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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府谷通報“著裝民警做足療”:系輔警,提醒談話全局通報
陜西榆林市府谷縣一民警被指疑似上班時間做足療,府谷縣公安局官方微博@府谷公安 5月7日晚通報稱,網曝民警張某某實為交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其身為警務工作人員,在休息時間違反規(guī)定著警服進入修腳店治療,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對張某某同志實施警示提醒談話并在全局通報。

5月7日,一篇題為《府谷縣一民警疑似上班時間做足療》的網帖反映,4月28日下午2時30分左右,在府谷縣中醫(yī)院巷內一足療店,有一名身著警服的男子大方的在店內做足療保健,表情很是享受。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從網帖中貼出的照片看到,該足療保健店招牌上寫著“泡腳+修腳+按摩=30元”的字樣,另外一張照片顯示,一名身著警服的男子雙腳泡在木桶內,閉目接受頸部按摩。
@府谷公安 7日晚的通報顯示,該輿情發(fā)生后,府谷縣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警務督察大隊對網曝內容進行調查。

經調查,網曝中的張某某系府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qū)中隊警務輔助人員。今年以來因其患有頸椎病和左腳大拇指灰指甲疾病曾多次利用下班輪休時間到修腳店進行治療。
通報稱,4月28日,正值府谷舉辦海紅花觀賞暨大美府谷攝影采風活動節(jié),交警大隊城區(qū)中隊全體民警上街執(zhí)勤,按照值班安排,張某某于12時30分下班,但因海紅花觀賞節(jié)觀眾多,執(zhí)勤壓力大,張某某忍著頸椎疼痛自覺加班執(zhí)勤到13時30分。按照中隊安排,當日16時、16時30分,張某某分別要在第二幼兒園和前石畔學校執(zhí)勤護學。因時間緊,中午張某某和妻子簡單用餐后,未來得及回家換穿便裝,便在妻子的陪同下就直接去修腳店進行泡腳和頸椎按摩治療。

通報表示,張某某身為警務工作人員,在休息時間違反規(guī)定著警服進入修腳店治療,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guī)定》,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對張某某同志實施警示提醒談話并在全局通報。
府谷縣公安局在通報中還表示,將舉一反三,結合正在開展的紀律作風整頓活動,進一步嚴格管理隊伍,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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