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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朗事件反思:中國如何應對次要戰略方向上的挑戰(下)
【編者按】
2018年4月27日至28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武漢東湖賓館同印度總理莫迪舉行非正式會晤。兩國領導人在會晤中達成了高度共識:良好的中印關系是維護世界穩定的重要積極因素。這意味著,在洞朗事件爆發即將滿一周年之際,中印關系已經走向全面緩和。
但全面反思仍是必要的。中國社會科學院亞太與全球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葉海林先生于文本中指出,洞朗事件向中國的國際關系理論和戰略研究界提出了一個此前一直被忽視的問題,即在國際體系進行深刻調整、國際秩序面臨重大變化的當今,中國作為崛起國應當如何應對來自次要戰略方向的挑戰。對崛起國而言,次要方向盡管并不主導戰略全局,卻絕非可以忽視,否則也將影響崛起進程。
葉海林先生認為,中國作為一個大國,在崛起進程中不但會在主要戰略方向上受到國際體系主導國家的壓制,在次要戰略方向上也將遭遇其他崛起國以及地區強國的挑戰。而印度所在的南亞區域正是中國崛起的次要戰略方向,印度正是中國在這一方向的主要挑戰者。
基于這一認知框架,葉海林先生強調,中國在應對諸如洞朗事件這樣的次要戰略方向挑戰時需要避免陷入兩線作戰的困局。但過度擔憂這種風險將導致兩種思維誤區:一是戰略決心不足,過度夸大風險,致心態消極、行為被動;二是戰略期待過高,過度估計可能的收益,采取不必要的妥協策略,致對手獲得優勢,反復動用訛詐手段侵蝕中國的威信和利益。
本文原刊于《世界經濟與政治》2018年第4期,經授權轉載。略去注釋,標題有改動,正文有簡化,分上下兩部分刊出。以下是下半部分。

三、西南方向在中國周邊戰略中的地位
在討論中國崛起的周邊戰略時,對中國戰略方向選擇的分析非常必要。因為盡管一般認為中國是一個東亞國家,然而作為一個國土西至帕米爾高原、西南至喜馬拉雅山的亞洲大國,地緣政治概念上的東亞并不足以涵蓋中國及其周邊區域。某種意義上,中國不只是一個國家,還是一個地理和地緣意義上的大陸。
戰略方向本來是一個軍事概念,指“遂行作戰任務并對戰爭全局有決定意義的行動方向,通常指具有一定戰略縱深和幅度的空間范圍”。“按照戰略行動類型,可分為戰略進攻方向和戰略防御方向;按照重要性,可分為主要戰略方向和次要戰略方向”。在這里我們借鑒軍事理論中狹義的戰略方向概念,將其引入到宏觀戰略的分析中。
作為崛起國的中國不可能同時在所有戰略方向上采取齊頭并進的政策,確定主要戰略方向并集中優勢資源在這一方向上取得突破,不但是一般的軍事戰略常識,也符合作為崛起國的中國和作為國際體系主導國的美國之間的力量對比關系。按具有整體性的次區域標準劃分,中國周邊依次是從東北亞到東南亞的西太平洋方向、南亞次大陸的西南方向和中亞俄羅斯的北方方向。
東北亞黃海方向、東海日本方向、臺灣海峽方向、南海方向共同構成了中國周邊戰略的主要方向——西太平洋方向。這一判斷有如下三個理由:
第一,璦琿-騰沖線以東以南區域與上述四個區域連接,而中國自然地理的第三級臺階自古以來就是中國政治和經濟的核心區域,乃國運之所系,其重要性非西北西南可比。自中國19世紀后半葉被迫參與全球國際體系以來,這里就是決定中國興衰榮辱的外部力量的來向。改革開放以后,海上通道又成了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與接入國際市場的主要橋梁,與海外伙伴的經濟往來則成為中國累積財富的主要方式。
