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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賣高仿名包被判刑,緩刑期被禁止從事銷售箱包經(jīng)營活動
長沙天心區(qū)人民法院10月31日發(fā)布案例,微商賣大牌假包獲利近7萬,法院禁止被告人緩刑期從事箱包銷售活動,系湖南省法院系統(tǒng)就涉侵犯商標權刑事案件發(fā)出的首份禁止令。
澎湃新聞記者 王佳珺 編輯 許嘉寧 實習生 蘇晨妍 素材來源:相關人士
責任編輯:周琦
校對:欒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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