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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長:已開展4個領域轉型金融標準研究,條件成熟時將發布
“中國是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G20轉型金融框架》的重要貢獻者,國際社會對中國在轉型金融方面的做法高度關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既需要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加快發展綠色低碳產業的項目,又需要強化轉型金融,有序推動高碳行業和經濟活動的低碳轉型。”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宣昌能,圖片來自外灘金融峰會
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宣昌能在外灘金融峰會上闡述全球綠色轉型時說道。
宣昌能表示,當今世界正在經歷以綠色、低碳為顯著特征的經濟社會轉型,國際社會已充分認識金融在籌集綠色低碳發展基金、防范氣候變化相關金融風險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久前剛結束的G20巴厘島峰會通過了《G20轉型金融框架》,進一步凝聚了各國關于金融支持綠色低碳轉型的共識,重申了利用轉型金融等工具應對氣候變化嚴峻挑戰的重要意義。”
“中國人民銀行一直高度重視綠色金融、轉型金融的研究與實踐。”宣昌能說道。中國人民銀行作為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的聯席主席,與相關各方密切協作,牽頭制定了G20轉型金融框架。“我們將與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金融機構等市場主體一道,推動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有效銜接,將綠色金融的成功做法和經驗,推廣應用到轉型金融領域。”
宣昌能強調,緊密結合中國實際,充分借鑒《G20轉型金融框架》,總結提煉綠色金融的有效做法和有益模式并將其運用到轉型金融領域,做好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的有效銜接,是提高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質效的重要一環。
具體來看,積極落實G20轉型金融框架,加大金融支持經濟低碳轉型的力度和實效,首先需要抓緊研制轉型金融標準。“中國人民銀行于2021年啟動轉型金融研究工作,目前已初步明確了轉型金融的基本原則,并組織開展了鋼鐵、煤電、建筑建材、農業等4個領域轉型金融標準研究,條件成熟時將公開發布,為滿足高碳行業低碳轉型的合理融資需求提供依據。”此外,宣昌能提出,還應強化氣候類信息披露要求;進一步豐富和完善轉型金融工具;強化轉型金融激勵約束機制;推動公正轉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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