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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車司機高速上處置事故背后沖來拖掛車,一聲“快跑”救他命
最近,重慶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高速公路一支隊一大隊的執法人員任海收到一封信。信的作者是擁有將近18年駕齡、持有A2照的“老司機”桂廷偉,在高速路上與死神擦身而過后,他寫下這封千字感謝信。在信中他這樣描述:“在這最危急的時刻,我只聽到任警官(高速執法人員)喊了一句快跑,我逃過一劫,感謝任警官的救命之恩。”
小貨車高速路掉頭引發事故

事情發生在3月18日下午2點過,地點位于包茂高速石龍至接龍路段一處長下坡,隧道與橋梁的接口處。
視頻顯示,一輛小貨車在應急車道逆行了一段,然后徑直在高速路上違章進行掉頭,這影響到了疾馳的各類車輛,有罐車、客車、私家車等,大家紛紛剎車,現場亂成一團。
桂廷偉駕駛的拖掛車是空車,當行駛至掉頭小貨車附近時,前方還有私家車和客車,減速不及,往右邊(應急車道)猛轉,撞上了橋面的水泥墩。
當時天下著雨,視線不是很好。等桂廷偉發現這輛違章掉頭車輛的時候,已經避讓不及,“小貨車車廂上寫著危險品字樣,前方又是客車,我只有往右邊猛打方向盤”。現場圖片顯示,他的拖掛車將橋墩撞了很大一個裂口。
此時,一輛裝載著商品車的拖掛車從應急車道高速駛來,駕乘人員紛紛避讓。但背對著拖掛車的桂廷偉對此一無所知,在拖掛車撞上來之前,任海大吼了一句“快跑”,桂廷偉撒腿就跑,幸運逃過一劫。雖然在這起事故中車輛損失很嚴重,但幸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據高速執法部門介紹,那輛掉頭的小貨車駛離了現場,但很快被高速執法人員找到,并扣留了該車。目前,該系列事故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回應:既是本職也是本能
桂廷偉信中所說的“警官”任海,其實是市交委直屬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執法人員。
當時任海駕駛執法車從隧道出來時,發現前方已經堵車,他立即將執法車停在應急車道,并拉響警報,一邊查看情況,一邊擺放警示標志。正在他對當事人之一的桂廷偉詢問情況時,后方那輛拖掛車沖出來,他立即喊背朝拖掛車的桂廷偉“快跑”。
在那一瞬間,桂廷偉和附近的人員都疾步奔跑,從路一側逃離躲過一劫。事后大家回憶,桂廷偉距離拖掛車(滿載商品車那輛)最近,也最危險,如果沒有那一聲呼叫,后果不堪設想。
正因如此,才有了文章開頭的那封感謝信。
任海稱,這一聲喊,既是本職,也是長期處置事故帶來的本能。
教你幾招高速“逃生技”
高速路上,所有車輛都是高速行駛,一旦發生事故,極易連續引發二次事故。在二次事故時,駕乘人員往往因為失去車輛的保護,變得岌岌可危。
因為工作需要,高速執法人員是高速路上的“常客”,據統計,一線執法人員每天在高速路上巡邏、值守的時間約為3小時。作為經驗豐富的“老司機”,執法人員提醒駕乘人員,做好這些方面,可以將事故發生率降到最低。
1.在駕駛過程中,切記留出足夠的安全距離,高速路上多數事故的發生,都是“剎車不及,踩不動”,結果,自然就是撞上去了。安全距離參考值,例如100公里/小時應至少留出20米的制動距離(供參考)。
2.任何情況下,沒有誰能夠保證100%的安全,時刻保持小心謹慎,時刻保持清醒。這樣才能真正對自己、對他人增加安全系數。
3.事故發生,執法人員抵達現場,有一系列的專業處置,如拉響警報、擺放錐形筒,以達到對后方來車示警的效果。錐形筒的擺放,按操作規程是在事故發生后方150米,請看到錐形筒的車主自覺降速,如若條件允許,也可打起雙閃,警示后方。
4.也有執法車剛抵達現場,來不及擺放錐形筒示警的情形(如前述事故),這種情況下,就需要駕乘人員保持高度的注意力。總之,交通安全需要人人參與,人人謹慎才能最終換來人人安全。
(原標題:正當掛車司機桂廷偉在高速路上處置事故時,又一輛拖掛車在他背后直沖過來;執法人員一聲“快跑”救了他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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