第二,上述四個區域具有明顯的聯動效應,其態勢相互影響,區域行為體相互作用,具有強相關性。這四個區域中的行為體綜合國力均在中國之下,均對中國崛起懷有某種程度的不安,其平衡、對沖中國海上維權行動的方式具有明顯的相互學習特征。
第三,最為重要的是,這四個方向上影響中國安全與利益的最關鍵因素均非區域成員,而是西太平洋地區安全秩序的維護者美國。不論是在朝鮮半島、南海,還是中日和臺海關系,美國都是中國安全焦慮的根本來源。
中國應對來自上述四個方向的安全挑戰,實際上就是應對美國及其聯盟體系的挑戰。如果中國無法抵御住美國及其聯盟體系從海上方向施加的壓力,中國的崛起努力便會付之東流。倘若中國不但抵御住了美國的壓力,并且在海上方向針對美國的聯盟體系取得了突破,則可以判定中國的崛起取得了至關重要的階段性勝利。因此,由四個存在聯動關系的海上方向構成的西太平洋戰略方向是中國崛起的主要戰略方向。
相形之下,在中國的北方戰略方向,由于中俄全面戰略協作伙伴關系的存在以及俄羅斯對中亞的強大影響力,中國在這一地區并不面臨重大的傳統安全威脅。推行以中俄戰略合作為核心內容的地緣戰略,再輔之以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安全戰略和致力于對接歐亞經濟聯盟的絲綢之路經濟帶倡議,足以保證中國在這一戰略方向的安全和利益。在中國的三大戰略方向中,北方方向在目前和未來一段時期內都將是最為穩定的,并不需要中國在這一方向投入過多戰略資源。
印度所在的南亞和印度洋地區是中國的西南戰略方向,這一方向是中國崛起的次要方向。其理由如下:
第一,南亞和印度洋地區不是中國國家安全的主要風險來源,這一地區遠離中國的核心區域,歷史上從來沒有對中國的國家統一和民族強盛產生過決定性影響。中國與南亞地區間隔著天然的地理屏障喜瑪拉雅山,山北是中國自然地理的第三級青藏高原,雪山高原使得中國獲得了相對于南亞鄰國更廣闊的戰略縱深。但基于同樣理由,中國對南亞地區施加影響力的難度也相應增大。因此,中國在這一方向上的戰略一直是防御性的,戰略目標是以有限投入確保領土安全。實際上,除非中國下定決心要徹底解決和印度的領土糾紛、采取進攻性策略,否則在這一方向上就會始終采取著眼于節約成本的防御原則。
第二,南亞和印度洋方向既不制約“一帶一路”的實現,也無法為中國的經濟增長提供關鍵外部支持。雖然“一帶一路”倡議的旗艦項目中巴經濟走廊就位于南亞地區,作為中國周邊經濟合作規劃重要組成部分的孟中印緬經濟走廊也著眼于南亞次大陸孟加拉灣的互聯互通,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南亞次大陸和印度洋就由此扼住了中國海外經濟利益擴展的咽喉。
“一帶一路”并不僅僅是從中國到歐洲的連續通道,還包括很多分布在這兩個廣大地域上的點(港口)、面(產業園區)和線段(通道),每個具體項目并不互為成功條件。中國未來的經濟發展部分取決于中國經濟要素的海外布局能否成功,但是并不取決于中國的“一帶一路”是否能夠綿延到歐洲、非洲和大洋洲并保持暢通。衡量“一帶一路”成功與否的標準應該是“一帶一路”框架內各個項目的實施狀況,而不是“一帶一路”的整體聯通性。
至于南亞地區的經濟成長潛力及其海外市場對中國經濟增長的價值則是一個經常被過度強調的因素。印度的經濟增長是否具有長期性仍存在爭議,無論如何都不能用一個財政年度、幾個季度甚至月度的經濟數據來證明印度經濟增長必然具有長期性,或者未來一定能成為世界經濟增長的發動機。
第三,印度洋海上通道對中國并不具有決定性的制約能力。不少學者因為印度洋航道在全球海上通道(SLOCs)中的突出地位以及該地區的豐富能源而將這一地區定性為未來甚至當前國際戰略格局的關鍵地域,即“印度洋是世界海權體系的核心”。美國國際關系學者羅伯特·卡普蘭(Robert D. Kaplan)也斷言印度洋對于全球海上通道具有決定性意義。
