年第3次從江蘇到南充討要女兒。“這次我是請假回來的,今(7日)晚必須要回去了。”從1號來到南充,7天時間,秦瓊柱不僅沒要回女兒,連女兒的面都沒見到。
法院:
如要強制執行需申請
“秦瓊柱一事不構成案件,所以不能立案,只能進行協調。”7日下午,高坪公安分局受理此案的警官史斌告訴記者,接到秦瓊柱的報警后,警方也多次聯系小青父母和謝家人進行調解。謝家人向警方表示,孩子養了5年,有很深的感情。不是不能和秦瓊柱談,而是要和孩子外公一起,才愿意談小英撫養問題。
記者根據秦瓊柱提供的小英外公電話,撥打多次,均無法接通。
隨后,記者聯系上此前辦理秦瓊柱訴訟案的嘉陵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官何小強,對方稱如果秦有強制執行要求,需按照程序申請。20分鐘后,何小強又聯系記者,稱法院聯系不上當事人秦瓊柱,希望記者能通知他8日上午到法院,進一步了解情況。而此時,秦瓊柱已經到重慶,將乘坐晚上9點的飛機返回江蘇。
(原標題:女友離世,11個月大的女兒被“岳父”送人;討要女兒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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