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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鐵因問題電纜落馬原副總唐宏波,花商人20余萬搞裝修
一年前曝出的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令西安地鐵公司原總經理陳東山、副總經理唐宏波等人紛紛落馬。此二人因涉嫌受賄罪,于2017年7月先后被陜西省檢察院逮捕。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日前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唐宏波的身影出現在一起挪用資金案中。2013年,唐宏波在兼任西安地鐵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時,曾要求該公司總經理王暉為其裝修房屋,所涉資金230295元。
2017年6月,王暉因涉嫌挪用資金罪被捕。

“奧凱電纜門”后落馬
2017年3月,一則網帖舉報西安地鐵3號線電纜存在問題,當月,西安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西安地鐵3號線所使用5種規格的由陜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生產的電纜取樣送檢結果均不合格,此后,多名相關負責人被追責。
“奧凱電纜門”事件爆發后的2017年3月28日,西安市紀委發布了因涉嫌違紀接受調查的12人名單,其中第一位即西安地鐵辦原副主任、西安地鐵公司原副總經理唐宏波。同年6月,中國政府網刊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調查處理情況及其教訓的通報,稱陜西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有關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問責追責共計122人,其中給予唐宏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依法罷免其人大代表職務,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
西安市地鐵辦于2010年10月發布的一份領導及分工信息顯示,唐宏波為該辦副主任,兼西安地鐵公司副總經理,主要負責征地拆遷、土地儲備和地鐵三、四號線工程建設等方面工作,分管土地儲備處、工程一處、工程三處。
2016年3月23日,西安市政府免去唐宏波西安市地鐵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市地下鐵道有限責任公司)副主任(副總經理)職務。此后,其赴西安市科協任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正局級),直至落馬。
2017年7月,陜西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將唐宏波逮捕。此后,再無其消息傳出。
澎湃新聞近日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唐宏波身影出現在一起挪用資金案中,該案所涉公司曾為西安地鐵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地鐵置業有限公司。
西安地鐵置業有限公司工商檔案顯示,該公司注冊成立于2011年10月17日,股東為西安地鐵公司(國有獨資)和陜西置地置業有限公司(民企)。2015年10月16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唐宏波變更為王暉。
目前,西安地鐵公司仍持有西安地鐵置業公司20%的股份。
要求商人為其裝修房屋
2017年9月11題,西安市雁塔區檢察院以雁檢訴刑訴[2017]935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暉犯挪用資金罪,向雁塔區法院提起公訴。
雁塔區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10月17日,西安市地下鐵道有限責任公司與陜西置地置業有限公司共同投資成立西安吉祥地鐵置業有限公司(后更名為西安地鐵置業有限公司),負責西安地鐵三號線“吉祥村站”項目建設經營。西安市地下鐵道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唐宏波任地鐵置業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王暉任地鐵置業公司總經理。
2013年8月左右,唐宏波讓王暉幫其裝修西安市雁塔區電子正街裕豐馨苑小區一房屋,王暉決定由地鐵置業公司員工楊某、王某具體負責裝修事宜。期間,經王暉同意,楊某、王某從地鐵置業公司借款共計230295元用于房屋裝修,截至案發前上述款項一直未歸還公司。
2017年4月7日,王暉因涉嫌犯挪用資金罪被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指定居所監視居住,6月9日經西安市雁塔區檢察院批準由公安高新分局執行逮捕。
案發后,王暉親屬代其向地鐵置業公司退賠230295元,西安地鐵置業公司對王暉的行為表示諒解,表示不再追究王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2017年12月25日,西安雁塔區法院判決王暉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拘役五個月。該判決書還顯示,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10月7日止。
判決書顯示, 2017年10月7日,王暉被雁塔區法院決定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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