對這些說法都可以提出質疑。卡普蘭之所以認為“中國面臨地緣政治挑戰,21世紀的中國是不完整的,而且充滿潛在危險”,很大程度就是因為中國穿越印度洋的海上通道非常脆弱。全球海上通道作為至關重要的國際公共產品,對以工業品輸出為經濟增長主要方式的中國來說的確非常重要。但這并不意味著中國的戰略競爭對手可以由此獲得針對中國的巨大優勢。印度和中國在陸地上存在漫長的爭端邊界,兩國的接壤制約了印度憑借其更接近印度洋海上通道而對中國進行封鎖的能力,這是印度戰略界不可能意識不到的現實。而美國如果想要封閉中國的海上通道,南中國海顯然更加適合。不但如此,還要看到這種戰略封鎖只有在世界大戰或者重大局部戰爭爆發的情況下才會出現。一旦爆發全面戰爭,中國的“一帶一路”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再推行下去,那么討論印度洋海上通道的封閉對“一帶一路”的遏制作用就失去了意義。
基于上述理由,可以認為南亞-印度洋地區至少在現階段和未來一段時間內對中國的崛起不具有決定性意義,中國周邊戰略中的西南方向是中國的次要戰略方向。
四、洞朗事件后印度對華認知和策略的調整及其原因
明確以南亞-印度洋地區為指向的西南方向為中國的次要戰略方向,是分析印度以及本地區其他國家在中國崛起過程中會產生何種影響、發揮何種作用的前提。中國的南亞政策需要服從中國整體對外戰略,要在大戰略背景下統籌考慮,以確立具有政策約束性的指導原則。南亞國家的對華策略應該被置于中國崛起次要方向上的機遇與挑戰的定位上來分析和研判。
接下來,筆者將在上述前提下分析洞朗事件印度的對華認知和策略調整,并將之作為崛起國在次要方向遭遇挑戰的案例。
從地緣政治和經濟結構看,印度是南亞地區唯一一個可以被稱為強國、并有希望成為世界大國的國家。印度一家獨大是任何外部力量都無法改變而只能接受的南亞地緣政治的基本結構。印度以其龐大的人口、巨大的市場潛力、遠超過南亞其他國家的軍事和經濟實力,當仁不讓地居于南亞地緣結構的核心,是這一地區的最主要行為體。不僅中國將處理與印度的關系作為南亞地緣戰略的核心問題,所有其他世界大國也同樣如此。印度在任何區域外國家的南亞戰略布局中都居于中心位置。
那么,印度到底是西南這一次要戰略方向的主要合作者,還是主要挑戰者?對這一問題的研判是中國確定次要方向的戰略投入與對印策略的基礎。對這一問題的判斷,國內很多研究是建立在期待印度與中國形成合作關系而非立足現實的基礎上。與此形成鮮明反差的是,印度和印度裔學者大多對中印合作的前景持悲觀和消極態度。他們的研究秉持鮮明的現實主義傳統,基于中印的競爭性關系提出了諸多制衡中國的政策主張。
洞朗事件是近年來中印關系走向的分水嶺。印度對華認知在洞朗事件后明顯轉向負面,態度更加強硬,手段也更加激進。
雙邊關系上,印度政府不但決定耗費巨資在中印邊境爭議地區增派兵力、大力推動基礎設施建設,擺出和中國在邊境進行軍備和基建競賽的態勢。此外,印度還加強了對中國的抵邊飛行偵查。2017 年12月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西部戰區聯合參謀部作戰局副局長張水利證實,一架屬于印度軍方的無人飛行器侵入中方領空并墜毀。
在地區事務上,印度明確了排斥中國的目標。印度陸軍參謀長拉瓦特(Bipin Rawat)聲稱不允許印度鄰國“漂向中國”(drift away to China),公開干預斯里蘭卡、馬爾代夫內政。在國際層面,印度歡迎美國推出的“印太”概念,大力推動“向東行動政策”,向中國傳遞了明確的對抗性信息。最為嚴重的挑釁是在2018 年2月15 日中國農歷除夕,莫迪訪問了所謂的“阿魯納恰爾邦”。這是莫迪擔任總理以來第二次前往偽“阿邦”,他還公開宣稱將有更多的印度中央政府官員和政治家定期前往。
