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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兩年內頻繁性侵未成年繼女被判刑7年,辯稱孩子是自愿的
十四五歲的小姑娘,本該在享受美好的校園生活,最大的苦惱可能也就是這道題怎么這么難。
可對15歲的小美(化名)來說,每天都是在惶恐中度日,在長達兩年的時間里,她頻繁遭受著繼父的性侵。
近日,這名喪心病狂的繼父何某因犯強奸罪,被(浙江)嘉興海鹽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
“我們感情不好,不要再相處了,小美不想跟著你了,她要做我的老婆。”2017年6月,正在上班的小美母親鄧某,接到何某的電話后非常震驚。電話那頭,這個朝夕相處的男人竟告訴她,15歲的女兒往后要獨自跟著他生活。
鄧某覺得既荒謬又可怕,找到小美反復追問后,才得知女兒竟被何某侵犯了兩年之久。
同月19日,海鹽縣公安局接到鄧某報警,并將嫌疑人何某抓獲歸案。
何某是如何在她眼皮子底下,對小美伸出魔爪的?
2006年,離異的鄧某在老家認識何某,兩人盡管沒有登記結婚,但生活在一起,不久后,有了小女兒小潔(化名)。
而鄧某還有一個大女兒小美,系鄧某與前夫所生。
由于鄧某與何某長期在海鹽打工,2015年春節,兩人將小美從老家接到海鹽一起生活。
“他對小美很好,經常給她錢花,還買過一部手機給她,對自己的親生女兒反倒是一般。”
鄧某由于工作性質,經常早出晚歸,平日里與女兒接觸的時間不多,但她沒有深究,誰料何某早已將魔爪伸向了小美。
“那天媽媽上班去了,繼父給了妹妹錢,讓她出去買零食和煙,屋子里只剩我和繼父兩個人。妹妹出去后,繼父看我的眼神很怪,用老家方言說了很下流的話,之后不顧我的反抗強奸了我。妹妹和媽媽回來后,我也沒敢提這件事,這是我第一次被繼父侵犯,這次之后(何某的性侵行為)就變得頻繁了。”
小美說,她也曾大叫和掙扎過,但繼父的力氣很大,并警告威脅她:“你想這事讓整棟樓的人知道嗎?”,小美之后便不再敢大叫。
何某落網后,卻始終沒有悔過之心,三番五次為自己辯解,“我這么做都是因為鄧某平時對小美太差,我跟小美關系很好,小美是自愿的。”
然而,根據刑法規定,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屬于強奸罪。
自何某第一次奸淫小美,至此后很長一段時間,小美都未滿14周歲,屬于刑法意義上的幼女,故無論小美是否自愿都已構成強奸罪。
與此同時,根據《關于依法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規定》,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關系的人員,實施強奸、猥褻犯罪的,應當從嚴懲處。
海鹽縣檢察官認為,何某的辯解無濟于事,其雖然與鄧某沒有結婚,但以夫妻名義對外生活,并育有一女,在家庭生活中已然扮演著父親的角色,應當嚴懲。
其行為不僅是對法律的觸犯,也是對人倫底線的踐踏。
今年1月9日,海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強奸罪對被告人何某提起公訴,并為小美聘請法律援助律師,進行心理疏導工作,希望她能從陰霾中走出。
(原題為《禽獸!男子性侵未成年繼女竟長達兩年,還說孩子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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