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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院校升格更名及設置提供幫助,安徽教育廳原調研員受賄獲刑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起教育領域腐敗案件引人關注:安徽省教育廳原調研員喻遠寶被認定在2007年至2014年期間,非法收受他人財務合計價值128410元,在經辦院校設置、升格、更名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
4月18日,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委員談松華在接受澎湃新聞(www.kxwhcb.com)采訪時表示,教育領域出現腐敗與其他領域“沒有什么不同”,均與制度設計存有一定問題,審批權限集中,過程不透明、不公開,參與人員缺乏監督等有關。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也認為,安徽教育腐敗案并不是孤例,院校升格、示范校重點校的評選等是地方行政部門“增加的行政權力”,不應該由行政部門來直接操作。
多次為院校升格更名及設置提供幫助
據喻遠寶案件的裁定書顯示,喻遠寶于2001年9月至2010年7月任安徽省教育廳計財處調研員、發展規劃處調研員,2010年7月退休后至2011年8月被返聘至發展規劃處任職,期間均從事高校設置和高校后勤社會化管理工作。2011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省高校后勤協會副秘書長,期間除從事后勤協會秘書處相關工作外,仍從事省教育廳的高校設置工作。
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期間,喻遠寶非法收受他人現金103000元、購物卡16000元、金條三塊價值9410元,在經辦院校設置、升格、更名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2017年6月14日,安徽省舒城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喻遠寶20起受賄事實,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喻遠寶不服,提出上訴,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5日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在法院認定的20起受賄事實中,涉及為院校“升格”提供幫助的占據一半。
法院查明,2004年至2005年初,喻遠寶利用擔任安徽省教育廳計財處調研員的職務便利,接受安徽新華集團吳某、王某的請托,為原安徽新華職業學院升格為本科院校提供幫助,收受吳某給予的面值5000元購物卡一張、王某給予的現金4000元。
兩年后,喻遠寶接受原安徽三聯職業技術學院余某某的請托,為該學院升格為本科院校提供幫助,收受余某某給予的面值3000元購物卡一張。
2007年至2010年間,喻遠寶又兩次受原鳳陽師范學院黃某某所托,在該學院升格為專科院校時提供幫助,先后收受黃某某給予的現金合計4000元,并在陪同安徽省教育廳組織的專家組到該校進行考察時,收受該校以考察費名義給予的現金2000元。
2009年10月,喻遠寶從做了8年的安徽省教育廳計財處調研員一職轉任該廳發展規劃處調研員,至次年7月。而就在2009年6月至12月間職位調整之際,喻遠寶為原桐城師范學校升格為專科院校提供幫助,先后兩次收受占某給予的現金合計4000元。且在兩次陪同升格考察專家組對該校進行考察時,收受該校“考察費”,包括現金9000元及一塊重20克、價值4908元的金條。但這并未結束——2012年,喻遠寶兒子結婚,他再次收下占某4000元現金。
喻遠寶2010年7月退休,但之后繼續被返聘至發展規劃處任職,期間均從事高校設置和高校后勤社會化管理工作,直至2011年8月。在此期間,喻遠寶為原安徽文達職業技術學院升格為本科院校提供幫助,在當年中秋節期間收受該校袁某某給予的面值2000元購物卡一張。
2011年9月至2015年11月,喻遠寶任省高校后勤協會副秘書長,期間除從事后勤協會秘書處相關工作外,仍從事省教育廳的高校設置工作。這為他繼續以公謀私提供了便利。據澎湃新聞統計,喻遠寶其間先后收受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賄賂,共為5所學校升格提供便利,包括原宿州衛生學校升格為專科院校、安徽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改制并升格為本科院校、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升格為本科院校等。
澎湃新聞統計發現,上述10所涉及到的院校,除安徽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安徽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目前沒有升格成功外,其他8所院校均已完成“升格”。
喻遠寶還多次為院校申請更名、設置提供便利。其中受賄金額最大的一起發生在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4月。期間,喻遠寶接受黃山外航教育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的請托,為張某投資設立黃山民航職業技術學院提供幫助,先后多次收受張某給予的現金合計27000元,并在陪同專家組對該校舉辦論證會、進行設置考察時,收受張某14502元“論證費”“考察費”。
專家呼吁“簡政放權”,審批“透明”
2016年,在喻遠寶被立案偵查前后,安徽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原處長袁文、教育廳原副廳長楊德林同被立案偵查。同喻遠寶一樣,兩人落馬也與“為院校設置、升格等提供幫助”有關。
《半月談》2017年6月曾報道,一名落馬的原安徽省教育廳人員接受采訪時稱,全省所有省屬大中專院校的設立、專業設置、招生計劃,乃至一些學校教職工的職稱評定、教師的調動,都要經過省教育廳審批;上級教育部門和財政部門的教育經費,都歸口到教育廳分配,又集中在某幾個處室。
對于教育系統發生的腐敗案件,18日,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委員談松華告訴澎湃新聞,專科院校升格為本科,在辦學者看來,這是“辦學能力得到認可”的體現,意味著聲譽、生源和收入,因而更愿意追逐“本科招牌”。
“位于關鍵崗位的教育部門官員擁有較大審批權,而組織專家考察實際上也同‘審批’相關。倘若參與人員經不起誘惑,便容易滋生腐敗。”在談松華看來,教育領域出現腐敗與其他領域“沒有什么不同”,均因制度設計存有一定問題,如審批權限集中,過程不夠透明、公開,參與人員缺乏有效監督。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則對澎湃新聞表示,院校升格、示范校重點校的評選等是地方行政部門“增加的行政權力”,不應該由行政部門來直接操作。“比如院校升格應該是走專業的程序,做到公開透明。問題是,現在不夠公開、不夠透明。地方行政權力增加得不夠公開透明,然后使用的過程也不夠公開透明,最終導致腐敗滋生。”儲朝暉稱,再如招生問題,這本是學校和學生之間的事,但現有體制下卻成了政府部門的事,這導致相關部門權力過于集中。
儲朝暉認為,要遏制教育審批腐敗,一是要限制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擴權沖動”,不能隨便增加權力;二是要將行政權力行使的過程“公開化”“透明化”。“關鍵是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相關部門有哪些行政權力需有明確清單,而不是可以隨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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