雖然在洞朗對峙中,印度官方多次強調愿意和中國保持合作,但是洞朗事件后印度采取的一系列舉動明確表明印度的對華政策已經從2015年的寄希望一攬子解決問題,經2016年和2017年的“問題外交”,過渡到企圖通過運用軍事和外交能力在與中國的對抗中迫使中國做出讓步,并削弱中國在南亞的地區影響力。這種對華策略意味著印度已經在心理上將中國定性為戰略競爭對手。
洞朗事件后,中方多次呼吁:“中印是重要鄰國,當前雙方都正處在國家發展和民族復興的關鍵階段,兩國理應加強戰略溝通,消除戰略疑慮,開展戰略合作。我們敦促印方按照兩國領導人的重要共識精神,多做有利于維護邊境地區和平穩定的事,不要做任何可能使局勢進一步復雜化的事,要以建設性的方式處理兩國間事務,推動中印關系的健康穩定發展。”但隨后的事態表明,中國的期待并沒有獲得印度的回應。
印度之所以在洞朗事件后對華態度更加強硬、挑戰姿態更加明顯、將中國定性為戰略競爭對手并連續挑釁,除了雙邊關系中存在諸多難以解決的結構性問題以及彼此的戰略定位存在沖突以外,至少還與三個因素有關。
第一,印度對中印兩國迅速解決邊界問題的期待沒能實現,在印度看來這意味著獲得與中國對等地位的心愿沒有被滿足,因此對中印關系的整體狀態感到不滿。很大程度上,洞朗事件就是印度在發泄這種不滿情緒以及試探中國對印政策的底線。
早在洞朗事件爆發前,印度就已經積累了相當程度的對華負面情緒。印度前外交秘書薩仁山(Shyam Saran)指出:“在中國看來,中印關系的戰略和全球價值正在下降,雙邊事務重新變得突出。在最近的中印互動中,中國的學者建議印度承認雙邊力量對比已經發生改變并且接受兩國‘不平等的’力量對比關系。中國從增強自身在中印關系中地位的角度出發,不再認為解決邊界問題屬于當務之急。”
洞朗事件后,印度并沒有改變對中印關系走勢不滿的心態。前《遠東經濟評論》(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記者伯蒂勒·林特納(Bertil Lintner)就聲稱:“保持邊界爭端能夠更多地滿足中方的重要利益,因此中國不像其他國家那樣希望找到問題的永久解決方案。但是由于中印間巨大的貿易額,兩國不太可能發生1962年式的戰爭。只要讓邊界爭端處于中方的掌控之中,就可以借此對不丹施加影響力,或者對印拒絕加入‘一帶一路’表達不滿。中國是在以自己的方式處理外交關系,但是這種方式并不遵循一般模式或者國際承認的規范和準則。”
第二,在洞朗事件發生后,由于中國的克制,印度并沒有為自己的情緒發泄和試探舉動付出代價,這進一步激勵了印度的對華示強心態。
需要注意的是,中印兩國對洞朗事件結果的理解并未遵循同樣的損益判斷標準。中國認為洞朗事件通過自身努力成功避免了武裝沖突,而印度則認為對中國施工作業的干預取得了成功。雙方對博弈結果的不同理解是建立在雙方政策期待的差異的基礎上,在這種心理差異的作用下,印度并不會像中國期待的那樣努力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印度隨后采取的舉動表明,印度是將其在洞朗事件中使用的手法當做了可以復制、至少是可以借鑒的經驗。
第三,受到美國推出“印太”概念的激勵,印度強化了與美國合作制衡中國的信念。
特朗普在2017 年12月的《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中大談“印太”概念的戰略意義,渲染“印太地區正在上演自由和壓迫這兩種理念之間的地緣政治博弈”,表示“歡迎印度作為世界大國以及強大的戰略和防務合作伙伴的崛起,將致力于推動美日印澳四邊合作”。
