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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密爾頓可能是猶太人?——美國建國者一代中的猶太因素
在美國建國者的序列中,《聯邦黨人文集》作者之一的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算是頗為卓爾不群的一位,我的業師Jeremy D. Bailey教授曾指出,漢密爾頓最特殊之處就在于他正視了人類本性對于經濟發展和增長的持續熱切盼望,漢密爾頓認為這種盼望才是最為本質的人性,要比人類追求自由的愿望來的更為深層次,也更為有影響 [1]。在此前的相關文章中[2],筆者曾提到過美國早期政治思想史里的一個獨特細節:“從自由-保守政治光譜而言,杰弗遜偏于自由派和進步主義一側,漢密爾頓政治思想偏于保守派一側,但是當來到奴隸制議題,則杰弗遜明顯處于保守和實際蓄奴一方,漢密爾頓則相對較為開明”。2021年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一部新著為我們審視漢密爾頓的特殊性提供了獨特的新視角。
此書名為《漢密爾頓的猶太世界》(The Jewish World of Alexander Hamilton),作者Andrew Porwancher是美國俄克拉荷馬大學憲法理論與憲政史研究方向的副教授,哈佛大學貝爾弗科學與國際事務研究中心(Belfer Center for Science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訪問學人,此書出版后頗受好評,拿到了《美國革命雜志》(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2021年最佳圖書獎。

學習、研究美國政治思想史的人都知道,漢密爾頓出生在英屬加勒比海島嶼殖民地上,這個很特殊的出生經歷使得他與別的主要美國建國者頗為不同。Porwancher對此搜羅、整理和分析了大量相關資料。按照Porwancher的描述,漢密爾頓的真實身世是這樣的:1745年時,漢密爾頓的母親Rachel(本為英國海外領地人民)在荷蘭控制的加勒比海殖民地上與荷蘭國籍猶太族裔的富商Johann Michael Lavien(一作 Levine)結婚,同時皈依了猶太教。按照當時該地的荷式法律體系,這兩人要完成合法婚姻,就必須皈依信仰同一宗教,而據Porwancher的研究,富商Lavien并沒有轉皈基督教。Lavien和Rachel唯一的孩子Peter Lavien在小時候從未按基督教禮儀受過洗(漢密爾頓也是如此)。此外,漢密爾頓的孫子在回憶時直接稱富商Lavien是猶太人,而且Lavien的很多生意都是和猶太人做的,而在那個年代,和猶太人做生意的一般往往都是猶太人。
1750年代早期,漢密爾頓的母親離開了該猶太富商,輾轉到了英國控制的尼維斯島(她本身就出生在這里),和蘇格蘭人James Hamilton同居,但似乎并未脫離猶太教。在法律形式上,漢密爾頓的母親與猶太富商Lavien從未正式離婚。1755年,漢密爾頓作為“非婚生子”(out of wedlock)出生。Porwancher認為,按照當時的猶太教律法,其實漢密爾頓自出生起,就是不折不扣的猶太人,因為漢密爾頓的母親在他出生之前就已改宗猶太教。而且,歷史記錄顯示,漢密爾頓小時候在尼維斯島上的學校,的確是猶太人學校,而且在學校里,漢密爾頓曾學習背誦了希伯來文的《十誡》,按照Porwancher的說法,漢密爾頓的母親是主動選擇讓他從小接受猶太式的教育。
再然后,到漢密爾頓13歲時,他的母親去世了,此后漢密爾頓主動切斷了他和猶太教的聯系,因為在那個年代的社會氛圍里,猶太教是被廣泛視為較為劣等的宗教信仰,飽受歧視。漢密爾頓將他在加勒比島嶼殖民地上的童年時期經歷埋藏得很好(部分因為他是非婚生子的緣故),從不對人輕易說起。
不過,按照Porwancher的描述,漢密爾頓終其一生都對宗教信仰自由較為支持,他愿意在他的法律執業生涯里為猶太裔的客戶提供代理服務,而別的各美國建國者都不愿這么做。當時社會上通行的一種看法是,猶太人的宗教信仰會促使他們在法庭環境下主動選擇撒謊,因此很多人都不愿意為猶太客戶提供法律服務,而據各種歷史檔案資料,在為猶太裔客戶提供法務代理服務時,漢密爾頓往往都是非常熱情而真誠,正好與“時流”反向而行。當時紐約有一處猶太教堂叫Shearith Israel,該猶太教堂里的幾乎所有主要的有頭有臉人物,都曾委托過漢密爾頓來代理他們的法務相關事務。漢密爾頓還曾協助Shearith Israel的領袖Gershom Seixas進入哥倫比亞大學董事會擔任職務,這也是美國高等教育史上第一次讓猶太裔背景的人進入大學董事會任職。
