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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薇被證監會罰30萬,還有百余股民告她并索賠680萬
現代快報消息,4月16日,證監會公布了對萬家文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相關人員市場禁入決定書,對趙薇夫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現代快報此前曾報道,在證監會處罰下達前,部分祥源文化投資者(股民)已向包括趙薇在內涉及虛假陳述的相關違法主體提起以索賠為目的的法律訴訟。4月17日,現代快報記者致電江蘇頤華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友維,他表示,截至目前,前來頤華律師事務所咨詢并準備向趙薇進行索賠的投資者約有一百多人,累計索賠金額約有六百八十萬元。

4月16日,證監會公布了對萬家文化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相關人員市場禁入決定書,駁回了趙薇夫婦、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及相關當事人的申辯。最終決定:對黃有龍、趙薇、孔德永分別采取 5 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對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據現代快報此前報道,在證監會處罰下達前,部分投資者已經向趙薇展開民間索賠訴訟為自己維權。江蘇頤華律師事務所是首批針對“趙薇事件”公開發布征集聲明,向投資者展開征集集體索賠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之一。
4月17日,該律所律師韓友維在接受現代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證券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結合此類案件的判決經驗,和本案中龍薇傳媒違法的事實,在虛假陳述期間買入祥源文化受到損失的股民可向相關責任人提起索賠,具體條件初步定為:2017年1月12日-2月27日(含)之間買入該股票,并在當月2月27日收盤后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最終條件以法院的認定為準。股民可以起訴上市公司祥源文化、也可以起訴龍薇傳媒和趙薇夫婦。
韓友維表示,目前由他們代理的、第一批進行集體索賠的投資者共有10人左右,他們提出立案申請后,今年4月上旬,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第二批準備索賠的投資者有大約100人左右。截至目前,第一批投資者的索賠金額約八十萬元,目前,前來參與索賠訴訟的投資者數量還在不斷增加,索賠金額還會進一步增加。其中一位來自上海的投資者損失最大,這位投資者從2016年底開始投資,投資期間正好經歷了趙薇夫婦收購萬家文化的過程,這導致他短短幾個月內就虧損了200萬元。現在這位投資者已經收集了相關資料,準備參加第二批集體索賠。第一批索賠的投資者中已經有人把趙薇列為被告,韓友維預計,包括這位虧損200萬的投資者在內很多受損失的股民,都會選擇同時把祥源文化、趙薇列為被告。
由于證監會已經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韓友維認為這勢必加快案件的審理過程,“而且從證監會處罰內容和違法事實來看,股民勝訴希望非常大。我們也希望,更多的股民來加入到索賠的行列中來,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原題為《趙薇被證監會罰30萬,還有很多股民把她告了要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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