“印太”概念被美國重新包裝并公開闡述后,印度明顯強化了與美國的協調。薩仁山認為中美關系的變化對于印度來說是一個機會,他說:“如果兩個主要的經濟大國爆發貿易戰,并且導致安全領域的緊張態勢,中國在壓力之下可能會對印度采取更加積極的政策。在這種情況下,印度應該做好準備,將這些機會作為杠桿推動地緣政治的變化。”印度前總理國家安全顧問希夫尚卡爾·梅農(Shivshankar Menon)表示:“印度追求國家利益所依托的環境正在日益復雜化,亞太地區的復雜形勢給了印度一個機會去選擇伙伴以及協作者,我們可以在追求利益的時候與它們共事。”
在很大程度上,印度是將機會用來和中國競爭甚至對抗。在2018年1月舉行,出席者包括美日印澳四國軍方代表的瑞辛納對話(Raisina Dialogue)中,印度海軍參謀長蘇尼勒·蘭巴(Sunil Lanba)公開質疑中國海軍在印度洋的活動,他聲稱:“雖然我們被告知中國海軍不會(在印度洋)尋求永久駐扎,但中國正在開發的港口和基礎設施根本沒有經濟合理性。”
需要注意到,在促使印度加速以中國為戰略競爭對手的三個因素當中,美國“印太”概念的推出和落實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作為影響中印關系的第三方因素,美國版“印太”概念的提出獲得了印度的熱烈反應。這證明了隨著主導國對崛起國戒備心理的加深,崛起國周邊地區在主導國針對崛起國的戰略布局中的地位也會隨之提升。相應地,崛起國在次要戰略方向的策略選擇對崛起國國際威信與戰略利益的影響亦將呈上升態勢。其重要性和關鍵性上升到一定程度后,崛起國應對次要戰略方向的策略得失就可能產生影響全局的后果。
五、中國在次要戰略方向上遭遇的困境與破解
現階段,印度已經成為中國在西南戰略方向的主要挑戰者而非合作者。實際上,考慮到印度在南亞次大陸的明顯優勢地位,印度也是中國在這一次要戰略方向上的唯一挑戰者。能否妥善應對來自印度的挑戰,是中國西南方向戰略成敗得失的主要衡量標準。
那么,中國作為崛起國應該如何應對次要戰略方向的挑戰呢?在這一過程中,最可能的戰略風險是什么?又應該如何管控?
崛起國在次要戰略方向上的首要目標是維持整體態勢穩定,避免付出過大成本和精力,防止資源配置失焦,以免影響應對主要戰略方向的壓力及追求主要戰略方向的目標。崛起國在應對次要方向的挑戰時,既要考慮到問題本身對自身利益的影響,也要從整體戰略的角度思考具體策略的宏觀后果。
以維持整體態勢穩定為目標的輔助性戰略,首先需要避免的錯誤是完全改變穩定的整體態勢。這具體表現為缺乏戰略忍耐力,為次要方向上挑戰者在一時一事上的活動所刺激,貿然改變對整體戰略態勢的判斷,結果是,或者失去戰略重心、兩線出擊,或者變次要為主要、求一時之功。這種冒進不只是犯下了在次要方向上的戰略錯誤,也是在對外戰略的基本判斷上犯下了錯誤。
國際關系史和軍事史反復證明,在大國崛起的過程中試圖同時在兩個以上的戰略方向上尋求突破的國家都遭遇了慘重失敗,導致國家崛起進程的中斷。拿破侖戰爭時期的法國、1890 年后的德國、20 世紀30年代的日本,都是因為沒有始終遵循在主要戰略方向上集中主要力量的原則,在一個戰略對手的威脅還沒有被消除的情況下就貿然轉變國家戰略方向,試圖取得決定性成果,結果遭到了慘重失敗。
如前文所述,德國從1890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前的東線策略混淆了主要和次要作戰方向的差別。在對俄方向上手段與目標明顯不匹配,最終導致了非常嚴重的后果。實際上,自17世紀中期威斯特伐利亞條約訂立,確立了以平等、主權為基礎的國際關系準則以來,唯一同時在兩條戰線上作戰并且取得了戰爭最終勝利的大國只有二戰中的美國。而當時的美國已經不能被視為崛起中的大國了。