漢密爾頓的政敵們常常會指控漢密爾頓所推行的政策實質是對猶太人較為有利的。漢密爾頓致力于實現猶太裔和非猶太裔之間社會地位的平等化,還曾幫助過猶太人打破高等教育和學術界存在的天花板障礙。Porwancher指出,尤其重要的一點是,漢密爾頓從當時歐洲猶太人搞的銀行金融體系行為中學習到了信貸(credit)的理念,后來將這種做法用之于驅動美國獨立戰爭事業,并取得了重大成功。實際上,鑒于漢密爾頓是美式金融帝國的主要初始建基者之一,他所構思的行業范式框架也為美國猶太裔社區的繁榮提供了無限的機會。
過往的歷史敘述在解釋這一段時,常常會說,因為漢密爾頓和其父James Hamilton是一種非婚生子的關系,所以漢密爾頓無法受洗為基督徒,也參加不了普通的基督教學校教育,但Porwancher的研究指出,其實在當時的尼維斯,有大量歷史記錄顯示,私生子也一樣能接受正常受洗,因此漢密爾頓進入猶太學校接受教育更像是被刻意安排的結果。而且那個年代的猶太教學校其實是不接受非猶太學生的(社會整體氛圍對猶太教也很不友善)。
Porwancher還不忘從總體層面將全書意旨升華了一下。他說,現在美國有些人宣稱,美國本身是非猶太裔創建的,而猶太裔人所干的事情無非都是與美國立國精神背道而馳,甚至不時威脅到了美國的立國原則。但Porwancher認為,既然漢密爾頓有著猶太裔的背景,那么猶太因素本來就是美國立國精神原則里不可或缺的一個構成環節。
在美國立國時代,對猶太人的敵視與歧視情緒在民間還是挺有市場的,而這又與制憲時期(即1787-1788)聯邦黨人和反聯邦黨人(Anti-Federalist)之間發生的論辯有關,按照Porwancher的描述,當時漢密爾頓試圖說服紐約州的一位反聯邦黨人去支持新的聯邦憲法框架,這位反聯邦黨人直接拒絕了,他向漢密爾頓說,要是他同意了新的聯邦憲法框架,那么最后聯邦層級政府將全由猶太人和異教徒們掌控,而這會是“極端危險”的,他寧愿美國國家分裂,也不會認同新憲。Porwancher記述的這個情況大概是符合歷史事實的,因為別的相關研究也顯示,在1787-1788的美國立憲時代里,聯邦層級的法律框架開始給予了猶太裔以整全的權利,但各州層級的法律則并非皆是如此,也就是說,聯邦層級的法律體系對猶太人要遠比各州層級法律更為尊重和寬容。
從某種意義上說,Porwancher此書為我們更深入理解漢密爾頓提供了新的視角,漢密爾頓對經濟發展的高度重視和對黑奴命運的相對同情,也許或多或少都和他的幼年時代猶太裔背景(如果這個背景確實存在的話)有關。
總體來說,此書視角新穎,格局宏大,而且說理清晰,娓娓道來。但是,單從史料發掘與運用的角度看,Porwancher這部書也許還是有不少過度詮釋的部分,這部書提供了大量的邊緣型佐證,但似乎仍缺乏足夠的一刀直擊關鍵而斃命的材料(Porwancher自己也承認這一點,并說他下的一些判斷其實都是“概率論”性質的)。當然,作者其實足夠聰明,因為他真正論述的是“建國者漢密爾頓與猶太裔及猶太裔身份之間的深度關聯”,而并不是“漢密爾頓是個猶太人”。關于后者,Porwancher審慎采取的表述是“漢密爾頓大概有可能是個猶太人”(Hamilton was probably Jewish)。在Porwancher最初向出版機構提交的寫作計劃中,他擬定的題目是“猶太裔的美國建國者:漢密爾頓的隱秘生活”(The Jewish Founding Father: Alexander Hamilton's Hidden Life),從后來正式出版時的題目“漢密爾頓的猶太世界”來看,Porwancher已經盡力將論題的確鑿性壓低,以及虛化處理。
不過無論如何,通過此書,我們毫無疑問更進一步了解了為何漢密爾頓在對待猶太族群的立場上會相對更為寬厚和包容的歷史性背景原因。此書出版后,學界評價趨向兩極,有人高度認可,有人極力反對,Porwancher則很聰明地說,這樣正好就達到了他寫作時的預期效果。
注釋:
1、參見:https://lawliberty.org/forum/hamiltons-report-on-human-nature/
2、參見:http://www.kxwhcb.com/newsDetail_forward_14666300,http://www.kxwhcb.com/newsDetail_forward_9273338,http://www.kxwhcb.com/newsDetail_forward_8055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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