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最高檢發布藥品安全公益訴訟案例,昆明臺違法播處方藥廣告上榜

12月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一批藥品安全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其中行政公益訴訟案件7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件。這8件典型案例涉及藥品的生產、經營、使用等多個環節,包含藥品生產質量、非法經營、虛假宣傳等多類問題,監督違法類型多樣化。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注意到,昆明廣播電視臺發布虛假廣告、違法發布處方藥廣告的藥品安全問題上榜。
通報顯示,昆明廣播電視臺新聞綜合廣播相關欄目長期違法播出處方藥廣告,且相關藥品廣告內容虛假。檢察機關認為,這極易誘導消費者對藥品使用產生錯誤認識,造成群眾用藥安全隱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下稱昆明鐵檢分院)在初步調查的基礎上,于2021年2月9日決定立案調查。
昆明鐵檢分院經調查,明確了違法事實。通過對電臺全天不同時段播出的廣告實時關注、持續跟蹤,發現電臺在4檔欄目中均違法播出處方藥廣告,另在2檔欄目對非處方藥進行虛假廣告,并查明了涉案藥品的廠家、藥品種類及其實際功效,對比廣告內容后進一步鎖定了違法事實。
同時,昆明鐵檢分院針對廣告插播時間較短、廣播沒有下載渠道等問題,運用專業APP可回放電臺廣播的功能,及時錄音、錄屏。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藥品查詢及企業信息查詢,鎖定案涉藥品的官方登記、廣告備案、行政處罰等情況,并通過網絡搜索查詢涉案藥品信息,發現相關藥企早在其他省份因處方藥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篡改審批內容進行虛假宣傳等違法情形被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廣告審查發布標準》《藥品廣告審查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處方藥可以在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醫學、醫藥專業刊物上發布廣告,但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以公眾為對象的廣告宣傳。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處方藥及非處方藥通過昆明廣播電視臺新聞綜合廣播進行違法廣告、虛假宣傳的行為負有監督管理職責。2021年4月2日,昆明鐵檢分院依法向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送達檢察建議,建議該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對昆明廣播電視臺新聞綜合廣播違法發布處方藥廣告、以介紹健康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藥品廣告、對藥品進行虛假宣傳等情形依法查處相關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及廣告發布者;加強對廣播電臺發布藥品廣告的日常監督管理,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接到檢察建議后對該案高度重視,并及時整改落實:一是責令昆明廣播電視臺新聞綜合廣播停播處方藥違法廣告以及非處方藥違法虛假廣告;二是針對處方藥廣告主涉嫌違法問題,于5月14日移送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案查處;三是對處方藥違法廣告發布者昆明廣播電視臺下屬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立案調查,2021年8月19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沒收廣告費用1200元,并處203600元罰款,已實繳到位;四是對非處方藥虛假廣告的廣告主云南某藥業有限公司處以廣告費三倍罰款共計15000元,廣告發布者昆明廣播電視臺下屬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沒收廣告費5000元,并處廣告費三倍罰款15000元,均已實繳到位。
最高檢通報稱,目前,檢察機關辦理的藥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80%左右的案件針對違法情節惡劣、主觀過錯嚴重的違法行為人提出了懲罰性賠償的訴訟請求。2019年至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藥品安全公益訴訟案件10862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訴訟624件。在辦理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有504件提出懲罰性賠償訴訟請求,訴請懲罰性賠償金額共計5.8億元。
附:最高檢發布的藥品安全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1. 貴州省織金縣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過期藥品行政公益訴訟案
2. 江西省會昌縣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中草藥鋪違規經營行政公益訴訟案
3. 浙江省海鹽縣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假中藥銷售行政公益訴訟案
4. 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醫美行業非法經營行政公益訴訟案
5. 北京鐵路運輸檢察院督促整治網絡平臺藥店違法銷售處方藥行政公益訴訟案
6.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督促整治藥品廣告虛假宣傳行政公益訴訟案
7. 河南省濮陽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非法郵寄偽劣藥品行政公益訴訟案
8. 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檢察院訴薛某某等6人銷售假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