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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宣布成立項目組:打造標準化的全國移動電子訴訟平臺
4月9日,“全國法院移動電子訴訟試點工作新聞發布會”在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寧波中院作為最高法院指定的全國法院“移動電子訴訟試點”,介紹了基于微信小程序打造的“寧波移動微法院”的建設成果。最高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許建峰介紹了全國法院移動電子訴訟的發展趨勢。
移動電子訴訟:未來已來
今年1月4日,家住武漢的彭女士,在家中登錄微信小程序“寧波移動微法院”,拍照上傳起訴狀,證據材料等,并用電子簽名進行確認,順利向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請。
1月20日,身處非洲安哥拉的民間借貸糾紛被告劉先生,于當地時間早上8點(北京時間15點)登錄“寧波移動微法院”,在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與原告進行在線調解。達成合意后,法官將調解協議上傳至平臺,雙方通過電子簽名予以確認。
1月31日14點,身處深圳的原告律師,與身處寧波郊區的被告律師,在各自的辦公室,分別登錄“寧波移動微法院”,通過人臉識別,用手機參與寧波中院一起專利權案件的第二次庭審。合議庭成員在審判庭的電腦屏幕中見到了雙方律師,身份確認,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一切順利進行。
去年年底,在一起欠款7000元的執行案件中,余姚市人民法院的執行干警找到了被執行人的母親。執行法官借助“移動微法院”,以視頻、照片、定位等形式,將老母親清貧的生活狀況及還款意愿向申請執行人“直播”。申請執行人當即表示愿意讓步,雙方達成了4500元的和解方案。
這樣的場景,在寧波兩級法院已經不是個例。截至今年3月30日,寧波兩級法院已運用“寧波移動微法院”辦理案件18616件,其中送達4731件,證據交換120件次,開庭或詢問117次;調解撤訴2938件,執行結案1073件。
“寧波移動微法院”發展進程
“寧波移動微法院”為何能在短時間內展現出強大的生命力?新聞發布會上,記者了解到了該平臺的發展進程。
2017年10月8日,余姚法院研發的基于微信小程序的移動電子訴訟平臺“余姚微法院”正式上線,該平臺借助人臉識別、遠程音視頻、電子簽名等技術,可在移動端進行在線立案、送達、開庭、證據交換、調解、執行等訴訟活動。
在余姚法院先行先試基礎上,寧波中院將“微法院”的功能升級擴容,并于今年1月2日在寧波兩級法院全面推開“寧波移動微法院”。1月11日,最高法院確定寧波中院為全國法院唯一的“移動電子訴訟試點”。
據寧波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黃賢宏介紹:“寧波移動微法院”提供便捷的“一站式”移動訴訟服務,使司法領域的“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成為可能。小程序無需安裝、當事人與法官無須互加好友,能夠滿足社會公眾對訴訟這種低頻次服務的使用偏好。而且,“寧波移動微法院”可以使法官便捷進行程序性、事務性工作,提供了緩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新出路。
為適應移動互聯網時代的訴訟需求,進一步規范“寧波移動微法院”的運用,3月26日,寧波中院制定的涵蓋全部訴訟環節的《寧波移動微法院訴訟規程(試行)》在全市法院實施,這也是全國首個移動電子訴訟規程。
黃賢宏副院長說:“該訴訟規程最大的突破在于,明確受送達人在經過身份認證,對電子送達地址予以確定,并在線同意電子送達的,法院可以通過寧波移動微法院向其送達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這進一步提升了移動微法院的辦案效率。”
新聞發布會上,寧波中院與騰訊公司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并宣布共建“騰訊&寧波移動微法院實驗基地”,推動移動電子訴訟建設向縱深發展。
全國法院即將步入移動訴訟時代
針對“寧波移動微法院”的建設成果,最高法院信息中心許建峰主任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移動電子訴訟能夠為群眾提供最便捷、最透明的訴訟服務,在智慧法院建設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而基于微信平臺打造的“寧波移動微法院”,則為全國法院推動移動電子訴訟提供了一個廣闊前景。“寧波移動微法院”的成功,是浙江高院、寧波兩級法院與騰訊等科技公司共同努力的成果,但這個成功不是終點,而是另一個全新的起點。
新聞發布會上,許建峰主任宣布“全國移動電子訴訟聯合項目組”正式啟動。該項目組由最高法院信息中心、浙江高院、寧波中院、騰訊等近20家單位100名人員組成,將在“寧波移動微法院”的基礎上,深度研發更為成熟的產品,為全國法院提供標準化的移動電子訴訟平臺。
(原題為《成立“國家隊”升級“寧波移動微法院” 最高法院確定打造標準化的全國移動電子訴訟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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