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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蓮訴劉鑫案二審第二次開庭: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外景 視覺中國 資料圖
時隔九個多月,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現(xiàn)名劉某曦)生命權(quán)、身體權(quán)、健康權(quán)糾紛一案,在山東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第二次開庭。
11月22日13時40分左右,澎湃新聞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劉鑫及代理律師進入法院,江秋蓮和代理律師未到法院。
22日16時許,澎湃新聞從青島中院獲悉,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現(xiàn)名劉某曦)生命權(quán)、身體權(quán)、健康權(quán)糾紛一案,經(jīng)過近兩個小時的庭審,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澎湃新聞注意到,此次開庭兩周前,江歌遺體局部的照片在網(wǎng)絡(luò)上流傳。江歌母親江秋蓮回應(yīng)稱,只有自己和劉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卷宗,她已向青島警方報警。
11月20日,劉鑫接受了兩家媒體采訪。她表示將會出席此次開庭,并透露這半年她一直在忙著找證據(jù)、調(diào)卷宗,發(fā)現(xiàn)了一些對她比較有利的證據(jù),并否認是自己泄露江歌遺體照片。

劉鑫接受采訪 視頻截圖
今年2月16日,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此前在一審開庭和宣判時未出庭的劉鑫首次到庭參加訴訟。1月10日,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劉鑫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jīng)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共計69.6萬元。劉鑫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在一審、二審?fù)徶校栌龊η皠Ⅵ问欠穹存i房門阻斷江歌逃生出路等,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該案二審第一次開庭經(jīng)歷近四小時的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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