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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能系套現萬科遭遇狙擊,為什么總是獨董們在沖鋒陷陣?

伴隨著王石將權杖交付郁亮,萬科的股權之爭看似已經平定。郁亮時代的萬科也開始轉換跑道,將戰略定位升級為“城鄉建設與生活服務商”,但第二大股東寶能集團似乎仍是萬科的“心病”。
盡管已經刪除,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000002.SZ,02202.HK)獨立董事、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所研究員劉姝威4月8日發出的《寶能的“顏色革命”》一文,依然引起了軒然大波。
劉姝威在文中指責寶能“動用巨額保險資金和銀行資金損害實體經濟”,并直指寶能“用空手套白狼得來的錢,損害國家實體經濟,建議國家監察委、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依法嚴肅處理”。
2017年6月30日,萬科管理層完成了歷史性的交接,52歲的郁亮正式從66歲的王石手中接過接力棒。當天,萬科新一屆董事會順利換屆,第二大股東寶能在董事會中無一席位。這在當時被認為“寶萬之爭”已順利平息。
也是在這一天的股東大會上,劉姝威成為萬科的獨立董事之一。經濟學家華生則在連續擔任兩屆獨董之后缷任。
當天,作為“財務投資者”的寶能并未出席萬科的股東大會,但發布公開回應:“從大局出發,支持萬科換屆方案,支持萬科持續發展。”
如今,浮盈數百億之后,寶能系對其持有萬科股權的資管計劃發出了清盤的信號。
寶能四天之內連遭萬科獨董質疑
4月3日,寶能系旗下投資公司、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對于其通過九個資產管理計劃持有的萬科股份給出了處置方案,將以大宗交易或協議轉讓方式完成其所持股份的處置和清算。
按照萬科A發布的公告,目前萬科的持股比例中,深圳地鐵集團占萬科公司總股份的比例為25.63%,為第一大股東;寶能系占比為25.4%,為第二大股東。自從2015年下半年以來,寶能系旗下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鉅盛華作為劣后委托人的九個資產管理計劃于二級市場不斷增持萬科A股,一度成為萬科A的第一大股東。
根據公告,鉅盛華與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萬科股數為28.038億股,而鉅盛華通過九個資產管理計劃合計持有萬科股份11.4億股,占萬科總股本的10.34%。
按照目前萬科的股價,九個資管計劃市值360億元,按照其持倉成本16.08元/股簡單計算,寶能浮盈超100億元。
不過,寶能的套現之路似乎并不順暢。短短四天內,寶能接連遭到萬科獨董的“質疑”,矛頭均指向寶能此前買入萬科股份的資金來源存在合法性、合規性問題。
4月5日早間,萬科前獨立董事、經濟學家華生通過微博發文稱,寶能系收購萬科主要是違規使用保險資金,包括改頭換面后再配以高杠桿。華生還稱其時的保監會主席項俊波“貓鼠錯位卷入寶能收購萬科案”。
4月5日晚間,寶能針對華生言論發布嚴正聲明稱:“項俊波案件與公司沒有任何關聯,公司與其亦沒有任何經濟利益關系;前海人壽投資萬科股票合法合規,符合相關監管規定;擬處置所持萬科股份及清算方案是征求多方意見慎重作出的,體現寶能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及全體股東利益的負責任態度。”
而單就劉姝威個人而言,今年以來,其已經第二次對寶能進行“批判”。
今年1月30日,劉姝威通過個人微信公眾號發出一封題為《給證監會并劉士余主席的信》的文章,文中表示,證監會應要求鉅盛華已經到期的七個資管計劃立即清盤,不得續期。劉姝威稱,鉅盛華“違規”持有萬科6.88%的股份,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而在4月3日寶能宣布將處置其持有的萬科股份后,劉姝威又發文建議相關部門調查寶能行為,“依法沒收其所獲上市公司股份及獲利,上繳國庫,交全國社保基金管理”。
4月8日,寶萬之爭另一當事方華潤集團旗下的華潤置地在《關于劉姝威發布涉及華潤置地相關不實言論的回復》一文中表示,劉姝威相關言論“斷章取義,與事實嚴重不符,缺乏基本邏輯和常識”。值得一提的是,劉姝威4月8日一文已被刪除。
在2016年萬科寶能股權大戰最激烈時期,劉姝威曾發表多篇評論文章探討寶萬之爭,主要言論包括:質疑寶能收購萬科股份資金是否合法;寶能杠桿買萬科若認定合法,中國很快會有第二次股災;若罷免全部董事,萬科會在一年內垮掉;萬科管理團隊離去將致股價暴跌,投資者面臨滅頂之災等。
在去年6月30日萬科股東大會上,劉姝威回應為何接受獨董提名時稱,“如果對寶能的行為不制止,損失的不再是萬科一家的利益,而是全體上市公司的利益。”
在今年2月23日的臨時股東大會上,萬科給劉姝威等獨立董事漲薪,4名獨立董事各自的年薪將翻倍至稅前60萬元。
獨立董事的職責主要是什么?
