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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距5公里“EMS次日遞”成4日遞,律師狀告郵局獲立案
快遞成“慢”遞,郵政公司被告上法庭。
去年,郵政EMS推出“次日遞”時限承諾服務,并宣稱“今天寄、明天到” “全程運遞實現1.5天”等。但今年4月16日,北京律師張新年寄出的兩份文件卻歷時4天才到達。因此,他將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北京市通州區馬駒橋郵政支局告上法庭。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一份《受理案件通知書》顯示,該案符合法定起訴條件,已被立案。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國家郵政局官網顯示,2018年第一季度,郵政函件業務量完成7.8億件,同比下降4.9%。張新年告訴記者,目前,法院、政府、律所、律師間文書往來,大多通過郵政EMS。

按照運單號,紅星新聞記者在中國郵政官網上查到了兩份郵遞詳情。內容顯示,兩涉案郵件分別于2018年4月16日上午9點2分、9點4分攬收,但直到19日13點28分、14點10分才被投遞并簽收。值得注意的是,兩份快遞寄件地與收件地均在北京,且相距均在5公里內。
張新年稱,在該案中,兩份速遞均歷時四天,“這嚴重違背了被告 ‘今天寄、明天到’‘全程運遞實現1.5天’等公開承諾,也違背了國家郵政局《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關于‘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24小時’的要求?!?/p>
因此,他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兩被告說明郵件延誤原因,退回快遞費26元,賠償原告500元。同時,他請求法院向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發送《司法建議函》,建議其在全國范圍內采取補救措施、避免郵件延誤、提升服務質量,以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今日中午,負責投遞其中一份涉案郵件的快遞員劉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問題應該出在分揀環節,“郵局每晚有一班車,會先將快遞運至分揀中心。分完后,郵件再被運到派件地。這個郵件到達當天,我就派送了”。
他覺得,郵政部門較多,“不像其他快遞公司,比較簡單。有時候,往外地發快遞,兩三天的時間可能連北京都出不去。”
(原題為《相距不到5公里 “EMS次日遞”成4日遞 北京一律師狀告郵局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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