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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縱容校車超載,深圳一幼兒園責任人被刑拘
“深圳交警權威發布”微信公號4月24日消息,車里黑壓壓的一群小孩子,很多都沒有座位,這不是公交車也不是地鐵,而是一輛載著上學幼兒的校車。
2017年12月25日,深圳交警在羅湖區沙灣路大望橋路段執勤時查獲嫌疑人駱某駕駛的牌號為粵B號牌中型專用校車具有超載嫌疑,隨后將其攔停。經查驗,該車核載19人,實載32人以上,載人超過額定乘員10人以上,達到危險駕駛案立案標準。

羅湖大隊民警將其帶回大隊進行調查,隨后將案卷移交于偵查大隊處理,偵查大隊民警在后續調查中發現該車安全負責人金某由于長期疏于管理,安排乘車人數超過核載人數,縱容超載行為,也達到了危險駕駛案立案標準。

2018年3月19日,深圳交警正式傳喚嫌疑人金某前往偵查大隊接受問話,金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之后民警將其抓獲歸案。
經后期調查,發現該校車存在長期超載行為,屬于嚴重超載行為,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嫌疑人駱某和金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下一步將面臨1~6個月的拘役處罰。
目前,該案2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接下來公安機關會將該案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
這是深圳首宗校方負責人因校車超載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

深圳交警借此機會呼吁校方要加強對校車的安全管理,如因疏于管理造成嚴重交通事故等后果,校方直接負責人、管理責任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我們也再次呼吁校車司機要增強安全駕駛意識,要拒絕超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廣大家長、市民群眾如有發現此類違法行為,請第一時間撥打110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
校方沒有交通安全意識,讓幼兒學生超載乘坐校巴
客運大巴為了貪圖暴利,瘋狂超載45人
2018年4月6日14時50分許,深圳交警在鹽田區藝海路口執勤時發現一輛號牌為粵B號牌的大型普通客車過道站滿乘客,遂攔停該車進行檢查,經檢查,駕駛員朱某涉嫌危險駕駛被帶回鹽田大隊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2018年4月7日,鹽田大隊將該案情線索移交偵查大隊。經查,由朱某駕駛從大梅沙出發至羅湖區黃貝嶺地鐵站(實際車主黃某直接收費,每人10元整)的粵B號牌大型普通客車核載人數51人,實載人數為96人,載客超過核定成員15人以上,達到危險駕駛案立案標準。2018年4月7日,深圳交警對該線索進行立案調查。

深圳交警經過多方取證和走訪調查,第一時間調取固定關鍵視頻證據,迅速查明了事情真相。4月7日對超載客車司機朱某進行刑拘,4月8日對車輛實際車主黃某采取刑拘措施。主辦民警將該案視頻證據委托廣東南天司法鑒定所對超載人數進行鑒定,現已完成證據固定,按照危險駕駛罪將案件移交相關部門審核。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嫌疑人朱某、黃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1~6個月的拘役處理,目前2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采取了強制措施。
客運大巴駕駛員、車主因涉嫌超載被刑事拘留,這也是深圳的首宗
在該案中,司機與車輛實際所有人平日都有固定客源,屬于合法運營,但到了節假日為貪圖小便宜,搞起了非法經營,甚至出現超載行為,在此呼吁各位司機、車主一定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切莫違法,一旦違法,等待犯罪分子的必將是公安機關的嚴厲懲戒。
為什么深圳交警對超載行為如此嚴厲地懲處呢?
據統計,道路安全事故有70%是由車輛超限超載引發的,50%的群死群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與超限超載有直接關系。
我們都知道在超載的情況下,車輛的制動能力會變差,超出來的人員在車內沒有座位,更別提系安全帶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深圳交警在此呼吁廣大市民,“五一”小長假將近,節假日出行一定要選擇正規合法的交通工具,切忌貪圖方便和小便宜。另外為更好保障深圳道路交通安全,對于該類違法行為,市民群眾請積極踴躍舉報,按照規定,公安機關會予以相應舉報獎勵。
(原題為《深圳首宗!因長期縱容校車超載,羅湖某幼兒園責任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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