獨立董事,是指獨立于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中內部任職,并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并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中國證監會在《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指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關系的董事。”
2017年6月,萬科召開股東大會,確定新一屆董事會名單,劉姝威被聘任為萬科十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郭捍東律師表示,劉姝威若作為個人,其有權申張自己的個人權利,但如果以萬科獨立董事的身份則顯得不妥。郭捍東表示,按照公司法規定,當公司股東涉及侵害公司利益時,應由公司來主張權利,獨立董事并不能代表公司。
在郭捍東看來,劉姝威受爭議的點在于身份錯位。郭捍東指出,獨立董事的核心在于“獨立性”,代表的是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同時對大股東以及控股股東進行監督。獨董的初衷也在于對執行董事以及內部董事進行制約。而劉姝威作為萬科的獨立董事,將精力一直花在對付萬科的第二大股東寶能身上,有違獨董初衷。
劉姝威作為獨董公開批評寶能合適嗎
經濟學家宋清輝則認為,劉姝威文章有些意氣用事。
宋清輝認為,當代獨董制度的核心是在于“獨立性”,必須確保獨立董事與上市公司無任何利益關系。否則,獨立董事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性。劉姝威一邊拿著萬科的高額獨董年薪,一邊建議嚴懲寶能,談何獨立性。“若劉姝威僅僅是高校的一名學者,我還相信她說話的分量。她現在是萬科的獨立董事,身份性質變了,言論方向可能就會跟著變化。總而言之,劉姝威教授的萬科獨董身份,是她炮轟寶能的最大‘硬傷’,她可能維護的只是一部分股東的利益,而不是全體投資者的利益。”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劉姝威作為學者有其學術自由以及言論自由的權利,作為獨立董事積極建言獻策,精神值得肯定,但是她的觀點是否要被采納,還是應該回歸法制、回歸理性的軌道。“我一直持有的觀點是‘橋歸橋、路歸路’,一是鉅盛華作為劣后級投資人和優先級投資人之間的契約關系,這是內部關系;另一方面是外部關系,鉅盛華作為機構投資人或者一致行動人與萬科之間的投資關系,寶能作為公司的股東在中央結算公司都有登記。投資主體內部的法律關系原則上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信托法以及合同法三部法律的規定來處理,外部關系是股東和上市公司的關系適用公司法以及證券法的規定。因此,橋歸橋、路歸路,如果有違法那就依法辦事。”
截至澎湃新聞發稿時為止,萬科和寶能對劉姝威4月8日的言論均未予置評。而在今年的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針對劉姝威質疑寶能一事,萬科董秘朱旭表示,“涉及到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有權利發言,我作為董秘會繼續做好服務股東的工作。”
截至4月9日收盤,萬科A報收31.62元/股,當天跌幅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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