盡管在21世紀,基于核威懾以及經濟相互依存,大國之間爆發全面戰爭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然而在崛起國與主導國和其他區域強國競逐博弈的過程中,“集中優勢兵力”的軍事戰略原則依然適用。就連當前國際體系的主導國美國目前也沒有能力在兩個戰略方向上同時擁有制勝的絕對優勢。近十年的國際關系實踐證明,美國未能在國際體系出現重大轉變、地區力量中心紛紛興起的情況下,同時確保中東、歐洲和亞太霸權的穩定。考慮到主導國和崛起國客觀存在的力量差距,包括中國在內的崛起國更不可能同時在兩個戰略方向上取得突破。
盡管必須高度強調主次不分、兩線作戰的風險,然而這決不是崛起國在次要戰略方向上可能犯下的唯一錯誤。雖然上述錯誤在國際關系史上反復出現,最為引人注目,但另外一些容易被忽視的風險同樣應該引起警惕。這就是,因為主觀上過于擔心陷入兩線作戰的不利局面而導致策略失當。考慮到中國的外交傳統和當前的對外戰略,這一風險或許更加值得關注。
崛起國由于試圖避免兩線作戰而措置失當,有兩種可能。
第一是戰略決心不足導致戰略畏縮,過度夸大戰略風險,乃至于在次要戰略方向上消極被動、采取回避行動,最終造成利益損失,或者用很高的成本換來明顯不相稱的收益。造成崛起國在次要戰略方向上決心不足的原因,可能是美國國際關系理論家漢斯·摩根索(Hans Morgenthau,1904—1980)所列舉的國家在博弈時常犯的一種錯誤,即崛起國過高估計了次要戰略對手的力量和決心,認為對手有可能不顧一切地對自己發起沖擊。特別是在得到體系主導國的慫恿和支持的情況下,對手的決心和力量都將進一步強化。因此有必要不斷安撫對手,維持次要方向的穩定。
在次要戰略方向上戰略決心不足幾乎是崛起國的一種“天然”傾向,因為國家通常會因為缺乏實力而缺少決心。但是,這種傾向并不是絕對無法克服的。如果能夠認清次要方向上主要戰略對手的真實意圖和力量上限,崛起國有可能通過針對性地力量調整實現雙邊力量平衡。畢竟,相對于次要方向的對手崛起國的實力明顯占優,在不給主要戰略方向造成過大壓力的情況下還是能夠建立起與次要對手之間的平衡。實際上,加大在次要方向的力量投入對于崛起國來說相對容易。真正的困難在于如何克服對對抗后果不可控制的擔憂。
崛起國在整體實力占優、更具資源潛力的情況下,為什么還容易戰略決心不足?關鍵原因通常在于,崛起國擔心主導國利用崛起國和次要方向挑戰者之間的矛盾從中獲益:要么是趁機在崛起國的主要戰略方向上施加更大壓力,要么是將次要方向的挑戰者納入自身的聯盟體系,形成對崛起國的戰略包圍。這種風險在理論上確實存在,在實踐中也為美國和印度在洞朗事件前后的互動所證實。國際體系的主導國和崛起國在次要方向上主要對手之間實現戰略協調甚至締結戰略同盟的前景會極大地抑制崛起國在次要方向上與挑戰者對抗的決心,在主導國從主要戰略方向上向崛起國施加了強大壓力的時候就更是如此。
崛起國另一種可能的對策失當是預期過高導致的戰略冒進。為獲得預想中的利益,崛起國對挑戰者和競爭對手會采取不必要的拉攏策略,導致次要方向的對手獲得不應有的博弈優勢。崛起國有可能過度估計次要戰略方向上主要國家的價值,試圖爭取后者與自身戰略對接,以滿足自身主導的地緣政治戰略和地緣經濟規劃。出于這一目標,崛起國可能會認為自身的整體力量優勢足以對次要方向的競爭對手產生足夠的戰略壓力,迫使對手不敢突破崛起國劃定的“紅線”,只能選擇與崛起國合作。崛起國往往對自身提供區域公共產品特別是在經濟利益的能力過度自信。然而,這種自信并不是建立在對次要挑戰者政策的實際效果基礎上,具有很強的主觀期待色彩,極容易被對手利用、敲詐,甚至是反復敲詐。
在中印關系上,一段時間以來,印度不斷口頭釋放中印合作的良好意愿,同時又不斷采取挑釁動作,表現出強烈的訛詐戰術色彩。印度之所以采取這種看似矛盾的策略,很大程度上正是因為篤信,即使在洞朗事件后,中國也仍然愿意爭取印度支持中國的區域合作倡議。
