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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維權|男子58同城租車遇出租方“借殼”、車型不符、押金難退

王先生通過58同城向一家商家租了一輛車,兩天后按時歸還,商家卻遲遲不退上萬元押金。
11月4日,一直與王先生對接租車事宜的商家工作人員周某向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表示,目前經營受損,不然早就退了押金,他們已經和租戶協商,將于本月15日退款。58同城方面也表示,如果約定日期還未按時退還,平臺會介入。
不過,王先生對澎湃新聞表示,他對此還是比較擔憂,因為該商家已多次爽約,押金是1萬,要了幾次只退了他1000塊錢,現在只能寄希望于平臺方,希望15號之后他們能如約介入處理好此事。
此外,王先生還稱,在此次租車過程中,他還遇到平臺商家與實際的對接方不屬同一公司,最后拿到的車型與約定的車型不符等問題。
據王先生介紹,9月26日,他通過58同城聯系到“北京龍云世達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下稱龍云公司),聯系租車服務,周某加了他的微信,他和周某在9月27日約定以每日200元、押金10000元租一輛雪佛蘭沃蘭多汽車,租期為2天(9月30日開始)。微信截圖顯示,王先生在9月27日通過微信交付了訂金。
交付訂金后,王先生讓周某出示營業執照,周某卻表示,他們實際是“北京紅馬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下稱紅馬公司),公司名稱有出入。王先生說,他當時已有些擔憂,不過對方承諾:“押金會在退車后的第三天或兩個工作日內歸還。”
王先生說,9月28日,周某告訴他,9月30日晚上八點把車送到,或提前一天送也行,原因是 9月30 日要放假休息,他覺得無所謂,頂多再花二百元錢。于是,周某在9月29日晚上21時40分左右將車送到了他的小區。
“車送到我一看當時就傻眼了,約定的型號是雪佛蘭沃蘭多,結果給我送來一臺老式的豐田陸巡,完全沒跟我商量。”王先生說,“我就問他費用怎么算,他說還是以二百塊錢每天租給我,但押金得要 2 萬,我沒同意,最后還是以1萬塊押金租給我了。”他當時就沒再多想。
10月2日,王先生聯系退車,并在當天22時左右將車開往指定地點歸還了車輛。王先生說,當時,周某向他承諾會在三天之內退回押金。10月6日,他再次要求退回押金,周某卻表示正值國慶假期,等10月8日上班后便可退還。10月8日下午,他又被告知三個工作日后可以退還。10月10日和11日白天,他多次聯系對方,均未得到回應。王先生在11日向警方反映了情況。
王先生稱,11日晚,周某又向他承諾10月14日退押金,但到了14日,周某又表示需要10月17日才能退。10月18日,在派出所民警多次與周某電話溝通后,周某終于退回了1000元錢,讓王先生“不要報警”,并承諾會在10月25日將剩余的押金退回。10月25日,對方仍未按約定的時間還款。26日,在警方協調下,周某說會在11月15日還款。
王先生聯系了58同城平臺方,58同城客服人員表示,如果 11 月 15 號約定日期沒有收到商家退款,他可以重新發起投訴,平臺會有客服人員聯系他,他提供所有的舉證,到時候會由平臺介入,去安排與商家協商。
11月3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系到了周某,周某表示:“目前經營受損,已和租戶協商11月15日退款。”周某稱:“這9000塊錢,至于這么費勁嗎?他當時向工商投訴、稅務投訴、58同城投訴、報警說我詐騙,(如果)我們盈利可觀早就退他了。”
據王先生介紹,他聯系過龍云公司,該公司說周某已經離職了。他不明白,為什么他在58同城上向龍云公司聯系的租賃服務,出來和他對接的仍是周某。他事后發現,周某以股東身份出現在紅馬公司的工商登記信息中的。工商登記信息系統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日,總共三名股東,周某作為三名股東之一出資1萬,持股比例為0.49751%。
11月5日,澎湃新聞致電龍云公司,該公司一位負責人表示:“周某早離開了”。這位負責人稱,他已致電58同城將該公司在平臺上的租車服務信息撤銷下架,因為龍云公司在11月13日就要注銷了。但截止11月5日17時30分許,58同城上仍能看到龍云公司的租賃服務信息。

截止11月5日17時30分許,58同城上仍能看到以龍云公司名義發布的租賃服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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