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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婁底檢察:新化民警陳建湘被提起公訴,涉嫌持槍殺害2人

據湖南婁底市人民檢察院4月20日發布的消息,4月17日,新化縣公安局民警陳建湘涉嫌故意殺人一案,由婁底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湖南公安在線”2017年12月23日通報,12月22日,新化縣發生一起涉槍案件,犯罪嫌疑人陳建湘(男,46歲),系新化縣公安局民警,持槍致2人死亡。警方初步查明,12月22日,陳建湘持槍致鄒某(男,36歲,新化縣教育局工作人員)、段某某(男,58歲,下崗職工)死亡。兩人均因瑣事與陳建湘曾發生過小過節。
警方通報稱,案發后,公安部、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分別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關春,省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廳長許顯輝等分別在湖南省公安廳指揮中心和新化縣抓捕一線坐鎮指揮,并從長沙、衡陽、邵陽、懷化、益陽等地抽調精干特警與警犬參與圍捕。婁底市、新化縣全體民警和本地社會力量2000余人參與了搜捕工作,使案件在48小時內成功破獲。
2017年12月24日下午17時許,陳建湘在新化縣科頭鄉三板橋村被公安民警抓獲,民警在陳建湘身上搜出兩個彈夾,其中一個裝7發子彈、另一個裝1發子彈;在其藏身地30米左右草叢中搜索到77式手槍一支。抓捕過程中無人員傷亡。
陳建湘案在當地引起震動。公開報道顯示,1月13日下午,新化縣監察委成立當天即召開2018年第3次縣紀委常委會暨第1次縣監察委委務會議,專題研究新化縣公安局“12·22”陳建湘涉嫌故意殺人案相關責任人責任追究問題等3起案件,決定黨紀立案審查9人,組織處理8人,給予1人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據中青在線此前報道,陳建湘持槍殺人案于2018年3月2日移送婁底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陳建湘的辯護律師稱,陳建湘有精神類疾病病史,偵查機關春節前已請專家對其進行了司法精神病鑒定。家屬被告知,鑒定結果是陳建湘有抑郁癥,但作案時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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