崛起國上述兩種思維誤區的外在表現都是企圖通過向挑戰者提供利益以實現維持次要方向戰略穩定的目的。但前者是對沖突的后果過于悲觀,屬于缺乏自信的表現;后者則是對自身的影響力過于樂觀、戰略期待過高,屬于自信膨脹的表現。不論是過度安撫還是過度爭取,共同的風險在于,安撫或者爭取都可能無法達到目的,甚至成為挑戰者進一步索求和訛詐的刺激因素。崛起國被次要對手反復訛詐,不僅會造成實際的周邊利益損失,而且會導致自身在周邊的信用和威懾降低,從而影響崛起進程。
除此之外,中國還要看到,如果挑戰者在國際體系主導國的挑唆下自信過于膨脹,有可能導致其更加偏愛冒險策略,從而迫使崛起國在底線被不斷沖擊時不得不采取強力手段,使得本來力圖避免的兩線作戰的局面反而更加容易出現。
崛起國如何才能規避在次要戰略方向上因為戰略決心不足或者戰略期待過高而產生的政策風險呢?崛起國應認識到,在與次要方向的主要挑戰者的博弈中,決定戰略成敗的關鍵并不是選擇威壓或者懷柔,而是選擇不同手段的時機是否得當。手段是否得當的關鍵判斷依據則是對雙方可用力量對比的精確計算。
首先,崛起國需要正確判斷,次要戰略方向與主要戰略方向相互作用的關聯程度。做出這一判斷需要思考三個問題:第一,次要方向的挑戰者可能給崛起國造成的最大傷害是否足以導致崛起國的崛起進程遭遇嚴重挫折;第二,在次要方向上崛起國可能獲得的最大收益是否足以為崛起國在主要戰略方向上關鍵任務的實現提供重要支持;第三是主要方向和次要方向的聯動可能性。雖然國際體系的主導國愿意看到崛起國次要方向的挑戰者向崛起國發難,但主導國是否有決心切實配合和支持,坐壁上觀的可能性是否存在?上述問題的答案將決定崛起國是否有必要采取果斷手段回擊直至粉碎對手的挑戰。
其次,崛起國需要正確判斷,次要戰略方向的主要挑戰者對自身發起挑戰的真實意圖和雙方矛盾的性質。做出這一判斷需要思考兩個問題:第一,挑戰者是希望用挑釁行動直接迫使崛起國在遭遇挑釁的具體問題上做出讓步,還是在實施交換策略,寄希望于挑釁時提出的要求被拒絕后向崛起國索取其他方面的補償;第二,挑戰者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冒雙邊關系嚴重受損的風險,有沒有做好崛起國調整對外戰略布局甚至改變戰略方向的主次順序、以主要力量向挑戰者施壓的準備。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將決定崛起國是否有必要對挑戰者進行安撫。以及如果無法安撫,是盡量冷處理挑戰者的挑釁行為、保持戰略忍耐,還是以短促激烈的手段迫使挑戰者付出沉重代價。
最后,崛起國還需要正確判斷,在次要戰略方向上與主要挑戰者之間力量投入對比的變化。在判斷中,除了需要對雙方的力量對比趨勢有清醒認知以外,還必須注意到國家的不同戰略方向盡管重要性不同,但均需投入并耗費一定的戰略資源。因此在計算力量對比時不能將博弈雙方的全部力量作為計量參數直接使用,而只能以雙方在各自整體戰略框架中所能投入的最大力量為參數。
崛起國應在上述判斷基礎上,重視實力分配、能力運用和決心貫徹三個因素的相互支撐。以實力為依托、敢于并善于運用實力優勢,綜合運用威懾與合作兩種策略有效制衡挑戰者,打消挑戰者利用有利國際形勢彌補實力差距、尋求超越其實力與能力范圍的收益的企圖,確保次要戰略方向上的穩定態勢。(全文完)
(本文原刊于《世界經濟與政治》2018年第4期,原題:“中國崛起與次要戰略方向挑戰的應對——以洞朗事件后的中印關系為例”。略去注釋,正文有一定簡化,經重新編輯并由作者審定。經授權后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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