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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教師涉嫌販賣國畫大師王憨山假畫,涉案額逾千萬

中新網長沙4月18日消息,因涉嫌販賣假冒國畫大師王憨山的畫作,湖南婁底一中學教師站上了被告席。17日,被告人彭紅全涉嫌銷售侵權復制品案在湖南婁底市雙峰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記者獲悉,經鑒定,被告人彭紅全持有署名王憨山的107幅畫作和2本冊頁上的字跡均非王憨山真跡,其真跡市場評估價格達到1100余萬元。
此案由雙峰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于2016年8月向雙峰縣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檢方審查查明,被告人彭紅全自1999年開始收購、出售王憨山畫作,此后以低價從多人處收購假冒王憨山署名的畫作出售。
2012年12月,被告人彭紅全與某公司簽訂協議,全權由該公司的“逸畫廊”代理銷售彭紅全持有的署名王憨山的畫作,至2013年7月共賣出7幅。其中一幅以3.5萬元售出的畫作于2013年4月被雙峰警方提取。
2013年7月,彭紅全留下5幅署名王憨山的畫作在“逸畫廊”銷售,其中一幅被售出,剩余4幅案發后被警方扣押。2014年1月,雙峰縣公安局在彭紅全家中扣押署名王憨山的畫作17幅和冊頁2本,后在某銀行保險柜內扣押其持有的署名王憨山的畫作85幅。

經鑒定,警方扣押的彭紅全持有署名王憨山的107幅畫作和2本冊頁上的字跡,與偵查機關提取的王憨山真跡上的字跡非同一人書寫,作品印文也與偵查機關提取的王憨山印文非同一印章所蓋,均非王憨山真跡。
檢方認為,被告人彭紅全以營利為目的,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第(四)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國畫大師王憨山系湖南雙峰人,是中國美術館收藏作品最多的現當代中國畫家之一。王憨山一生留下3000多件藝術作品。
由于案情復雜,此案庭審將持續多日。
(原題為《教師涉嫌販賣國畫大師王憨山假畫 涉案額逾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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