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江秋蓮訴劉鑫案二審第二次開庭: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澎湃新聞記者 廖艷 朱軒
字號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外景 視覺中國 資料圖
時隔九個多月,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現名劉某曦)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在山東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第二次開庭。
11月22日13時40分左右,澎湃新聞記者在現場看到,劉鑫及代理律師進入法院,江秋蓮和代理律師未到法院。
22日16時許,澎湃新聞從青島中院獲悉,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現名劉某曦)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經過近兩個小時的庭審,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澎湃新聞注意到,此次開庭兩周前,江歌遺體局部的照片在網絡上流傳。江歌母親江秋蓮回應稱,只有自己和劉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卷宗,她已向青島警方報警。
11月20日,劉鑫接受了兩家媒體采訪。她表示將會出席此次開庭,并透露這半年她一直在忙著找證據、調卷宗,發現了一些對她比較有利的證據,并否認是自己泄露江歌遺體照片。

劉鑫接受采訪 視頻截圖
今年2月16日,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此前在一審開庭和宣判時未出庭的劉鑫首次到庭參加訴訟。1月10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劉鑫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共計69.6萬元。劉鑫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在一審、二審庭審中,江歌遇害前劉鑫是否反鎖房門阻斷江歌逃生出路等,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該案二審第一次開庭經歷近四小時的庭審。
責任編輯:崔烜
圖片編輯:施佳慧
校對:劉威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